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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城乡就医不再有差别
 
------邯郸县人大常委会力促卫生事业的发展
作者:杨永松


  2006年4月27日,邯郸县酒务楼村李秀斌母女一大早来到邯郸市285医院骨科,对女儿身体进行复查。经过各项检查,骨科李主任医师对她骨头愈合情况非常满意,他高度赞扬了乡村两级医生对李大妈女儿的后续治疗规范到位,对邯郸县乡村医疗质量的提高给予了肯定。半年前,由于巨大的经济压力,李大妈被迫让女儿提前出院,当时李主任对她的伤口恢复持悲观态度。得知女儿的恢复良好,她从内心感谢乡卫生院医生对女儿的精心护理和治疗。李大妈清楚,女儿的复原得益于这两年的乡镇卫生院(所)的建设。

  农村医疗现状,引起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关注?

  邯郸县环绕整个邯郸市区,是典型的城郊县。近年来,受改革滞后、特殊的地理位置、激烈的竞争、财政投入不足、人才匮乏等因素影响,乡镇卫生院房屋破败、医疗设备陈旧老化,病房门窗破损,墙皮脱落,地面损坏;乡村医生的工作条件差、待遇低,致使部分威望高、业务精的骨干力量想方设法调离卫生院,或辞职个人行医。在村级行医方面,由于卫生主管部门人员少,综合执法机构不健全和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特殊地理位置,造成村级行医现象比较混乱,且部分行医条件差,没有按规定将三室(门诊、注射室、药房)分开,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潜在威胁。自2002年起,不断有代表对此提出建议意见,但因体制、财政等原因,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05年,县十一届三次人代会上,多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针对财政形式好转,纷纷提出改善乡村医疗现状的建议意见,常委会决定以此为契机,强化监督,力促改善农村就医环境,解决农民就医难、就医贵问题。
  常委会调研乡村卫生工作,县政府制定落实目标


  2005年4月7日至15日,常委会利用半个月时间,组织全体委员,并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由六位常委会主任带队,分三组深入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中医院、11个乡镇(社区)卫生院(医疗服务中心)和部分农村诊所,对全县公共卫生及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收集建议,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6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了政府卫生工作汇报。在审议农村卫生工作时,常委会认为,2005年以来,我县财政收入增幅较高,全部财政收入完成5亿多元,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已完全具备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的能力。县政府要把握当前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抓好卫生事业的提高和上档升级,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常委会强调:卫生事业是社会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群众福祉。政府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抓好社会事业发展。因此,政府必须强化措施,尽快改变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实力不相适应的现况。会议决议要求,县政府要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安全知识;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规范村级医疗,加快村级卫生所建设。7月9日,县政府专题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县卫生局关于全县卫生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县长办公会议决定2005年要重点抓好河沙镇、南堡、三陵、代召、户村5个乡镇卫生院的迁、扩建工作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对验收达标者每个卫生院(服务中心)财政补助10万元;2006年做好其他6家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所的改造,同时县财政将对11家乡镇卫生院实行每年5万元的卫生事业费定额补贴;2007年抓好县级医疗机构建设的完善、改造、升级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彻底改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房屋陈旧、设备老化、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完成“一乡一院、一村一所、一个社区一个卫生服务中心”的高标准、规范化建设。

  乡村卫生工作列入民心工程,常委会积极支持问题解决

  2006年初,县政府向人大征集“民心工程”项目,常委会建议将乡村卫生院(所)建设列入民心工程,重点建设,人大将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此项工作。此后,常委会先后于半年和年终两次组织委员、代表对“民心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中,常委会在得知三陵乡卫生院因资金问题面临停工的问题后,及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促使问题解决;在得知户村卫生院引进医学人才难时,常委会领导还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积极协调引进人才和选派骨干人才进修事宜。在常委会的关注,监督支持下,全县共投入800多万元乡村卫生院(所)改造建设资金,对1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了迁、扩建改造升级,115家村级卫生所得到规范,27所中学建立了卫生室,配置了卫生人员;全面清理制订完善了各项行医制度,选送80余名专业技术骨干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聘请17名市级副主任以上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担任名誉院长,对全县20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分批轮训,乡镇医疗硬件建设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06年下半年,省政府又比原计划提前三年将我县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县,自 2007年1月1日起,在邯郸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实施要求,医疗基金筹资渠道为中央补助20元,省、市、县地方财政人均补助分别按8元、6元、6元的标准补助,农民个人筹资10元,每人每年筹资总额为50元,截至2006年12月底,县政府已划拨出专款 283万元打入医疗基金。基金分为家庭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家庭账户每人每年8元,以家庭为单位计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用完为止。统筹基金补偿标准为:限定好的13种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为起付点300元,补偿比例为40%,最高补偿额1.5万元;住院补偿为:乡级起付点100元,补偿比例为55%,最高补偿额1.5万元,县级起付点300元,补偿比例为45%,最高补偿额1.5万元,县级以上起付点1500元,补偿比例为35%,最高补偿额1.5万元,正常住院分娩(顺产),每例补偿100元。目前,参合农民人数已经达到276461人,占全县人口的88.3%。至此,农民就医难、就医贵、城乡就医差别大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2006年12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再次听取了全县农村卫生工作汇报,对农村卫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县卫生局局长檀居山也因在人大述职评议中,两次评为优秀,被十一届人人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常委会授予了“人民好公仆”荣誉称号。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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