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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医疗保险是公民的权利——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督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作者:蓝莉平


   2006年7月,在纪念抗震30周年之际,唐山市市属困难企业的职工们迎来了难忘的一天,他们手中拿着盼望已久的医保卡,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份喜悦源于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几年来坚持对市政府的不懈监督。
  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是近年来群众议论的热门话题,也是代表们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几次人代会上都有代表提出这方面的建议,但因种种原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唐山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刘洪英和张克穷代表在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次提出了市政府应下大力量解决陶瓷系统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建议。建议指出,许多陶瓷系统退休职工辛苦工作了一辈子,退休后只有几百元的退休金,仅够维持简单生活,因为没有医疗保险,他们看不起病。陶瓷系统职工连续多年找有关部门要求解决医疗保险的问题,但一直未能解决。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经过认真研究,建议将此建议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10件建议之一,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主任会议认为,此建议关系人民生活切身利益,几年来代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较为关注,而且随着唐山经济的发展,通过各个方面的积极努力,可以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同意列入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建议。
  为了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2006年3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了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交办会议。会议要求承办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研,亲自办理,亲自走访代表听取意见。并要求承办单位于7月底前将建议办理结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对该代表建议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他们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7月5日上午,与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汇报会。之后,与市人大常委会各对口委员会一道,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深入县区走访代表、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代表对市政府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而后又多次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就落实困难企业医疗保险问题的汇报,就有关问题提出积极的建议,多次进行督促检查。
  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实行领导全员抓办理,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责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研,协同市国资、工促、农业、供销、粮食、商务等困难企业较多的部门,对因无缴费能力而尚未参加医疗保险、参保后断保以及即将断保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反复核算并做好参保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据统计,唐山市原有未参保的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共有42家,涉及职工29283人(其中陶瓷系统15家、11965人)。对这些困难企业的人员,明确了用市财政资金暂时借支帮助困难企业参保;“4050”人员用就业专项补贴支持;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用失业金支持的办法,解决以陶瓷系统为主的无缴费能力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参保问题。经过努力,截至2006年7月底,医保卡已发到这些职工手中,并开始使用,至此市属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彻底得到解决。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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