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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报复 法网难逃
 
作者:秦兴旺

  一辆崭新的小轿车行驶在大街上,突然“嘭”地一声爆响,一只轮胎从车底下飞出,车子也失控撞上了前面的车辆,驾车者因此双腿伤残。交警在现场勘查中,看来看去总觉得这场车祸蹊跷,之后警方作为刑事案立案侦查,经过一年多的明查暗访,终于揭开了车祸背后的阴谋。原来这是一起罕见的为报复上司制造的遥控爆炸!
  2003年3月11日下午5时多,在南宁市开公司的涂老板、陈老板约了一位来自法国的生意伙伴吃晚饭。三人乘坐一辆越野车,驶向了高档饭店较多的琅东。
  快到饭店时,突然只听得“轰”一声巨响,接着车尾被猛烈地撞击了一下。“坏了,车子出事了!”三人以为自己的车出了问题,急忙要刹车,可是车子还未来得及停下,车尾再次受到猛烈地撞击,以更快地速度向前冲去,最后撞在了路中间的隔离墩上,翻倒了。
  三人忍着剧痛爬出来,才发现出事的车不是他们这辆,而是他们后面的一辆本田商务车,这辆车也撞在了隔离墩上,车头已严重变形,正冒着浓烟。“不好,会爆炸的!”他们跑过去,只见驾车者蓬头垢面,侧身倒在车门外,三人赶紧将受伤者往车外拖。“快帮我打110。”驾车者有气无力地说。
  不一会儿,交警赶过来了,经勘察发现,事故车左前轮轮胎脱离车身,飞到了几米开外的路边;车头盖被撞翻起来,车头里的线路和配件也撞得乱七八糟。初步看起来,这是一起爆胎引起的事故。
  晚上,办案交警来到医院,向伤者了解驾车的情况。伤者是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董某,他双腿被炸成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所幸没有生命危险。他回忆说,他驾驶的这辆广州本田商务车是1月份才买的,10多天前还作过检修,并没什么问题。当时正是下班时间车辆较多,他开得很慢,轮胎怎么会爆呢?
  办案交警也觉得这起车祸发生得有些蹊跷,一般来说爆胎多是发生在高速公路快速行驶的车辆,可是这辆车当时的车速不到40公里/小时,又是新车,爆胎的可能性极小。交警再对事发现场进行观察,然而现场车已被拖走,路面也被环卫工人作了清扫,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
  仅比董某小一岁的蒋万成曾经是广西疾控系统权力颇大的人物。作为财务科长,掌管着全区疾控业务经费的计划和调拨,地市县防疫站的领导上来,除了拜访中心的主任,也常常要拜访他。同时他也注意和领导搞好关系,同董某犹如好兄弟一般,经常在一起玩。
  可是就在他做着升官梦的时候,2002年4月,上任主任不久的董某在一次全体职工会议上作出了一个宣布,一批中层干部换岗,其中蒋万成由财务科长换为总务科长。这不是把他晾到一边去吗?
  心理失衡的蒋万成找到董某,质问他为什么作兄弟也不关照一下,董某告诉他,这是班子的安排,他虽为一把手,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哪个一把手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蒋万成认为董某跟他耍官腔,或找托词,跟董某大吵了一架,拂袖而去。回到家仍怒气难消,又打电话给董某,口气严厉地说:“别以为你当了一把手就可以为所欲为,咱们走着瞧!”
  两个老乡的情谊就这样一刀两断了。
  去了总务科,往日的热闹变成了门可罗雀,蒋万成有说不出的失落,他把所有的愤懑都算在董某头上。
  2002年8月的一天,一家私营公司老总钱俊伯约好友蒋万成出去吃饭。推杯换盏中,突然蒋万成把酒杯一甩,说:“钱俊,你帮我找人把董某做了!”
  “好,我帮你搞定这事。”看到铁哥们一直闷闷不乐,钱俊伯也有意为他出这口气。两人议定,找人将董某狠揍一顿。
  几天后,钱俊伯上了大明山,找到好友、上林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科科长黄永前,要他帮找打手。黄永前很“义气”地答应了。他想到了一个人,他的表弟蒙志强。蒙志强在1996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上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个胆大横蛮的角色。蒙志强提出要2万元酬金,蒋万成答应了他的要求,并传话说:“不要玩大了,把人打残就行。”
  蒙志强考虑到自己一个人做不了,又拉上了他的死党黄耀积(在逃),几天后,两人由黄永前带着来到南宁领“任务”。一切安排妥当后,蒙志强便和黄耀积直奔位于南宁市桃源路的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盯住停放在停车场的董某的车。不久,董某出来上了车,驶出了单位。两人这才发现没有跟踪的工具,情急之中,叫上了在街边候客的“摩的佬”覃杰。
  然而董某一直没有下车,直开进某单位消失了。此后十几天,他们都在不停地跟踪董某,无奈董某出门就是坐车,下车就是进机关大院等办公场所,他们一点下手的机会都没有。覃杰得知他们在跟踪人,认为他们在做大单“生意”,不满足于一天20多块钱的租车费了。蒙志强干脆扔给他6000元,叫他全天候听使唤,覃杰乐意地接受了。
  跟踪了一个多月,都没有机会下手,两人悻悻地回了上林,汇报说难办。一直等着好消息的蒋万成见事情办不成,气坏了,“这点小事都办不成,还称什么街头一霸!不行,无论如何也得给我搞定,什么办法都成!”
