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内容>> 2006年第十二期
 
当事人咬法官反思
 
作者:米 录


   8月2日,是河北省和张家口两级法院联合接访日。现年63岁的赤城县农民孙某和妻子到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上访。中院行政庭负责接待了他们,并答复过几天去赤城县解决此事。两位上访者不相信法院法官,非要求当下解决,说不给当下解决就不走,滞留到下午6时仍不离开,工作人员不能下班。法警队政委张志宽边劝边把其拉出立案大厅。上访人孙某从地上拣起块砖头要砸立案大厅玻璃,张政委竭力阻挡。这时,中院立案庭庭长田永祯、副庭长顾君生前来给其做工作,让第二天上班再来解决。上访人孙某非但不走,反而谩骂法院,谩骂法官。边骂边起身抓住庭长田永祯的左手在其虎口处咬了一口,而后抓住副庭长顾君生的胳膊,在其左胳膊处又咬了一口。顾君生的胳膊被咬了个黑紫疙瘩,向外溢血。后来经张家口公安法医确诊,顾君生左前臂撕裂伤,为轻微伤。当时法警队政委张志宽和3名法警在场,都忍无可忍,可考虑到其是上访者,没有对其实施拘留,而是走法律程序,向所属五一路派出所报案,并及时向院领导写了情况报告。中院为此专门召开了审判委员会进行了研究。审委委员们认为,上访人孙某不听劝阻,谩骂法院,咬伤法官,影响极为恶劣,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后果。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势必助长无理上访人的气焰,破坏信访秩序,影响法院权威。经中院院长批准,法院于8月15日上午10时,将无故咬伤法官的上访人孙某依法拘留十五天。
  这起上访人咬伤法官事件,咬出了涉法上访中的一些问题,那就是要正确对待上访者。
  过去在这方面有的地方有点偏差,单纯地为了维护稳定,把涉法上访者当老爷。一上访,有关部门就吓得不得了,主要领导陪着,具体办事人员围着,车接车送,热情得过头。有的地方下达了死命令:哪级出现越级上访告状,就撤哪级领导的职,罢哪级的官。为了不出现上访告状,保住乌纱帽,无端迎逢上访者,超条件、超规定,甚至违背法律满足上访人的无理要求。
  我们说,热情做好涉法上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大有裨益,但一定要把握好尺度,不能超越法律范围。一概偏袒涉法上访者,很可能使个别上访人得寸进尺,得理越法,超出正当要求,乱行乱来,实质上破坏了安定团结。试想,如果人们都去打法官,咬法官,法官还敢不敢去办案?社会和谐、安定团结如何保障?审判工作又如何开展?
  正确的做法是:对涉法上访者,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对无理缠诉的,要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做好其休诉罢访工作;对少数无理取闹,甚至借上访破坏安定团结的,要给予必要的惩戒措施,最终达到“依法纠正一批,教育休诉一批,稳定控制一批,惩戒处理一批”的目标。
  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必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作者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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