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2日,磁县辛庄营乡南豆公村村民褚海民夫妇流着眼泪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哭诉说:“2005年3月3日下午,我儿子褚文龙被三马车挤撞,到现在已花去大量医疗费,但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请求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人员及时稳定住褚海民夫妇的情绪,给他们倒上热水,慢慢听他们诉说,详细了解其中的原由。原来褚文龙2005年3月3日下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路过同村褚民新家门口时被褚民新的三马车挤撞到墙上导致当场昏迷,经医院确珍为胆囊损坏,后因孩子的病情严重,而当地医院条件有限,转到北京儿童医院治疗。事发后到现在,褚民新未曾露一面,没出一分钱,虽然双方多次协商、调解,但始终没有达成任何赔偿协议。褚文龙多次住院治疗,手术的费用全部是他们自己筹集的,这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协商无望之下,他们只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家贫如洗的他们现在连起诉的钱都没有。就在褚海民夫妇万般无奈时,听说县法律援助中心是专门为贫弱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他们二人便到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得知这一情况后,县法律援助中心随即决定免费给予小文龙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磁县辛庄营乡法律服务所代理此案。在办案中,法律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多次走访当事人、现场目击者和街坊邻居详细了解情况。同时,又多次深入县交警队事故处和法院询问事故发生的原由。经过法律工作者的努力,弄清了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取得了确凿的相关证据,为褚文龙打赢了官司,小文龙的经济损失依法得到了赔偿,其父母十分感动,含着眼泪来到援助中心,激动地说:“感谢!感谢!感谢党!感谢政府。”第二天,他们还把一面锦旗送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
磁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要从陈国金、姚宁、李建华等近30余名县人大代表说起。这些来自基层、出生于农村的人大代表,整日和广大农民在一起,对人民群众的困难和疾苦最了解。平日里,他们经常深入群众中进行沟通和调研,认真听取他们的要求、意愿和心声,多次帮助一些贫困家庭做事,很受老百姓的称赞。在调研和走访中,他们认识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随着农村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纠纷日趋凸现,一些生活在农村的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最易受到侵犯,而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又极为有限,有些人因此重返贫困。陈国金等几十名代表觉得维护这些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已迫在眉睫。
于是,自2004年以来,陈国金等几十名县人大代表先后在各种会议上提出要高度关注弱势群体、为其提供司法援助的意见和建议。对此,磁县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并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5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主任会议研究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事项,并要求县政府主管县长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位常委会主任就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重要性和必要性等方面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辛志宏说:“弱势群体有法律服务需求但没有经济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为了给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弱势群体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权。”
会后,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立即成立了开展司法援助、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领导机构,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短短两个多月内,县政府及司法部门新建了五间办公用房作为法律援助中心,并为中心配备了充足的办公用品,以便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组建了一支由9名律师、3名专职工作者、3名公证员和19名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政治素质较高,服务热情,乐于奉献的法律援助兼职队伍,长年轮流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办理援助业务。同时,在全县19个乡(镇)以及县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成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并在农村、乡镇社区聘请了300余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轴,辐射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从而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使法律援助工作逐步步入系统化、规范化的科学管理轨道,县政府和司法部门建立了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法律援助运行程序,制定了案件讨论制、请示报告制、先调解原则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制定了《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收结案审批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办法》、《办案质量监督制度》、《定期回访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以及一系列的文明办公及学习培训制度。另外,还将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条件、案件受理程序、工作流程、承诺等事项公示上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为了扩大影响,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更多的人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以便更多的弱势群体和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居民能得到援助,县司法部门不断利用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一些县人大代表自愿与工作人员一起上街下乡,走村入户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和宣传,并编写印制了1.2万余份法律援助明白卡,发至辖区各大机关厂矿、社区、学校、农村基层单位,同时,公开了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知名度。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及时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帮助,始终以热情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解答好每一个问题,为弱势群体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共受理130余个案件,现已办结100多起,为156个贫弱居民提供了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1750余人次,为弱势群体挽回各项经济损失90余万元,逐步改变了经济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现状,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看到全县贫弱群体能得到良好的法律援助,陈国金、姚宁、李建华等县人大代表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县法律援助中心竖起了大拇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