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内容>> 2006年第十一期
 
“强奸犯”老师十七载的蒙冤苦难
 
作者:江中澍 

  女学生爱上老师却告他强奸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个多次写情书给我的女学生,为什么告我强奸她……”正在湖南郴州一座矿山里给人挖矿的刘文宗接受笔者电话采访时说。17年前的那段往事,仍历历在目。
  1988年,在广西灌阳县委宣传部工作的刘文宗与妻子闹离婚,他因此也引起了县里有关部门的误解,被调到灌阳县新街乡邓家初中当一名老师。他带着两个儿子来到学校,学校没有宿舍,只好将一间教室隔出一半给他们居住。
  他有一个好朋友的女儿(也认了他作干爸)在这所学校读书,于是好朋友叫女儿到他家开膳。干女儿要好的同学小玉(化名)见了,也想一块搭伙。家里没有一个女子,出于让干女儿有个伴的想法,刘文宗答应了。
  不久,初二学生、16岁的小玉竟喜欢上了她的班主任、38岁的刘文宗。有一天,刘文宗收到了小玉通过邮局寄来的情书。刘文宗十分惊讶。他给小玉回了一封信,告诫她不要胡思乱想,好好读书。然而小玉还是不时地给他写情书。为了劝导小玉,刘文宗花了许多心思,他不仅口头劝她,写信劝她,还在她的作文本上作批语,从作文的内容借题发挥开导她。
  1989年1月底,刘文宗与妻子离婚了。小玉知道后又写了封情书给老师,表示长大后要嫁给他。刘文宗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4月5日,刘文宗回到乡村老家,与族人一块去山岭上祭祖。这一天下了雨。路上比较滑,快到墓地时,他突然脚下一滑,摔了一跤,双手被刺丛和碎石划出几道伤口。族人们开他玩笑说:“祖宗在考验你诚心不诚心呢。”
  祭祖后下午,刘文宗回了学校。晚上,干女儿和小玉过来吃了晚饭,之后两人便去教室读书了。此后三天,小玉都是在刘文宗家里吃的中午饭。4月7日晚上,学校团支部组织团员到街上看电影,刚由刘文宗介绍加入共青团的小玉显得十分高兴,特意问刘文宗借了电筒去看电影。
  4月9日早上,派出所民警到学校找到刘文宗,叫他去派出所一趟。原来,小玉4月8日下午由她母亲陪同来派出所报案,说她在4月5日这天晚上遭刘文宗强奸了。
  小玉对民警说,4月5日晚,由于学校停电,她向刘文宗借用了煤油灯,晚10时左右下了晚自习,她到刘文宗家里还煤油灯,一进门就被刘文宗搂住了,
  刘文宗将她抱上床,搂住她9个小时,期间5次与她发生性关系。
  “没有的事!”刘文宗十分惊讶,他向民警说了4月5日这天和之后几天他的“日程”。民警作了笔录后让刘文宗回去了。此后七天,民警不断地对小玉进行盘问,小玉一时说刘文宗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一时又说没有做成。
  刘文宗强奸女学生的事很快在学校和街上传开来,让他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更让他难以承受的是,小玉的父亲几乎天天都带着一帮人来到他家里大闹,扬言要整死他。刘文宗感到需要出去躲避一下,否则性命难保。4月17日,刘文宗跑到了广州。在广州,他多次写信给派出所,表明自己是清白的,并告诉了自己在广州的地址,好让民警水落石出后通知他,他能早日回学校;同时也写信给小玉的父亲,叫他带女儿去医院作鉴定,还他的清白。
  7月10日,在广州的刘文宗接到灌阳县公安局协助调查的通知,于是赶回家中。一到家,就被警察带走投入看守所。
  刑事鉴定矛盾仍判刘文宗强奸罪
  警方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找到了几名证人,孙某、王某证实4月4日晚上刘文宗的房间里灯是亮的;王某称,当天晚上听到刘文宗房里有小玉的声音,第二天她还问小玉昨晚在哪里,小玉说回去了。
  同时对刘文宗、小玉作了相关刑事、医学技术鉴定。灌阳县公安局法医在刘文宗手臂上发现多处表皮擦伤痕,在出具的灌公刑技(89)第5号伤检报告认为,这些表皮擦伤痕,属被他人咬伤所致、用手抓伤所致,并作出结论,刘文宗左右手前臂属被他人咬、抓,造成多处表皮擦伤。
  对小玉的鉴定,灌阳县人民医院和原桂林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相继出具了法医物证报告,认定小玉未遭性侵害。
  刘文宗对警方表示他身上的伤是在祭祖时跌倒擦伤,但警方没有对他所说的证言进行核实。在小玉身上的证据都表明她并没有受到性侵害的情况下,刘文宗身上的伤就成了最大的证据,特别是鉴定书认为这些伤是咬伤、抓伤。办案人员认为,小玉没受到性侵害,因为刘文宗强奸未遂。
  1989年9月,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文宗提起公诉。在法庭上,刘文宗仍拒不承认强奸一事。灌阳县人民法院认定刘文宗强奸事实“有被害人陈述、有证人证言,有灌阳县人民医院检查证明及法医鉴定”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认为他目无国法,道德败坏,趁小玉到其房间还煤油灯之机强奸小玉(未遂),作案后畏罪潜逃,被捕后在预审、庭审中拒不交代罪行,妄想开脱罪责,影响极坏,应从重惩罚。法院以强奸(未遂)罪,判处刘文宗有期徒刑5年。
