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升华,是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三个机关”建设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立足于法,建设地方权力机关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有法律的引导、规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必须以依法发展为基础。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全力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市人大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开展了对《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森林法》等8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中,围绕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四个检查小组,通过座谈、调查、暗访、实地检查和分析梳理,对我县行政许可执法情况,作出了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估。针对执法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县政府贯彻行政许可法实施了有力的监督和支持,对改善执法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围绕科学发展观,推进《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到16家工厂,进行深入细致的实地检查,提出了加大环保力度,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建议。这次检查后,各企业、工厂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环保措施逐步到位,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围绕发展环境的优化,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开展了执法评议活动,在2005年10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十六次常委会上,听取县法院、县广播电视局的执法情况报告和调查评议小组的报告,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了细而又细的调查,面对面的评议,实而又实的整改。通过执法评议,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增进了人民群众和执法部门的相互理解,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了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监督工作力度,使被任命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县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的“一府两院”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为保证述职评议取得实效,组成了3个工作小组,深入到被评议对象的工作单位,听取述职报告、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进行民主测评。在广泛征集意见、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他们依法行政、履行职务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了评议和无记名投票,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落实科学发展观,人大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预算审查监督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县人大就县政府提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意见,依法决定,使政府作出的决策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我县人大常委会还适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了合理调整财政收入结构、搞好收支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全县预算目标的完成。
二、着眼于民,建设以民为本的代表机关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地方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代表好、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这一重大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工作,积极建设以民为本的代表机关。
倾听民声。地方人大要把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完善代表活动制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2005年7月,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5组深入到10个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印发代表意见卡等形式征集代表意见。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与县政府联系,畅通代表建议办理的渠道,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效果。目前,十四届人代会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2条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6条建议已办理完毕,基本达到了代表的满意。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遴选两个乡镇为试点,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指导各乡镇人大逐步建立健全了主席团例会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学习培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使乡镇人大工作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章可循,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开展。
关注民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到我们监督的是人民群众所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办的事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我们办的事。我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教育、医药卫生、城建和政府实事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作,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组织视察组对教育工作进行视察,就优化师资配备、高中建设、“普九”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另外,县人大常委会还对城建、医药等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收到良好效果。
凝聚民心。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群众信访问题以更加集中、更加突出的形式表现出来。我县人大常委会把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作为了解社情民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了《信访工作规定》,对接待范围、时间、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并与加强个案监督结合起来,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审查、及时办理、不推不拖。截至目前受理信访428人(件)次、进行法律咨询628人次,发出督办卡6张,承办转办函6件。
三、着力于新,建设和谐工作机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人大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十分重视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创建民主和谐的国家工作机关。
履职理念力求新提高。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创新。要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倡导“任职有期,事业无涯”的信念,保持奋发向上、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积极探索和实践富有成效的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自身建设有新气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征求意见,带头开展分析评议,带头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提高了思想水平,弘扬了“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增强了整体素质。
运行机制有新活力。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创新。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项视察若干规定》、《信访工作规定》、《加强个案监督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活力。
工作作风有新转变。我县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人员恪守为民之责,深入基层,强化服务,帮民难,解民忧。特别是结合我县开展的文明生态村建设、“结缘”工程、包村工作以及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加强指导,立足帮扶,解决问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协调资金16万多元,为群众解决水利、电力、通讯、交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60多个,受到了群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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