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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制度建设中的五个关键因素
 
作者:钟清杰

  地方人大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照章办事是人大机关的重要特点,建立一个良好的运作机制,是保证人大机关开展工作的必要基础。但人大又是国家权力机关,一般性的制度建设,不足以体现人大的职能作用,还必须根据人大职能特点,紧紧抓住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关键因素和关键问题,用制度加以规范,以提升人大工作效果。只有这样,才能使人大制度真正体现出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特点,才能够真正形成一个良好的制度体系,使人大自身发展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保证,以此推进人大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第一,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更好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重要原则。围绕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向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规范内容、程序、时限,便于党委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的制度,使人大在全局工作中发挥好自身应有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关制度,坚持把党的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的意志,并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主张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始终把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使人大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二,通过制度建设,促进代表作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制度和措施,保障好代表的知情权,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努力解决好当前存在的一些代表综合素质不高、履职积极性不强、与人民群众联系不紧、群众意识不够等影响代表作用发挥的问题和倾向,切实做到外有约束和激励,内有激情和动力,使代表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发挥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通过制度建设,促进监督工作的开展。人大工作如何,最终要落实到效果上。围绕提升监督效果,健全和完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面的制度,加强活动前法律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改进活动的方式方法,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健全和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重点规范议题确定、议事程序、审议发言等环节,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健全和完善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制度,重点规范审议意见内容、督办机构、督办方式、办理时限、办理效果、相关责任及要求,保证审议意见得到全面落实。结合监督法的出台,制定和完善工作评议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评议内容、步骤、整改要求等,充分发挥评议的作用;善于综合运用法律赋予人大的各种监督手段,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提升人大监督的效果。
  第四,通过制度建设,促进信访工作的开展。人大信访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人大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工作要求和件件有登记、件件有人办、件件有交办、件件有回音四个100%的工作目标,健全和完善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办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程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以及信访工作责任制等具体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增强办理实效。努力发挥好人大信访的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五,通过制度建设,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人才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因素。人大既要履职,又要充分利用职能特点,发挥好自身优势,促进机关干部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大的施展才华的空间。针对人大工作对理论和业务要求高的特点,不断培养学习意识,积极推进学习型人大机关建设,突出解决好学习兴趣、学习效果、知识应用和更新等问题,不断丰富知识积累;针对人大依法监督的特点,不断培养依法办事观念和能力,积极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建设,以制度促观念,以制度规范行为,形成言必称法、行必依法的浓厚氛围,树立人大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良好形象;解决好因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强,容易造成思想僵化、缺乏创新、易陷入固定模式等局限,不断培养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在机关内部形成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拥有真才实学的人大干部队伍,使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切实感到可为、能为、有为。
   (作者系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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