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当代中国的人心所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司法公正和惩治腐败的重大使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在检察实践中,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正确认识和处理检察工作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做到立足群众,以人为本,把促进和谐社会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清除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使检察院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坚强后盾。
(一)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从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开展检察工作。紧密配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发家致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诸如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救济、拖欠工资、土地承包等问题,群众有没有怨气,群众是否满意,针对具体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以检察院、检察官自身的影响和威信,使群众得到满意和便利,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大力开展创建、设置“文明接待室”、“阳光会客厅”、“正义大厅”等活动,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大力推行、制定“送法进农村、进社区”、“由上访变下访”等便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
(二)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要求执政党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职务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腐败,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犯罪,侵犯了履行职务的廉洁性,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动摇了党的执政地位,是和谐社会的大敌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有效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检察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准确分析形势,积极查办那些在本地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热点领域的大案要案,查办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特别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公平原则,匡扶社会正义,以平民愤。
(三)进一步树立保护人权观念,最大限度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在执法办案中,要进一步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意识,坚决杜绝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存在的传唤超时限、体罚和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对律师会见不配合、忽视办案安全等现象的发生。要通过依法履行职能,使有罪的人受到惩罚,使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使人权得到尊重,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公平构建和谐。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树立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谐社会要以社会的法治化为前提。法治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人民群众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办案、超期羁押、侵犯人权、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及以钱抵刑等司法不公问题反映强烈,民愤极大。检察机关一定要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特别是要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平等地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判决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坚决提起抗诉,对正确的判决就要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检察机关在处理任何一件事上,就应该是上不愧党,为人所不能为不敢为之事;下不愧民,雪人所不能雪不易雪之冤;中间不愧心,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讲道德,凭良心,不办人情案、金钱案,案案有阳光,案案是绿色,处处事事体现公正。通过发挥检察机关的一系列监督作用,让人民群众看到客观公正的过程,得到公平正义的结果,增加人民群众对检察院的信任度,树立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构建和谐社会,要为群众搞好服务,为群众多做些事情。维护法律正义和公平,只有美好的愿望不行,必须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一是必须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者驾驭检察工作、管理检察队伍的能力。二是要抓好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实现检察官驾驭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三是实行办案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培养广大检察干警工作的自觉性,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干警的办案责任意识。四是要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要识廉耻,知荣辱。五是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努力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六是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自身的监督作用。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力监督权力。
总之,要立足群众,服务群众,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使群众有难有处说,有怨有处诉,有冤有处申,有忧有处担,把检察院真正打造成人民群众可靠的、信赖的坚强后盾。
(作者单位: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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