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效果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实效,关系到民主法制的进程,也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对此,安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程序,努力探索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机制,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树立了人大权威。
人大监督能否取得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表、委员和人大机关干部是否具有强烈的依法监督意识。对此,安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学习培训、外出考察和开展机关思想作风整顿等方式,下大力扭转了少数代表和机关干部对人大是“二线”机构、形式机关的错误认识,积极倡导敢于监督、敢于碰硬、敢于较真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全体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安国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实施监督,加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一是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实施监督。去年5月,新一届安国市委提出了“繁荣药业市场、振兴药业经济、建设现代化新药都”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一中心工作,安国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代表,就如何营造宽松的药业发展环境进行了视察和专题调研,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召集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有效地促进了药业经营环境的改善。二是围绕“一府两院”工作的薄弱环节实施监督。针对市政府在对城市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后未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问题,安国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以公函形式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依法进行审批。三是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区道路、公共卫生、网吧非法经营、小区物业管理等热点问题,安国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了视察、检查,并督促政府制定措施尽快解决,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使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结果更加准确地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真实意愿,安国市人大常委会筹资50多万元,重新装修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并安装了无记名电子表决系统,对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都采取无记名电子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这一举措,更加准确地反映了投票人的真实意愿,打破了“全票通过”一团和气式的局面,表决结果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反对票”和“弃权票”,“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和被评议的对象明显感受到了来自人大监督的压力,更加意识到做好自己的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加强与代表沟通的重要性;电子表决也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依法自主地行使表决权,使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大加强。
安国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不断强化人事监督,成立了任职考核办公室,严把干部任命关。一是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档案资料、发放民主测评表、征求意见书等方式,对拟任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和原岗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察,并写出客观、公正的报告提交主任会议。二是实行任前必考制度。对拟任的“一府两院”科级干部,由人大常委会进行考试,考试侧重于宪法、组织法、代表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业务法规。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对不参加考试或两次考试不及格者,将不予审议其任职。三是实行公开任命制度。拟任职干部在表决前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作任前表态发言,任职通过后,由常委会主任向任命人员集体颁发任命书,并要求被任命人员做就职承诺。常委会在市电视台发布任命公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使被任命人员牢固树立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实行任后测评考核制度。新任职人员在两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递交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工作计划。每年年终,人大常委会还将对被任命人员的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评议,并将结果载入任职考核档案,作为评价任职干部的主要依据。通过任职考核,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和依法履职观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作者系河北省安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