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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纠错判案
 
作者:艾 智


  包公任开封府尹期间,一次秋决人犯时,有一死囚刑场喊冤。正值包公临场监督,立即命令暂停执行,押回府衙再审。
  原来这喊冤人叫沈鸿猷,因逼死人命一案,被祥符县判处死刑。包公调来案卷,仔细审阅。案发经过是:
  祥符县沈良谟与赵士俊是同榜进士。沈良谟有一子名鸿猷,赵士俊有一女名阿娇,两家相约结为秦晋之好。后沈良谟家道中落,赵士俊打算退亲。但阿娇不肯再嫁他人,誓与鸿猷成婚。然鸿猷家贫,不能遣礼行聘。适逢赵士俊因事外出,于是阿娇私遣丫环前往沈家,约鸿猷来会,许诺将金银、首饰赠他作聘礼。但是一直拖延至第三日,沈鸿猷才去了赵家。
  阿娇见面惊问:“你是吾婿?”
  沈鸿猷拜道:“小生正是。”
  阿娇怪道:“你早来三日,我是你妻。今来迟矣!是我与你无缘,愿结来世姻缘。”
  沈鸿猷诘问:“小姐为何出此绝情之言?”
  阿娇再不搭理,进房关门。顷刻,丫环急报:“小组缢死了!”
  赵夫人田氏抱住女儿痛哭,沈鸿猷亦伤心落泪。田氏见状,劝沈鸿猷道:“你速速离去,不可滞留。稍迟,恐累及于你。”沈鸿猷只好悻悻而回。
  及赵士俊归家,问女儿致死因由。田氏道:“日前,沈女婿自来求婚,女儿出面相见,交谈片刻。后来,不知因何关门自缢。”
  谁知赵士俊竟然写状亲赴县衙,告沈鸿猷逼死他女儿阿娇。知县三拷六问,沈鸿猷仍不知阿娇因何自缢。
  包公阅卷后认为此案事实不清,阿娇死因不明。遂即提审沈鸿猷,问他:“你因何延至第三日才去赵家?”
  沈鸿猷道:“我家贫如洗,衣冠褴褛,无有新衣,羞于见妻。故去朋友贾胥家借衣。贾胥言他要去会友,需用新衣,明日即回,便可借与。次日傍晚,贾胥方回,借我新衣。故延至第三日才去赵家。”
  包公又问:“你为何直到刑场才喊冤?”
  沈鸿猷哭道:“岳丈赵士俊财大势大。祥符县知县偏听偏信,一味用刑,逼我招供。前任府尹复审,我顾虑加刑,未敢翻供。直到刑场,闻知包大人监斩,才情急喊冤。”
  包公正思索破案之策时,赵士俊写信叮嘱包公:“维持原判,速将沈鸿猷处决。”赵夫人田氏却私遣家人给包公捎话:“勿杀沈鸿猷。
  包公顿生疑窦:“同一女婿,岳丈嘱速杀,岳母嘱勿杀。此必有缘故。”于是包公请夫人董氏请赵夫人田氏,到本府后堂饮茶叙话。包夫人与赵夫人先拉家常,待她心情平静后,悄悄问她:“你女儿阿娇究竟因何自缢而亡?有何难言之隐可否对我言明?”
  赵夫人告知:“小女死前三日,有一青年自称鸿猷,应约来会阿娇。女儿从未见过女婿之面,不假思索,以为真婿。乃盛情款待,留住一宿。次日,赠银百两及首饰、珠宝十件,交与他去。不料第三日,又来一婿,亦称沈鸿猷,穿戴与前者一样。我问他家中事,他一一道来。方知此是真婿,前者乃假冒。小女失身于人,悔恨无及,羞愧难忍,自缢而死。”
  包夫人遂留赵夫人在后堂歇息,将此隐情告与包公。包公心知肚明,已猜到假冒之人是谁,便召张千、娄青近前,面授机宜。
  张千、娄青扮作珠宝商人,前往祥符县贾庄收买珠宝、首饰。二人来到贾胥门前故意高声叫买。贾胥从家出来,打听价格行情。即回家拿出首饰、珠宝计十件出售,得银百两。张千、娄青回府报与包公,包公令将首饰、珠宝交田氏辨认。田氏认出是女儿阿娇之物。包公遂命捕役拘拿贾胥到案,让田氏在一旁辨认。田氏认出贾胥就是假冒女婿、骗奸骗银之人。当下,包公升堂,命将贾胥、沈鸿猷、赵士俊、田氏等人带上堂来。
  包公讯问贾胥:“你知罪否?”
  贾胥见珠宝商人原来是张千、娄青,真赃已露。又有田氏当堂指认,面目败露。情知难逃,只得供认:“鸿猷借衣,吾起歹意。托词推延,径至赵家,假冒女婿,骗奸骗银。致死人命,陷友坐狱,甘认死罪。”
  包公当堂判决:“贾胥骗奸骗银,逼死人命,陷人冤狱,依律判处死刑。沈鸿猷实属冤枉,予以平反,宣告无罪。”
  赵士俊不甘心女儿枉死,又当堂要求追回赃银并追究贾妻窝赃责任。包公只得令传贾妻游氏到堂讯问。
  游氏言道:“我嫁贾胥未满一月,恶其不仁不义,即求离归娘家。我与贾胥早已情断义绝,现有休书在此为证。”
  包公让赵士俊看其休书。赵士俊叹道:“此女知礼知义,名门闺秀不过如此。”
  田氏见丈夫称游氏贤淑,愿意收为义女,游氏欣然同意。赵士俊见状说道:“汝二人既结为母女。今游氏无夫,沈女婿未娶,即当与他们成亲。不知是否愿意?”
  田氏道:“此事甚好,还望包大人成全。”
  包公征求鸿猷、游氏意见,二人点头答应。包公主婚,当堂成亲。鸿猷入赘赵家,阖府上下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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