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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走引发的官司
 
作者:全 风

  一次谈话后,初中女生出走
  湖南省安化县某镇中学初一50班班主任蔡丽蓉怎么也没想到,找学生一次正常的教育谈话,竟给她和学校带来了一场官司。
  事情要追溯到4年前的11月21日,蔡老师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学校。打开门,蔡老师突然发现地上有一张纸条,只见上面写着:”蔡老师,聂雅芝和镇上的一个人谈恋爱。”没有落款,不过蔡老师对笔迹很熟,是她信得过的学生给她传递的信息。
  “早恋?”蔡老师心里一惊。她能掂量学生”早恋”这个词的分量,这是个让所有老师感到难解的问题。
  聂雅芝身材高挑、曲线分明,透着一份成熟,一张美丽的脸,人见人爱。不足的是聂雅芝性格孤僻,读书对她来说是一件很压抑的苦差事,这正好与她父母的期望相反。父母的期望让她备感沉重。了解聂雅芝性格的蔡老师非常清楚,在事情没有搞清之前,不能通知其父母,也不能让其他同学知道,否则聂雅芝一定会接受不了。
  晚自习时,蔡老师轻轻地走到聂雅芝的课桌旁,轻声说:“聂雅芝,下第一节晚自习后,请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在蔡老师的办公室里,聂雅芝有些局促不安。
  “聂雅芝,你最近思想上是不是有些波动?”蔡老师试探着问。
  “我不想读书了。”
  “我不是指这个。”
  聂雅芝沉默不语。
  “你父母对你期望很高,你要安心读书报答父母。”
  聂雅芝仍旧沉默。
  谈话没有效果,蔡老师要聂雅芝好好想想,把最近的情况写下来交给她。
  “你去上自习吧。”蔡老师结束了谈话。
  然而,聂雅芝并没有直接回到教室。晚自习下课时,蔡老师发现了这一情况,她询问和聂雅芝关系好的同学,但同学们都不知道聂雅芝去了哪里。
  第二天,聂雅芝没有到校,感到事情有些严重的蔡老师报告了学校,并派人到聂雅芝家探询。可是,聂雅芝没有回家,她失踪了。
  千里寻女,父母辛酸几许
  听说女儿没有在学校读书,聂雅芝的母亲齐玫之放下手中活计,赶到镇上,寻遍镇区和附近可能到的亲戚家,但没有女儿的踪影。第二天,丈夫悄悄出门到处寻找,还千方百计找到了传说女儿与其谈恋爱的青年龙某,但龙某说”根本没有见着聂雅芝”。
  时间一天天流逝,聂雅芝没有任何音讯,齐玫之再也控制不住思女的痛楚,一病不起,这个家从此改变了正常的生活轨迹。
  女儿曾经流露过不读书要随村里人到深圳去打工的念头,丈夫决定带妻子出门寻找女儿,他们的第一站就是深圳。
  山区已经进入冬天,夫妻俩带上干菜,穿着厚厚的棉袄上了火车。齐玫之从未出过远门,有严重的晕车症状,一路上呕吐不止,加上一天一晚没合眼,一夜之间白了头发。车到深圳,齐玫之连支撑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了,是丈夫背着下车的。
  很少出远门的夫妻俩没有带身份证,连旅馆也住不上。晚上,他们只好再次来到相对比较“熟悉”的火车站,随身穿来的棉衣让他们度过了没有挨冻的一晚。
  夫妻俩在火车站附近的街头转悠了几天,一个熟人也没碰到,只好无奈和失望地回了家。
  快到年关了,心想女儿应该会回来的,齐玫之几乎天天到路口张望,只要远处有移动的影子,心中就有一股喜悦。可待走近一看,总是邻家的女儿。
  丈夫准备好年夜饭,齐玫之在桌上摆上3副碗筷。“等等,女儿肯定要回来的。”这一等,年夜饭就一直凉到第二天。
  春节过后,齐玫之和丈夫随着去珠海打工的老乡再次南下,踏上寻女之路。后来,他们到过上海、广州、厦门、北京等地。田荒了,地废了,庄稼没了,但女儿仍然杳无音信。
  学生出走,学校该担何责?
  去年10月,齐玫之夫妇在北京寻找女儿不成返回家乡,在火车上与一位戴眼镜的青年人坐在一起。夫妻俩神情恍惚的念叨引起了青年人的注意,在得知齐玫之夫妻的不幸遭遇后,青年人对他们说:“你们这样寻找不是个办法,你们得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次要求学校帮助寻找……”
  回到安化后,齐玫之夫妇向法院递交申请书,请求宣告女儿聂雅芝为失踪人。法院经公告后,宣告聂雅芝失踪。
  齐玫之找到女儿的学校,学校答复:“我们已经尽力寻找了,只要你们有女儿的消息,我们可以派人和你们一同去接回聂雅芝,并恢复其学籍。”但在赔偿寻找聂雅芝的费用问题上,学校总是含糊其辞。
  去年底,齐玫之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寻找女儿的花费1.6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3万元。
  庭审中,双方就学校应否承担责任进行了激烈辩论。学校方认为:学校对聂雅芝只尽教育之责,并没有监护之权,监护之责仍然是父母;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在教育管理中存在过错,老师找学生谈话是一种正常的管理教育方式,在谈话过程中,老师并未采取不当行为刺激学生。但是,出于对齐玫之夫妇的同情和对学生出走的痛心,学校愿意从人道上给予帮助。
  近日,双方在法庭上达成和解协议,学校给予齐玫之夫妇经济帮助1万余元,齐玫之夫妇放弃精神赔偿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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