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自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由70年代初的总和生育率5.83降到现在的1.8,也就是说,由过去一对夫妇生育的孩子数将近6个到现在不到两个。根据人口专家计算,到2005年底,我国自计划生育以来少生了4亿多人,真正进入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但我国少数“超生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少数高收入阶层原来非常隐匿的超生行为,逐渐公开起来,被人们称之为“超生新贵”。据有关部门统计:自2002年至2005年第三季度,仅上海市就有84例富人超生,占超生总数的7.17%;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大连市出现12例富人、名人违法生育案例;沈阳市在2000年就发现和查处76例名人、富人超生,2002年至2004年,又有名人、富人超生42例……(《三湘都市报》2006年5月1日)“超生新贵”以“特权”挑战国策的现象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禁止富人违法超生”的议案、提案,且引起国家高层的重视。
“超生新贵”——“超生游击队”的新成员
很多人仍然记得当年黄宏和宋丹丹的小品《超生游击队》,该小品被称为反映超生题材的经典之作。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年了,在人们以往的观念中,超生多发生在农村,愈穷愈生,愈生愈穷,如此恶性循环。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和社会分层的日益细化,超生现象也在发生新的变化,“超生新贵”成了“超生游击队”的新成员。
暴富人群,交着罚款生子。暴富人群违反《计划生育法》超计划生育现象虽然不是很普遍,但也不在少数。他们多半是私营企业主、个体老板,腰缠数百万或上千万。事业上成功之后,他们考虑的是家产如何传承。有人想着传宗接代,家产、家业、家财只传男不传女;也有人越富越生,有了儿子想再生一个女儿,有儿有女“品种齐全”。而对于罚款他们无所谓,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社会抚养费他们交起来不皱一下眉头,只要能超生、多生就行。“罚着款子生孩子”在暴富人群中成了一种时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对超生者的处罚,按广州的收入水平,超生一个一般要上缴十几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的处罚则更严厉。2005年,广州增城市就成功地对一名超生者征收了36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最近,深圳新判了一个超生案子,征收社会抚养费78万元(《法制早报》2006年5月12日)。这样严厉的处罚,仍然挡不住富人的超生潮。
名人明星,捂着肚子生。名人和明星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时刻受到公众的关注。然而,一些名人明星却成为“超生新贵”。他们悄无声息地生二胎,人们既不知道他们是否有“二胎生育许可证”,也不知道他们交了多少社会抚养费。人们形象地说名人明星是“捂着肚子生”。他们一般住在高档小区,深宅大院非等闲人能靠近。加上有些“大腕”有着几个住所,神出鬼没,行踪不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高档小区了解情况,有时连小区的大门都进不去,更不用说进门入户了解明星们的生育情况。有的明星早晨坐电梯下到地下室停车场坐车出门,晚上将车直接开到地下室停车场乘电梯回家,就像“空中飞人”,居委会干部连面儿也见不到。很多名人明星家里长期雇用保姆,孕妇可以不用出门,所以到底多少名人明星计划外生育谁也说不清楚。
腐败官员,大着胆子生。“超生新贵”的第三类人物当数腐败的官员,他们利用手中的职权,无需偷偷摸摸躲躲藏藏地“打游击”,而是大着胆子,手握“准生通行证”,养他个两三个,而且还不用害怕罚款。湖南省邵阳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陈某及其妻周某(邵阳市财政局干部),早在1982年生育一女,1993年,陈、周夫妇通过伪造病历、住院证、检查报告等非法途径,于1996年3月骗取了由邵东县计生委发出的“二胎准生通知单”。此后四年间,亦未按准生证管理办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换发和延期手续,属无效生育证。2000年周怀孕,当年12月2日,邵阳市计生领导小组作出决定,认定陈、周夫妇在申办二胎生育证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要求其按计生条例和有关政策落实补救措施,但就在12月4日,陈争分夺秒,让其妻在邵阳市中心医院剖腹产下一女婴(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网)。陈某、周某夫妇都是国家干部,却大着胆子超计划生下第二胎。
百变战术——挑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目前,“超生新贵”日趋增多,影响了正常的生育秩序和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虽然富人、名人、明星、干部超生的数目还不是超生的主体,但其负面影响却被一些专家认为远远大于“农民超生游击队”。因为,“农民超生游击队”只有一种战术——远离家乡,到处“打游击”,其危害仅限于有限的生活圈。而“超生新贵”们却不同,他们的战术千变万化,甚至明日张胆、有恃无恐地叫板计划生育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出击战,主动交罚款。“超生新贵”为什么能超生、敢超生?说到底无非是一个“钱”字在作怪。现行的处罚措施对那些日进斗金的富人、名人来说,是根本起不了约束作用的。超生了交钱了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从2002年起开始的,据有关人士介绍,在北京,城镇最多缴纳16万元、农村最多缴纳7万多元,二胎子女就可以顺利拿到北京户口。在深圳,每超生一个孩子,大约至少需征收14万元,超生多个孩子还要乘以超生子女数的倍数。这样的巨额罚款,对农村的“超生游击队”来说,一般交不起,也就只好作罢。然而,对家财百万乃至千万的富翁、名人、明星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于是,他们便主动出击,先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生育。报载,广州一名孕妇来到街道办计生管理人员面前,拿出一个存折摔到桌上:“这里有2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的是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人民日报》2006年4月25日)。这样的“超生富翁”可谓财大气粗,根本不把《计划生育法》放在眼里。
