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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清来自源头活水——饶阳县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警察法》执行
 
作者:李栓朋


   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使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有所作为地开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事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事关地方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事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社会上的影响。为此,饶阳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开展了历时三个多月的《警察法》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开通人大代表与群众的直通车,在县电视台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了解民情民意,同时深入到同岳派出所、110指挥中心、巡警防暴大队、城镇派出所第二责任区和县看守所进行明察暗访,执法检查不打招呼,对群众的举报、投诉件件查处督办落实。
  代表们认为,县公安局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中心、公安局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以及贯彻实施《警察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公安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有了明显改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狠抓了《警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广大公安干警的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和评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实施《警察法》,维护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工作成绩显著。
  代表们在发言中指出,目前公安工作还有一些问题:一是公安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个别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问题;二是有些案件在实体和程序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三是警务保障工作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代表们建议:一要继续加强《警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推动《警察法》的贯彻实施;二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三要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四要进一步加大警务保障力度,努力为公安工作顺利开展和《警察法》的贯彻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县公安局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和中层干部会,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认真按照各位代表的要求,严格落实人民警察法,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具体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要借鉴安平打黑除恶的成功经验,集中警力、集中精力在全县搞一次打黑除恶集中统一行动,坚决打掉一批黑恶痞霸犯罪分子,要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绝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虎,绝不让黑恶犯罪形成气候。同时,对长期以来影响我县治安秩序的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拎包扒窃、车匪路霸等多发性犯罪特别是县城区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人民安全的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组织110、巡警大队、交警、城镇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加强对街面的巡逻,24小时全天候,立体式防控,有效遏制各类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未破积案的侦办力度,落实破案责任,在短时间内破获一批在全县有影响的大案和积案。
  二是深入开展打击涉油、涉电、涉农犯罪专项行动,要强化对治安复杂、混乱区域的治理整顿,确保河石管线畅通。同时,严厉打击盗窃变压器、电力线、大型农机具、牲畜等涉农、涉电犯罪活动。要继续加大对涉农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攻坚克难,严惩犯罪。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当前,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管理不严,是诱发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出租房屋是治安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下一步要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清理三无人员,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四是大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切实维护好全县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新秩序。当前要重点抓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上道,农用车载人以及超吨、超载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的治理,同时重点抓好县城区街道车辆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鸣警报、飙车飞车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违法行为的治理,组织专门警力,采取专项治理和集中行动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时间大力进行治理,确保在短期内收到实效,彻底改变县城区交通治安秩序混乱的状况,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作者系河北省饶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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