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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规范工作 靠规范提升服务
 

作者:郝晋生 刘志宏 李军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是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客观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证。去年5月,中央9号文件下发后,井陉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引领常委会工作全局的“牛鼻子”,对照文件要求,对各项制度和办法再一次进行修订,并辑印成册,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达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以制度规范运作,常委会行使职权实现了民主化、科学化
  人大工作的特点是集体行使职权。这一特点决定了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必然以会议为主要形式,以民主的决策方式来进行。但是, 由于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普遍年龄大、任期短、更迭频繁、新人多,所以对人大工作的特点并不十分清楚,对人大工作的方式并不十分习惯,很难依法履行好职权。以本届为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除一名副主任为上届留任外,其他一正四副分别来自县委、政府、政协,纪委,14名委员中,三分之二是新任。这种组成结构,有思想新、思路宽、方法多的优势,但也很容易出现行政工作方法痕迹。因此,我们及时通过完善制度明确组成人员的职责,规范工作开展的方法程序,进而强化人大的监督工作。一是以会代训提素质。把学习规定为每一次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的第一项议程,工作人员分期为组成人员讲解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工作关系、联系方式等重要内容,使组成人员掌握人大的议事程序,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实现工作角色的转换:二是建章立制明方法。研究出台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受理人民群众申诉和意见暂行规定,个案监督暂行办法、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19项涉及常委会工作的议事和会议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三是依规较真强监督。制定和修改制度的过程是完善程序,规范工作的过程,也是消除人大工作随意性,增强权威的过程。为解决“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材料程序不规范、材料不认真和随意委托报告人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材料的意见》,按照这一制度要求,“一府两院”报送综合材料必须经过班子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等相应会议研究审定,单项材料必须经县长、院长。检察长审定;县政府重大事项或综合性工作必须由县长或副县长报告,部门或单项工作必须由委、办、局正职报告,增强了常委会议的严肃性。为解决代表知情知政难、建议意见质量不高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一府两院”向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一府两院”在每年七月份向代表通报一次重要工作,日常遇有重大事项及时通报,保证了代表的知情权。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办理的规定》、《代表担任监督员暂行办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试行办法》、《代表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起到了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县各级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现,为此,今年首次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名义联合对优秀代表进行了表彰。
  二、以制度激活机制,机关工作运行实现了高效率、高效果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机关、一个单位,有制则兴,无制则废。制度本身是制约,是监督,但同时也是规范和促进。为改进工作作风,理顺工作关系,提高服务质量,我们以加强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科学、全面、高效、规范为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机关整体运行实现了责任明确、程序严密、相互协调、运转规范。一是理顺了思想情绪。在制度制定过程中,鼓励干部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反复研究。其中,三个工委的工作规则和对口联系办法汲取了各方面意见40余条,召开了三次机关联系会才得以定稿。机关19项工作规范也是先后四易其稿,主任会议两次研究审定才汇编成册。公开、公正的制订制度,保证了制度的科学合理。二是理顺了部门关系。人大机关一室三委,业务上相对独立,但行政管理上又是一个整体,如何处理好办公室与各工委的关系是一个关键。通过制定有关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办公室对各委室的协调、服务和后勤保障职能,同时,建立每季一次的委室联系会议制度,实现了机关工作的民主管理。三是理顺了岗位关系。就是按照“严而有序,权责分明”的要求,在机关进一步明确了从办公室主任到一般人员11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要求,明确机关各项日常工作的程序、方法,同时,一环扣一环,一步一个脚印地抓落实、搞协调。如公文制发工作规范逐条逐项规定了公文负责人,主管人、实施人,公文的拟稿,审稿、签发、文印、装订、再审、分发等各项操作程序。不仅规定了由谁去做,而且讲明了怎样去做,达到了流程化管理。有了明确的工作制度和程序规定,各委室都以服务人大“三会”和代表为中心, 团结共事,合力攻坚,实现了人大工作和谐统一。
  三、以制度鞭策工作,干部职工的职责意识、效能意识明显提高
  党的十六大以来,人大工作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中央9号文件特别强调了制度建设,又为人大工作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动力。坚持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最根本的一条还在于通过制度建设,激发和鞭策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责为上,以责为先”,达到参谋服务水平和干部综合素质的与时俱进。
  通过抓制度建设的实践,我们感到正是由于机关一整套制度的规范、影响和推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在变、心态在变、行动在变。一是人人有了紧迫感,学习提高的自觉性增强。有了制度,就有了比较、有了竞争、有了自我评价。机关干部职工感到,要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必须在理论、业务上成熟起来。此后,串门聊天扯闲话的少了,埋头学习练内功的多了,干部职工的写作能力、综合表达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二是人人有了压力感,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增强。有了制度,就有了职责,改变了过去那种“干的干,看的看,看的给干的提意见”的现象。如,通过实行机关工作周通报制度,促进了各委室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务实创新作风的提升;通过实行机关“秘书学习日”和宣传信息月通报制度,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人大宣传工作连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去年还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人人有了危机感,参谋服务的开拓性增强.有了制度,就有了进取心和上进心。机关干部职工不再满足于过去当参谋、搞服务的老套路,遇到工作不再恪守过去怎么干,而是立足怎样能干好。“人争第一,事争一流”已经成为机关服务工作的主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人大工作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人大机关也连续三年被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作者单位:河北省井陉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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