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中院如何看待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
“请问市中院是如何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的……”
“请问市中院为何办理代表建议,不向代表进行答复……
这是2006年3月3日上午,在邯郸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大名代表团讨论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的会议室里提出的问题。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某一行三人面对代表言辞激烈的提问边听边记,不断解答着代表们的问题。经笔者询问才知,原来是大名县代表团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时,针对市中院未答复代表建议之事,市人大代表紧急约见市中级法院负责人。
杀人疑犯判无罪 人代会上提建议
2002年9月,大名县青年女教师杨某被人拦截强奸后投入水井致死,大名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拘留、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宋某。案件上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后,2003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对宋某作出了一审无罪判决,释放后的宋某即潜逃。此事在全县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群众对此案的判决不理解。特别是被害人家属及亲朋情绪激动,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先后进京、赴省、到市多次集体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被害人所在的孙甘店乡22个村中,有21个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名向上级反映,要求为被害人伸冤、严惩凶手。驻大名县的市人大代表也对此案高度关注,专项听取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此案办理情况的汇报,王成喜、乔秀文等代表先后到村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乔秀文代表还自费进京咨询了有关法律专家。代表们结合实际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认为案件的疑点较多,于是在2005年邯郸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联名提出了《关于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杨某被奸杀一案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自提出《建议》到这次人代会为止,代表没收到市中院对《建议》的答复,也没有派人或打电话走访代表。而2006年3月2日邯郸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却说2005年承办的17件大代表建议全部如期办结。驻大名县的市人大代表听后不理解,明明对我们所提的建议既没有办理又没有答复,怎么说已经全部办结呢?对此,代表们认为市中院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上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不尊重代表行使职权,人大意识不强。
代表依法行职权 人代会上急约见
针对代表建议未答复一事,驻大名县的市人大代表向大会秘书处及时进行了反映,提出要依法约见市中院负责人,要求有关人员到会听取代表意见,说明情况。3月3日上午,在大会秘书处的安排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某一行三人到大名代表团听取了代表们的讨论发言。代表们当场提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该自觉接受人大和代表的监督,应当尊重代表依法行使权力。2005年代表所提的《建议》,市中院没有走访和答复代表,既不办理又不向代表解释说明,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代表的感情,挫伤了代表履行职权的积极性。市中院的副院长郭某听了代表的意见后诚恳表示,我们中院在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确实存在着一些失误,工作做得不到位,恳请代表予以谅解。回去后,我们一定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会后要专门向提建议的代表作出解释和说明。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我们一定汲取教训,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完善办理机制,加大办理力度,强化办理效果,努力改进工作,做到按时走访代表、答复代表,真正使代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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