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内容>> 2006年第五期
 
行政执法原则浅谈
 
作者:郭建辉 冀雪强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进程中,法治必须贯穿始终。只有不断健全完善法制,严格依法行政,才能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人民文明进步。可以说,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也是行政管理方法的一大变革。因此,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有序地发展,必须要严格执法,而严格执法则必须在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基础上进行。
  一是公正原则。公正是市场经济对行政执法的内在要求,就是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合情合理,正直无私,不偏袒哪一方面。行政执法公正,首先要求程序方面的公开、公正。也就是对违法行为所给予的行政处罚必须公布于众,不搞暗箱操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搞想当然;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不搞迁就照顾,也不搞假公济私,更不能搞打击报复。其次要求对实体问题的处理要公正。在行政实体法的执行中,对实体问题的处理体现公正原则,也就是要求“同样的案件应受到同等对待”,不能厚此薄彼;行政处罚应同违法者行为相适应,不能随心所欲,并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等等。
  二是文明原则。法律具有强制性,因而,行政执法在一定情况下,必须体现制裁性,否则,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持。但是,在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中,要始终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没有健全的法制和严格的执法,就不可能有完善的民主、文明的社会。但只靠少数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而不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文明服务,是没有能力进行全面纠正的,长此以往,终究要阻碍严格的执法。服务体现执法的本质,文明展现执法的特点。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而文明是市场经济对行政执法的高新要求。
  三是廉洁原则。廉洁是市场经济对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更是实现行政执法公正、文明、高效的前提。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求有一个廉洁的社会环境,要求有统一的、廉洁的执法机关和执法队伍,而腐败现象是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的严重障碍。气象学上有一种有趣的现象叫“蝴蝶效应”,说的是南美洲亚马逊热带雨林一只蝴蝶偶尔煽动几下翅膀,所引起的微弱气流对地球大气的影响可能随时间增长而不是减弱,甚至两周后可能会在美国得克萨斯州掀起一场龙卷风。其意思是说,一件表面上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能带来巨大的变化。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廉洁与否,所产生的“蝴蝶效应”是极其重要的。因此,要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惩治行政执法犯罪,纯洁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整个队伍的战斗力。
  四是效率原则。效率是市场经济对行政执法的直接要求,也是行政执法的生命。低效或没有效率的行政权不可能为高效的市场经济服务。要使行政执法符合效率要求,一方面要强调独立性。也就是行政执法机关要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把外部环境对执法的干扰减少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要强调群众性。也就是行政执法必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而获得显著效果。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用执法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调动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还要强调及时性。也就是坚持行政实效原则和行政执法及时性原则,树立“效率是执法生命”的观念,做到政令畅通、执法及时。
  只有做到公平、文明、廉洁、高效,做到执法与宣传法律法规相结合,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才能使被处罚者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才能保证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