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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买贫及其他
 
作者:许尚森 王 庆

  据 2005 年 11 月 17 日 的《扬子晚报》报道,黑龙江省青冈县贫困农民想得到政府扶贫款得花钱买指标,买来指标却不见扶贫款,真是咄咄怪事。
  “买贫”违背了扶贫的初衷。在黑龙江省青冈县建设乡双富村,买一个贫困户得花 300 元,多花钱就能多得到贫困户指标。贫困户是客观存在的,为什么要花钱买指标 ? 难道不花钱,就不贫困,越花钱,就越贫困 ? 显然,这是把是否花钱作为是否贫困的前提条件,实质是偷换了贫困的概念,乱定了贫困的标准。同时,花钱买指标,就把扶贫款变成了一种商品,“买”与“扶”也就成了一种交换,这是对党和政府扶贫政策的亵渎 ! 贫困户本来就贫困,再花钱买指标,岂不是更加贫困。双富村的贫困户正是这样,他们先后花了 69800 元买指标,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扶贫款。显见,这是青冈县胆大妄为的干部借扶贫之名,行揩油之实,这样的扶贫,势必越扶越贫,使得贫困户“雪上加霜”,这不亚于在贫血病人的血管里抽血 !
  扶贫款是贫困户的救命钱,贫困户应该得到却又得不到,这说明扶贫款被挪用了。仅 2001 年,青冈县建设乡就将上级拨给的 91 万元扶贫款全部挪用了,难怪贫困户得不到一分钱 ! 连贫困户的救命钱都敢乱用,可见有的扶贫干部的胆子比天大 ! 扶贫款,顾名思义是用于扶贫事业的,应当专款专用,不能想用到哪里去,就用到哪里去。而如今,有的人把扶贫款看作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认为不吃白不吃;有的人把它用到政绩工程上,他们自己“请客”,却让贫困户“做东”;也有的县乡因财政捉襟见肘,“保吃饭、搞建设”,往往“拆东墙补西墙”,便变着法子向上争取各种资金,用争取到的资金来“填塘”,扶贫款便成了填塘之“土”,这种挪用扶贫款的行为必须制止 !
  应警惕扶贫背后的腐败现象。我们既要杜绝一旦扶贫项目实施完了,就什么也不管的现象,又要防止在扶贫中暗箱操作的做法。对扶贫户的确定、扶贫项目的选择、扶贫款的发放,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示”的原则,都要坚持依靠群众实施民主监督,依靠纪检监察和财政、审计等部门实施专门监督,依靠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依靠人大实施工作监督,从而不断增强扶贫工作的透明度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对扶贫项目的选择,应该让贫困户说了算,以贫困户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不能“越俎代庖”。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审计部门要经常深入一线,面对面地走访群众,了解群众,掌握扶贫工作的真情实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中出现的问题。尤其要防止扶贫中以权谋私、大捞油水现象。青冈县扶贫办说是给每个贫困户 1350 元用于买牛,而实际上贫困户在账上盖章确认的却是 2000 元,不仅如此,还让贫困户自己配套交 1500 元,结果贫困户花 2850 元买回的 120 头牛比狗大不了多少,贫困户纷纷赔了钱。其实,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是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高高在上,不了情实情,还有就是同流合污,睁一眼闭一眼,搞猫腻。因此,这样的扶贫项目,难以给贫困户一个“明白”,还扶贫干部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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