阵地战,造假骗证明。“有钱能使鬼推磨”,一些个体老板利用金钱开道,买通医院关节,开出第一胎“残疾”的假证明;再用金钱铺路,击倒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轻松地取得了“二胎准生证明”。这样,他们就可以安安稳稳在家里生孩子。有“权”也同样能使鬼推磨。有些有权的干部想超生,一些医院、计划生育部门还会主动把准生“通行证”办好送到门上,不用他们“劳心费神”。名人、明星则更不用紧张,住在深宅大院,只要关上大门,安安心心在家养神保胎生孩子。他们坚守在“阵地”上,怀孕没有人来打扰,孩子生下来也没有人来过问,最多是事后花钱买个户口,或者干脆送到国外去读书、生活。“阵地战”无“游击战”担惊受怕之虞。深圳有位老板坦言自己生育二胎的经过:他通过关系找人开了证明,证明自己的第一胎孩子得了“先天疾病”,符合再生第二胎,虽然花的钱,比缴纳社会抚养费还多,但他心里踏实,因为孩子是名正言顺出生的,上户口时省却了许多麻烦。
迂回战,多生合法化。为了实现多生子女,且合法化的目的,一些“超生新贵”颇费心机,他们采用“迂回战术”,逃避法律制裁和经济制裁。他们有人搞假离婚,娶了“三妻四妾”,实现子女成群;有人暗中“包二奶”,借腹生子,孩子生下来后领回家中,对外则说是“领养”,再通过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有人移花接木,与医生勾结,将孩子送给与自己先后生产的亲戚,亲戚对外则称是“双胞胎”,一起上了户口,而自己留下了生育指标,事过境迁后又找借口将孩子领回家,这样如愿以偿生了第二胎……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运动战,出国办“绿卡”。一些“超生新贵”和计划生育政策打起了“运动战”,他们二胎怀孕后,并不在国内和计生管理人员“打游击”,而干脆移师境外,待生完孩子后再回来。在香港,孩子一落地就是香港户口,这样做既没有占用国内所在地居委会的准生指标,而且光明正大,还不被收取任何的罚款。因为香港和内地的法律不同,无法判定其违规。更有一些“新贵”跑到国外生孩子,孩子加入出生国国籍,领取了“绿卡”,与中国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基本国策没有冲突。因此,“新贵”们超生的孩子不叫“吐鲁番”、“海南岛”、“少林寺”,而是叫“纽约”、“悉尼”、“温哥华”。据有关人士介绍,对取得外国国籍以及和外国人结婚但仍然生活在国内的,生育多少胎根据所加入国籍及所嫁对象国籍的国家情况而定,国内计划生育部门是不干涉的。某些公众人物多生子女的事实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非中国国籍成为他们超生的有效挡箭牌。据说上海的富人圈里,最流行的方式,就是选择让怀孕的妻子到国外去生育二胎或三胎,新出生的孩子持有外国护照,这样超生的夫妻就不受中国生育政策的限制,或者干脆移民国外,生完孩子再回来(《江南时报》2006年4月30日)。
杜绝超生——国策面前人人平等
“超生新贵”虽是少数,但影响极坏。它破坏社会整体公正,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计划生育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2005年就曾提出:中国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仍然面临人口安全风险。所谓人口安全风险,是指中国人口总量高峰、就业人口高峰、老龄人口高峰将相继到来;人口总体素质不高,流动人口迁移规模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加大,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尖锐,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率先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有相当一部分正在成为新的困难群体;如果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不能发生根本转变,中国脆弱的生态环境和有限资源已经难以承载15亿人口。相关资料显示,7亿人口对中国来说是生态平衡点,9.5亿人口是不计生态代价的粮食安全点,16亿人口则是生态容量耗尽引发崩溃的临界点。而这个临界点离我们并不遥远(《江南时报》2006年2月15日)。因此,抓紧计划生育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无论富人穷人,无论有权人无权人,都没有超生的特权。当前出现的领导干部、富人、名人、明星超生的现象,既与他们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和有关部门执法能力等有关,同时也说明,我国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和规范,还有改动的空间,因此,要进行深入研究加以修订,使一些人的违法空间变得狭窄,这才符合社会公平。
“十一五”时期,中国面临着第四次生育高峰,人口数量仍然是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如果不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就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当前必须切实解决“超生新贵”问题。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别让一些人钻政策“空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要继续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一些人的思想教育,不要以自己有钱有权就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以自己能养活更多的孩子为由来违背国家政策。三是要稳定当前的低生育水平,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不动摇;坚持创新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有钱和有权都不能为所欲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