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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官司:丈夫状告妻子讨要20万赔偿金
 
作者:洋 洋

  丈夫用鲜血换来了一笔高达49万元的赔偿金,没想到这笔赔偿金却引发了一场强烈的家庭“地震”:妻子撇下丈夫不见踪影,丈夫的亲属们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她告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要求她拿出20万元继续对丈夫进行医治……
  丈夫命悬一线,获赔后妻子销声匿迹
  2005年10月8日,重庆市长寿区民工刘培远和往日一样,在长寿区一建筑工地上施工作业。可是,刘培远万万没有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正悄悄地向他袭来。
  这天,36岁的刘培远在2.8米的高空中施工,一场意外事故,让他从高空仰面坠地,沉重的撞击致使他脑颅严重损伤。“出事了!”施工方连忙拨打急救电话,迅速将他送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
  医院立即给刘培远实施了手术。虽然手术很成功,但在手术后,刘培远却出现了严重的感染。严重的脑外伤和手术后的并发症,让他只能等待命运的安排。在医院继续治疗了一段时间,刘培远的病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这时,建筑施工单位向刘培远的亲属们提出了一次性赔偿的请求。
  2005年12月27日,刘培远的亲属们与建筑施工单位达成协议: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国家一级伤残标准,一次性给付刘培远母亲陈淑忠和儿子刘厚余的供养费各10万元,刘培远在康复期间的疗养费、生活护理费29万元,合计赔偿人民币49万元。
  刘培远的妻子雷中英拿到49万元赔偿金以后,立即要求转院。雷中英认为丈夫在大医院不断地花钱,而病却没有得到好转,与其这样不如回长寿调养,那样费用要低得多。于是,2005年12月30日,在没有通知刘培远其他亲人的情况下,雷中英将丈夫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转到了长寿区中医院。
  然而,雷中英将刘培远带回家调养引起了刘培远家人的强烈不满,他们觉得将刘培远从大医院转到小医院对刘培远的病情不利。刘培远的弟弟刘培林多次找到雷中英讨说法:“你将他带回家,这无疑是在扼杀他的生命,他现在需要在条件好的医院治疗啊!”而雷中英却不以为然。后来,两人竟然发生了抓扯。这之后,雷中英就请人代其护理刘培远,也不付刘培远的医疗费用,自己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见了雷中英的踪影,刘培远的亲属们只好四处筹集资金,继续交纳医疗费用。
  刘培远的亲属们原以为雷中英怒气消散之后会回到刘培远的身边,可时间过去近半月了,仍然不见雷中英的踪影。
  妻子撇下丈夫不管,这事在长寿区引起了轩然大波,当地群众纷纷指责雷中英见利忘义。
  然而,面对亲友和乡邻的指责,雷中英却大呼冤枉,并一口咬定是刘培远的亲戚从中作梗,才把事情弄到这个地步。
  刘培远还活着,亲戚们就忙于分配他和雷中英的财产,这在一般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然而,这件事情究竟是不是这样的呢?
  亲人对簿公堂:状告妻子讨要赔偿金
  丈夫重病在床,自己却避而远之,雷中英的这种做法似乎不近人情,但她说自己并不是不爱自己的丈夫。雷中英曾两次要求刘培远出院,并停用心电监护。她说当初是为了多节约一点钱来给丈夫治病不得已为之。然而,她节约的钱到底用到哪里去了呢?