  刘文宗不服判决,向原桂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0年4月10日,原桂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3年5月,在狱中的刘文宗向原桂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而这一次的裁定,让刘文宗更加意外,他不仅没有达到还清白的目的,罪反而更重了。法院再审判决撤销了一、二审的裁定,判决文祟军犯强奸罪,仍判有期徒刑5年。
  为申冤寄出数万封申诉信
  “我不信人世间会颠倒黑白!”从入狱的第一天起,刘文宗就拿起笔,以信踏上了申冤之路。
  刘文宗服刑的劳改农场在柳州的一个偏远的山沟里。1991年春节前夕,结束劳动的刘文宗在回监舍的路上,无意间看见监狱大门口有一个男孩。他大吃一惊,因为男孩是他10岁的大儿子!刘文宗扑过去,隔着铁栏与儿子抱成一团。
  当初跑去广州“避险”时,刘文宗把两个儿子托给一个兄弟照看,他没有一天不牵挂他们,没想到在监狱里还能再见到儿子,刘文宗悲喜交加,因为从灌阳到监狱有数百公里的路程,儿子竟能找到这个偏僻的监狱。特别是看到大冷的天,儿子竟还光着脚,刘文宗心酸得直落泪,他拿出自己的鞋给儿子穿上。尽管鞋子大得离谱,孩子仍十分高兴。儿子告诉父亲,他已在门口等了两天了。“弟弟呢?”刘文宗急切地问。“不知道,他本来和我一起来找你的,半路上丢了。”文新明愧疚地说。刘文宗没有责怪孩子,因为他也才10岁啊。监狱很同情这对父子,特许他们在一起过了一个春节。
  非常为儿子担忧的刘文宗决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因为表现好,他获减刑一年。1993年7月,刘文宗提前一年出狱。
  四年的时间里,一切已物是人非。学校的家久无人住,结满了蜘蛛网。昔日的同事见到他一个个退避三舍。由于学校已经将他开除,他只能回到家族所在的村里。让他最揪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两个儿子在他入狱不久就出走了。因为他这个“难听的”罪名让儿子们在村里抬不起头来,因而离家出走。刘文宗在村里没有责任田,他只能租别人的田维持生活。第二年他借钱到县城开了一家小饭店。可不到一年时间,饭店不得不关门。
  刘文宗走上了四处打工的路。听说挖矿挣钱,他专门去找矿山干活。这个昔日的白面书生,为了申冤,什么脏累苦的活都愿意干。一有了钱,他就踏上了上访之路;没有钱了,他就在家里写申诉信。这十多年来,他寄送给桂林、南宁、北京有关部门的申诉信达数万封,然而都是石沉大海。
  17年后终还清白
  不相信人世间会颠倒黑白的刘文宗,每天契而不舍地写申诉信。在信中,他重申他手臂上的伤的来由,并对小玉的控告进行了逻辑上的反驳。
  他认为,小玉控告他将她控制了9个小时,是不可能的事。9个小时就是从晚上10时多一直到次日早上7时多,这时学校正吃早餐,小玉从他的房间里出来,全校200多个学生都会看见。有学生看见了吗?没有。而他早上6时20分就起床了,去学校水池挑水,还去了教室,这些都是有学生看见的。他认为,小玉控告他对她进行5次强奸是谎言。
  他还认为,无人能证明小玉4月5日晚上在他家过夜。最后他说:如果我真的强奸了她,小玉肯定会对我非常厌恶,为什么还连续几天与我一起吃饭?为什么还会主动向我借电筒去看电影?
  刘文宗的律师调查了当年刘文宗上山祭祖时在场的人,证实刘文宗说的受伤情况属实。
  多年的奔走、申诉终于有了回音。2005年12月1日,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此案。
  2006年8月16日,广西省高级法院审监庭经审理认为,被害人小玉的多次陈述相互矛盾,并与证人孙某、王某的证据相矛盾,无法证实案发当晚小玉在刘文宗家住宿的事实。且根据灌阳县人民医院和原桂林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法医物证检验报告证实,处女膜未见破裂、未检出精斑。刘文宗构成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灌阳县人民法院、原桂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宣告刘文宗无罪。
  接到判决书,已55岁的刘文宗不禁老泪纵横。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他竟花了17年才讨得清白。其间历经磨难,白坐了5年牢不说,被开除公职,饱受歧视,更让他难以承受的是两个儿子下落不明。
  刘文宗的律师对记者说,此案最重要的证据有3份,处女膜鉴定、精斑检测、伤痕鉴定,前两份鉴定都证明小玉没有受到性侵害,当然也存在强奸未遂的可能,这样,刘文宗的伤痕鉴定就成为至关重要,因为小玉说她进行了反抗。公安机关法医的那份鉴定是互相矛盾的,因为它分析这些伤是擦伤,结论却又说是咬伤、抓伤;咬伤、抓伤与擦伤的特征是有明显区别的。这样一份矛盾百出又没有盖公章的鉴定书却得到了法院的认定,而刘文宗提出他的伤是跌倒擦伤的辩词却没有引起重视,从而使一起并不复杂的案子变成了长达十七年的冤案,教训十分深刻。
  刘文宗告诉记者,他将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刑事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13.37万元,并要求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