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6日10时30分,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信访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张宝林上访张静与刘高国、乔五增上访乔海峰与任新国、赵志义上访赵志艳与尹翠花等三起交通事故案听证会。会议由局法制处主持。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及新闻、律师等有关部门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听证会。
会上,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法院的判决,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三起交通事故案进行了听证,并作出了切合实际的答复意见。
与会的人大、政协、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领导和同志对该案进行了评议,认为市交管局对该案十分重视,这是依法为民,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新举措,同时希望交管部门查清事实,给当事人以公平、合理的答复,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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