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内容>> 2006年第十一期
 
为人民的健康“护航”
 
作者:周学峰  韩瑞星 


  
近年来,随着“大头婴儿”、“齐二药”、“鱼腥草”等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不断“曝光”,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质量而忧心,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质量进行检查,清除伪劣食品药品,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作为人民的代言人,魏县人大代表也纷纷“上书”,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人民的呼声和要求就是命令。
  魏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组织部分省、市、县、乡人大代表100余人,兵分二十路,开展为期5天,声势浩大的执法检查活动。人大代表先后对全县5561个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和1082家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药房、门诊进行了明查暗访。6月20日,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由于审议前做了深入的调研,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会代表在审议中格外用心。委员和代表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管中采取了多种措施,但魏县的食品药品中依然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差,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差,食品安全隐患大……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点多面广,环节多,从种植到成品,从成品到餐桌,检测技术低,监管手段差……
  药品生产经营者受利益的驱动,制假售假屡禁不止……
  在审议中,代表们还专门提到了自己在视察中了解到的一件事:史金英带着母亲到县医院就诊。为了节省开支,少花钱,她在县城一家药店按医生所开的药方买了药,输液用药和口服药共花了近千元,可她的母亲连续输了5天液,病情未见好转。乡亲们说,她买的药品有假,让她赶快换药,别再把老人的病给耽误了。史金英恳请人大代表“替我们百姓好好管管这些卖假药的,别让他们再害人了”。
  针对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议》。决议要求县政府: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要切实组织人员,向广大人民群众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各项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提高全县人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全县涉及到的监管单位有6743个,而且这些监管对象分布广。因此,单靠某个单位去全面监管显然是力不从心。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形成主管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团结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要注意研究不法分子的新花招、新花样,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全面兼顾,有的放矢地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全县人民用上放心食品和药品;四是对史金英所反映的情况,要依法予以查实,并将查处结果报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决议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也为政府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看着这份决议,代表和群众们的神情渐渐舒展了。他们相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形成的决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必须落到实处的。县政府根据常委会的决议要求,认真研究,详细制定措施,全力以赴搞好全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给全县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食品监管工作中,县政府成立了由17个单位组成的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且先后召开两次大型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两次政府常务会,三次监管协调小组会,与全县21个乡镇、17个成员单位签定了责任状,制定出台了《魏县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9项制度。明确职责,分配任务。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实行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把食品安全工作向农村延伸。县政府还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信息网络,设立了食品举报中心。针对小麦面粉、大米、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上市猪肉等重点品种开展了“五项”专项检查。查处无照(证)企业65家,取缔非法加工企业4家,限期整改企业96家,拆毁制假窝点3个,查处、没收伪劣食品930公斤,饮品107件,查处私屠滥宰不法商户38家,病害肉2824公斤。全县食品市场秩序得以明显好转,企业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规范,企业的自律意识明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
  在药品监管工作中,县政府针对魏县县大地广、监管对象多,工作难度大的特殊情况,坚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将执法人员划分成三个执法组,明确管辖范围和职权责任。将21个乡镇农村卫生室划分3个区域,分别由3个执法组负责。在执法工作中,要求执法组在“细”上做文章,重点检查漏网户、消灭死角死面。并且针对制假售销的手段越来越高明的情况,县政府要求药监部门积极探索药品监管新方式,推行了“先行赔付”、“执法监管责任岗”、“执法文书互评学习日”、“信息反馈举报奖励”等制度。这些制度实施以来,接待受理先行赔付6起,赔付金额达4000多元;受理举报假劣药品15起,兑现奖金6000多元。
  就代表反映的史金英母亲使用的脉络宁注射液假药一案,魏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先行赔付制度的规定,先行赔付史金英860元。随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委派两名执法人员到该药店进行调查,并在国家药品数据库中对其所售出的药品逐一进行核实,又与生产厂家联系。调查表明该药品与生产厂家的“脉络宁注射液”生产批号、防伪标志、电话号码都不一致。为此,认定该药为假药,并没收了该药店大量的其他假冒伪劣药品,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9月1日,县政府将该案的查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
  华灯初上,梨乡好像比往常多了几分繁华。饭店里欢声笑语。因为人大的监督,政府的大力整改让群众减轻了对食品的安全疑虑,让他们在举杯畅饮时多了一分放心。经常吃药的王大爷又开始从药店里买药了,因为他听说政府加强了对药店的监管,他“再不用担心,吃了降压药不降压了!”

(作者单位:河北省魏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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