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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竞猜"何以成为坑人陷阱
 
作者:顾海唏 振 华

  有家调研机构最近对电视观众进行了一次抽样问卷调查,其中有一个题目是:你最不喜欢的电视内容是什么?调查结果是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认为,一是广告太多太骗人;二是短信竞猜太滥、太坑人。短信竞猜呈愈演愈烈之势,从晚会最佳节目评选到体育比赛“谁输谁赢”,乃至热播电视剧的剧情内容,“短信有奖参与”风靡荧屏,可谓铺天盖地。那些电视节目主持人,练就了熟背竞猜号码的“过硬本领”。部分媒体和短信公司,在“拇指经济”上大发横财,不少短信竞猜打着有奖旗号,实际上成了坑人陷阱和变相赌博,广大百姓嗤之以鼻。中消协发出消费警示:“不要轻易参与短信竞猜活动,特别是要抵制涉嫌聚敛钱财的竞猜活动,以免遭受经济损失。”中消协的矛头直指时下风靡各地电视节目与观众间的短信互动。中消协还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手机短信和有奖竞猜活动的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法规,依法制止涉嫌聚敛钱财的竞猜活动。
  短信火爆,给电视、电台、网站等各种媒体带来新的互动手段。曾经红火一时的热线电话,早已被手机短信取代。吸引观众参与,加强交流互动,提高收视率。短信互动本是好事,问题在于:短信参与掉进钱眼儿,“互动”渐渐变味儿,变出了一个个圈套。
  经常参与短信竞猜的人,不难发现,电视台出的题目,越来越简单,有的甚至可用弱智来形容。
  一场电视招聘会,四个人竞争一个职位,每轮淘汰一个,让你发短信竞猜每轮淘汰谁。最后的胜利者已经产生,这边还要问:这轮淘汰谁?赛事胜负预测是各家电视台短信竞猜的拳头产品。从整场比赛到单节比赛,能猜都让你猜。有时,一支球队己狂赢二三十分,比赛进入垃圾时间,叫你回答:谁将赢得胜利?有些电视剧频道出题调查:本剧主角是男是女?电视机前的孩子也能脱口回答。
  看似低俗的竞猜主题,其实大有讲究:难度低,参与者众,银子自然滚滚来。笔者看过一个卡通片的短信竞猜,分成十个步骤,全部猜过去,通关了,才能获取抽奖资格。而每个问题,答案都刚刚放过!
  一家电台短信竞猜业务负责人透露,成功的竞猜,答案一定要简洁。搞的话题参与,最好提供备选答案,A、B、C、D,让你做选择题。全国3亿多手机用户、6000多万小灵通用户,哪怕有1%参加竞猜,那是多少?就算300万条,每条l元,300万巨款就到手啦!
  短信竞猜活动,是近几年电视播出机构为了吸引观众参与,加强传播者与观众之间交流互动,进而提高收视率的一种形式。由于高收视率能为电视台和电信运营商带来滚滚财源,各电视台奇招频出,以至低俗、琐碎、无聊的竞猜题目比比皆是。有的电视台更是走火入魔,不惜冲撞社会道德底线。你猜我赚钱。猜到后来,连明星的绯闻也猜烂了,甚至出现猜俄罗斯遇害人质数量,拿外国人的生命作为生财之料!
  市场经济讲究共赢,暴富需要联手。短信竞猜背后,有一个高效的产业链在运转,首先是SP(短信内容提供商)提供通道,其次是电视台(电台)出内容,最后是运营商负责通信服务,三方联手,紧密合作。
  一家SP经理透露,现在SP的牌照不好拿,没这个准入证,不能搞短信参与,所以,很多电视台、电台只有跟他们合作。从中央台到省台、市台,从娱乐、综艺到谈话节目,几乎每个频道都在开发短信产业。手机短信参与,一般按条收费,每条0.5元至2元不等。也有的节目搞包月,猜一个月,每月扣费最低几元,最高可达20元。
  获利由电视台(或频道)、短信公司和运营商三方分成。运营商的分成是固定的,约为12%至15%,剩下的,由短信公司和电视台分成,一般是四六开、三七开。
  从投入产出分析,短信竞猜可谓暴利行业。一家电视台去年举行歌手大赛,推出“最佳人气歌手”、“最受欢迎歌手”短信竞猜项目,一晚上收到参与短信200多万条,收入300多万元,而作为奖品的CDMA手机、数码相机价值不到10万元——还是拉来的赞助!一家市级电视台播放一集电视剧,短信收入2万元。另一家省级电视台,看到短信商机,踢开和各个频道使用的SP,自己拿下牌照,投资500万元,成立公司,统一经营短信参与。据提供平台服务的合作方透露,这家电视台每月短信收入200多万元,成本仅二三十万元,一年下来,净赚2000万元之巨。
  “发送短信,赢取千元大奖”,当这样诱人的字眼在屏幕上滚动,成为主持人口中常用词汇时,很多热心参与、从未中奖者心中开始产生疑问:
  这一台晚会下来,有多少人发了短信?获“大奖”的概率多大?公布出来的手机号码总是隐去四位,这寥寥几位获奖者到底是否存在?
  笔者曾参与过类似短信竞猜,也向相关方面追问过:中奖比例多大?10%、5%、1%……无人回答。业内人士说,与彩票不同,短信中奖的获奖人数不是按比例设定,而是按节目次数设定,奖品就那几样,发短信的人越多,中奖的概率就越低。因此,短信在成为网站盈利的主动力之后,又成为电视节目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据一位从事互动短信推广的业内人士分析,“有时一些省级电视台每个月的短信收入可达到200万元以上,地市级电视台可达到30万元以上”。
  法律工作者认为,媒体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发布短信参与的信息,都是一种要约和承诺,现在看来,不少短信参与构成欺骗:中奖概率多少,每条短信收费多少等等,这些该真实披露的信息,或者被隐瞒了,或者被虚构夸大了。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买的不如卖的精,被各种诱惑包装的短信竞猜,陷阱多多,成了变相赌博。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短信竞猜很少有公证机构参与,完全是组织方按自定的程序、规则抽取中奖者。各种竞猜,经常搭载在能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活动中,故参加者众多;即使无法搭载,经营者也以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商品以及现金,吸引观众参与。这些竞猜已毫无社会意义,只是单纯吸引人们参加,许多竞猜甚至已演变为具有赌博性质的“押宝”活动。中消协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参与短信竞猜,特别是要抵制涉嫌聚敛钱财的竞猜,避免上当受骗。
  不幸的是,贪图暴富的人性弱点,驱使手机族前赴后继“竞”入圈套、“猜”进陷阱。希望政府监管部门尽快出手,把短信竞猜活动引向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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