  据了解,刘培远从2005年10月8日到2006年1月27日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用23万多元,全是建筑施工单位支付的,并不包含雷中英手中的29万元钱。而这笔赔偿款一直掌握在雷中英手里,她要如何开支,其他人无从知晓。
  最初,这笔赔偿款的用途由刘培远的叔父刘光文监督。然而,这样一来刘光文的监督就形同虚设。
  因为刘光文无法监督,而雷中英又不能指明29万元的去向,因此,双方的矛盾日益加深,并导致了双方对簿公堂。
  2006年月1月12日,刘培远的亲属们一纸诉状将雷中英告到长寿区人民法院,要求雷中英拿出20万元继续医治刘培远。
  长寿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时,发现这是一个家庭纠纷,于是组织双方调解。刘培远的亲属和雷中英,以及双方的代理人参加了调解。
   法官叫双方围绕刘培远工伤事故发生后的理赔情况、受伤后的治疗情况,以及所产生的费用和开支情况进行举证质证。
  刘培远的叔父刘光文说:“雷中英到了长寿中医院,又不拿钱,又没有请人服侍,后来,雷中英也走了。”
  赔偿时,有一个协议内容,就是由雷中英掌握续医费,刘光文监督使用。对此,刘光文称:“雷中英接过赔偿款后,花钱从不与我们商量,也就没有我这个当叔父的事情了。”
  刘培远家属一方认为,医药赔偿属于刘培远的个人财产,雷中英只有保管权、不能私自占有,要求雷中英拿出20万元给刘培远治病。至于29万里面雷中英怎么开支的,现在还剩多少,还要她拿出法律证据来。
  雷中英的代理人却认为,这是雷中英的个人行为,纯属家庭开支,认为不可能有什么消费证据的。
  在交换证据中,刘家人觉得,29万元续医费中,到现在至少还有20万元,而被告雷中英提供的支出情况表明只剩余6万余元,其中许多的支出没有任何凭证。雷中英称:“反正我就是拿不出来证据。”
  由于雷中英坚持认为29万元已经所剩无几,最后致使调解进入僵持阶段。见调解不成功,长寿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决定走访刘培远,看看他本人的意愿。
  法官从刘培远那儿了解到,他的身体状况比以前好了一些。而且他认为,以前他们的夫妻关系非常好。
  在交换证据后,2006年2月13日,长寿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旁听席上坐的都是刘家的亲友。庭审中,双方都同意接受法庭调解。
  刘培远的亲属提出的调解意见是,雷中英拿出十万元,刘培远的母亲和儿子,分别从自己得到的10万元赔偿款中,各拿出两万元,共14万元,用于刘培远下一步治疗。
  而雷中英说自己根本拿不出十万来。调解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双方在钱的数目上互不相让。这次调解仍然失败了。
  家和万事兴:亲情官司划上圆满句号
  作为多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湛秀英发现双方之所以产生矛盾,主要是雷中英在钱的支出上,没有跟刘家人商量,双方缺少沟通。这让刘家人很自然地产生了一些猜测和怀疑。如何化解矛盾?她想到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双方都比较信任的长辈表叔——陈国礼。
  通过陈国礼做工作,刘培远的母亲最终同意了他的意见,大家都是一家人,很多问题要以亲情为原则来处理。刘培远的母亲,听从劝说决定一如既往地把雷中英当作儿媳妇来看待。
  就在陈国礼给刘家人做工作的时候,法官湛秀英也把雷中英约到了法院。湛秀英让她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
  雷中英认为,刘培远这辈子对得起她,她这辈子也会对得起刘培远。她愿意调解,但是就是数目上不同意。
  法官湛秀英又站在她的立场上对她进行分析:你看假如说我们调解不下去的话,就要判决,我们判决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认可的证据为依据,还要花时间。这是第一点。判了之后假如说你不服或他不服,又要上诉,又要请律师,这样那样都要花钱,你本身也没什么钱,东花西花,钱都花出去了,那就更划不来,所以我才希望你们调解。
  几天后,湛秀英再次将双方约到法院,这次,她特意让容易情绪激动的亲友和委托代理人回避一下,安排雷中英和表叔陈国礼单独面对面地谈。
  刘培远的表叔陈国礼语重心长地对雷中英说:“不要在意过去的事情,想开些。以前的穷日子不是也都过来吗?你那天没有回去,我们回去开了一个家庭会议,我们觉得就是刘培远一天不死,你都是他们的媳妇。我觉得有些事情缺乏沟通。我知道你跟刘培远的关系仍然是很好的。希望大家能够和解,大家都是为了刘培远能够早日康复啊!”
  经过沟通,表叔和雷中英都同意10万元的数目,钱存在刘培远的账上,还是由雷中英掌管。为避免再次出现误会和猜测,由刘培远的表叔陈国礼来监管这笔钱的开支。这个结果双方最终都接受了。
  当法官在刘培远的病床上给他念调解书时,刘培远流下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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