  黄永前喜欢研究些机械原理,在朋友圈中有“炸弹专家”之称。他提出使用遥控炸弹制造车祸,蒋万成和钱俊伯商议,觉得这办法好,一是不会把人搞死,否则收不了场,二是做成车祸假象,不会让董某知道有人要整他。
  2003年春节过后,蒙志强、黄耀积再次回到了南宁。为了确保成功,钱俊伯再给了两人1万元活动费。黄永前则买回一个BP机,将它改制成遥控小炸弹交给蒙。
  2月28日晚,两人跟踪董某到星湖路某饭庄,趁董某进去吃饭,蒙志强偷偷将遥控炸弹放到董某小车的底盘下,之后守候在公用电话旁。两个小时后,董某出来了,看到车子开出了饭庄,蒙志强便用公用电话拨打了BP机,但药力太小,炸弹只响了一声,并未起到任何效果。
  蒋万成心有不甘,传话给蒙,叫他继续干,不把人放倒决不收兵。3月9日,黄永前制造了第二颗爆炸力更大的BP机炸弹交给蒙。
  3月11日下午,蒙志强扮机关工作人员溜进了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他在停车场找到了董某那辆车,趁人不注意,悄悄将BP机粘到左前轮的挡泥板上,之后躲在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面的树底下观察。下午5时30分,董某下班驾车出来了,蒙志强和覃杰悄悄跟在后面,看到董某驶入了双拥路车速不断加快时,蒙志强认为下手的时机到了,他用手机拨动了BP机号。
  当看到董某的车翻倒在路中间、车头冒起滚滚浓烟时,蒙志强兴奋地告诉了黄永前这个“好消息”。
  办案民警本就觉得这起事故蹊跷,汇报时提出了种种可疑之处。南宁市公安局分析研究后,认为这起事故人为制造的可能性很大,决定作为刑事案立案侦查。刑警通过刑侦技术对车辆的轮胎及车轮进行了鉴定,发现存在爆炸形成的痕迹,可以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爆炸案。
  遥控爆炸!这样的案件在南宁还是第一次出现,南宁警方下令,一定要破案,并成立了专案组长期在街头巷尾寻找线索。
  警方对此案多次分析研究,认为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最大,因为从种种迹象看,作案人对董某的活动规律比较了解。可是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200多人,要锁定嫌疑人又谈何容易。警方决定与这200多人逐个谈话,从中分析确定与董某有矛盾的那些人。
  与此同时,警方也在暗查那些懂得摆弄遥控技能的人。经过大量的调查,一个人进入警方的视野,他就是位于上林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科科长黄永前。在长达半年的秘密监控中,警方发现他与南宁市松谷公司经理钱俊伯是好朋友,而钱俊伯与蒋万成又是好朋友。案情渐渐明了,这个蒋万成涉嫌指使钱、黄等人实施了这场遥控爆炸案!
  很快警方了解到黄永前在案发前与蒙志强有过频繁接触,而蒙在2003年底左右多次去南宁,行踪诡秘,在爆炸案发后,蒙某又消失了一段时间。警方决定重点调查蒙志强,最终得知,蒙曾对人提起,他在南宁整了一个人,得了2万元。
  时机渐渐成熟了,警方决定采取行动。2004年4月21日,专案刑警直奔上林县,将蒙志强秘密拘捕。经突击审讯,蒙承认炸了董某,并供出了覃、黄、钱等人。当晚10时,刑警转回南宁市,在一出租屋将覃杰抓获。第二天,警方悄悄打听钱俊伯的下落,得知他去了大明山,正好,和黄永前一块抓。这天钱俊伯和黄永前在大明山上兴高采烈地打了一天猎,夜幕降临后,两人意犹未尽地回到家,等待他们的是两副锃亮的手铐。4月24日晚,蒋万成在自己家中落网。
  2005年3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参与制造这起汽车爆炸案的5人作出判决,判处蒋万成、黄永前、蒙志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钱俊伯有期徒刑11年,判决覃杰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后,蒋万成、黄永前、蒙志强、覃杰不服,向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维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被告的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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