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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全省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
 
作者:赵世居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指导文件。中共中央的《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若干意见》总结了50年来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明确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生动体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文件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三项原则,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贯穿整个文件的主线和灵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重点放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两个方面,符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抓住了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关键。
  一、我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基本经验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换届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代表活动形式,拓宽了代表工作领域,丰富了代表工作内涵,使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代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条基本经验:
  1、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是做好人大及其代表工作的根本保证。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省委每项重大决议、决定,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都印发全体省人大代表,为代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提供优良服务。邯郸、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动员和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武安建功创业;围场、大城等县围绕实现县域经济发展开展代表活动,都紧紧抓住了党的中心工作和大局;吴桥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组织代表活动前,都先拿出具体意见征得党委同意;在活动中如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活动结束后,及时将代表建议向党委反馈,保证了代表活动的实效,推动了代表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这些都充分说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代表工作才有不竭的源泉和活力。
  2、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切实处理好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是做好地方人大及其代表工作的关键环节。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的优势,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既是代表人民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有效监督,又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有力支持。2005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我省“一号工程”曹妃甸港区,既是省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对我省重点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也有力地支持了我省重点项目的建设,充分体现了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理念,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2004年,省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时,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代表工作部门先后到11个设区市组织了315名省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代表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省法院认真听取和办理代表建议,有力地推动了法院的各项工作。基层人大组织代表围绕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的代表议政活动,也是一种寓监督于支持的好做法,应继续坚持下去。
  3、不断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法规、制度,是做好代表工作的法制保障。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度建设中,十分注意总结代表活动中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制定和完善代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工作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办法和重大事项及重要工作通报办法。最近,结合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议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使有关代表工作的法规和制度更趋完善。全省11个设区市、173个县(市、区)的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有关代表工作的法规或制度682件。邯郸、秦皇岛、石家庄等市人大常委会完善了与代表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代表建议督办制度。从而使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保证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4、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有力保障和优质服务,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自觉把组织安排本级或受委托组织上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作为法定职责,组织代表活动的次数、内容和时间逐年增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维护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全省各级国家机关,都实行了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制度,为代表订阅杂志,印发有关信息资料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各级人大常委会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和服务,保障了代表工作的有效开展。
  5、组织代表学习,搞好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是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基础。换届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对新一届代表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使代表增强了代表意识,提高了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举办了三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并确定了“一年举办一期,一届轮训一遍”的培训目标。很多市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划片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为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夯实了基础。
  6、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把代表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的不竭动力。做好代表工作,必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与时俱进。这对我们的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创新能力、驾驭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们,一定要始终坚持“两个务必”,不断把人大及其代表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必须牢牢把握三条根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三条根本政治原则,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偏离,都不能动摇。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其核心是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党把依法执政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不断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越来越重视运用国家政权处理国家事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从制度上法律上维护和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依照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按照这个原则组成和运转的。党中央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强调要全面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集中,增强党和国家的团结与活力。这些充分说明,民主集中制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项基本原理,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主要通过会议形式,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集体行使各项职权。在会议审议过程中,每个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可以各抒已见,充分发表意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这并不是排斥少数人的意见,也不是强迫少数人改变自己的意见,只是要求少数人尊重和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人的意见也可能是正确的,随着事情的发展,少数人的意见也可能会转为多数人的意见。一旦原来少数人的意见得到大多数人的赞成和拥护,变成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人大就要及时把这些意见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总之,人大工作的这些方式和特点,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和体现,也是人大的地位和性质所决定的,必须在具体工作中准确地把握和贯彻。
  3、坚持走群众路线,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当家作主。人大及其常委会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人大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
  人大的优势在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我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千方百计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通过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进而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植根于人民之中,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充分反映各个阶层、各类群体的利益要求,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强化基础,完善制度,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
  中央《通知》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做的工作很多,涉及方方面面。当前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二是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
  1、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在人大工作中的基础地位,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代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成效。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性的工作来抓。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列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和研究代表工作,帮助解决代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我省的代表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2、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切实搞好组织、服务和保障
  (1)健全和完善代表知情知政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级国家机关向省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试行办法”,向代表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多方面的信息。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活动,以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工作情况。
  (2)坚持代表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代表的培训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把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培训活动要贯穿于代表任职的全过程,着眼于增强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实际能力,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好基础性的工作。
  (3)从经费和服务上为代表活动提供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为契机,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代表活动经费,并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也要根据代表工作的发展和需要,适当充实代表工作部门的人员和编制,特别是注意安排和落实为上一级人大代表服务的专职人员,不断提高为代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指导,努力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效。同时,要协助代表搞好持证视察的联系工作。代表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代表参加活动,依法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有关国家机关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解除后顾之忧,提供司法保障。
  3、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人大代表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若干意见”,着重就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范围和提出程序、建立健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制、规范和改进办理程序,加强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办理质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一府两院”及有关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要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建立代表建议承办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大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强化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
  4、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的质量和实效
  一要改进和加强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完善代表活动的形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多年来代表工作的实际,代表活动一般都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委托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中央文件对这种组织形式作了进一步明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和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组织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重点组织好大会前的集中视察和年中的专题调研。各市人大常委会也要受委托组织好省人大代表在大会前的集中视察和年中的专题调研活动。视察和调研的内容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题目,精心组织。通过视察和专题调研,掌握实际情况,了解社情民意,探索研究问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为出席大会做好准备。
  二要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是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和政治优势。可以通过由代表小组召开座谈会、代表电子信箱和人大网站、联系选举单位等形式,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使人大的工作更加符合改革开放的实际,真正代表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工作部门要把为代表联系群众搭建平台作为重要职责,进一步总结代表联系群众的经验,不断创新代表联系群众的方法和途径,使代表工作真正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三要严格规范代表自身履职的行为。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过程中,应当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要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严格区别开来,不得借执行代表职务进行个人职业活动。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赞助,不得干预具体司法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代表对涉及本人和亲属的具体案件应当回避。
  5、不断探索和完善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机制新途径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机制。要放宽视野,在代表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上,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开拓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向新的深度、广度拓展,建立新的机制,不断形成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代表工作的机制。二要不断拓宽代表活动内容。要组织代表围绕推动我省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河北,履行职责,开展活动。从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高度,从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来研究确定代表活动的内容。三要进一步探索代表接受人民群众和选举单位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和责任感。

(本文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世居在2005年9月28日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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