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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事无小事
 
作者:陈伟 路备战 周玉华

  冀州市人大常委会以落实“四个100%”为目标,在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程序、狠抓督办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认真负责地解决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2005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0余件次,全部做到了办有着落、复有回音,取得了积极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促进发展是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

  人大通过办理信访,及时解决和消除影响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进一步理顺发展关系,畅通发展渠道,形成发展合力,进而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05年7月,小寨乡南良、南岳、北岳村民联名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祝伦写信,反映北岳村以南5公里路段因附近四个砂石料厂使用载重车辆常年运送砂石料而造成严重毁坏,沿路十余村群众的交通运输和生产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请求人大帮助解决。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市人大责成市交通局深入现场展开调查。先后两次听取交通部门负责人汇报,核实了群众反映的情况。为尽快解决这一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市人大会同交通部门和小寨乡政府共同进行了研究,一是多方筹措资金,立即着手对该路段进行维修;二是将该路段纳入全市乡村公路“十一五”建设规划,尽早进行改建。同时由交通局和小寨乡政府联合制定了维护方案,建立日常养护和检查制度,限制超载车辆通行,彻底改善通车环境,从而使困扰当地经济发展的毁路问题得到顺利解决。此外,市人大对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以及上级人大转办交办的诸如土地纠纷、农资打假、企业改制、执行难、个别执法人员“三乱”等问题,都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并加强了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办,使光明化工厂执行案等一些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得到了依法公正解决,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方面发挥了人大信访的重要作用。

维护稳定是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

  冀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不断加大信访督办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案情苗头并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把单纯的办访过程转变为同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的过程,通过深入细致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多做理顺情绪、平息民怨、化解矛盾的工作,以案释法。这样既提高了上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又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使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和棘手问题迎刃而解。2006年2月,西王镇东罗口村闫英刚、闫西恩等村民到上级人大上访,反映该村果园因修公路被征地后,部分果农长期未领到果树补偿款的问题。接到上级人大的信访转办函后,我们立即通过西王镇人大主席团、政府了解情况,得知西王镇政府已于去年将果树补偿款全部发放到村,而负责领款的村民代表因民间矛盾而未将款项及时送达闫英刚、闫西恩等当事人,从而引发部分果农上访。针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后,我们认为此案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但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户多,村情较为复杂的实际情况,为不使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尽快解决问题,我们督促西王镇人大主席团、政府连续几次进村入户做工作,依据政策法律对涉案村民进行说服教育,终于使这一影响该村稳定的民间纠纷案在短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

将执政为党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始终

  信访工作是政府形象的“晴雨表”,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的重要窗口,也是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重要渠道。冀州市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实践执政为民的重要途径,坚持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方针,把实践执政为民贯穿到办理群众信访的各个环节。常委会及时修订完善了《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暂行办法》,采取了重要案件用常委会公函、一般案件用信访督办卡转办的有效方式,研究制定了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制度,在市区“三八”大集日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亲自接待群众和人大代表来访,直接听取群众和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使中意玻璃钢厂职工工资纠纷案、南照磨村宅基案等重要信访案件尽快彻底解决,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接待,亲自批示,亲自组织调查,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办案进展情况的汇报,积极协调处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保障和促进了信访办案的顺利进行,使问题都得到较好的解决。小寨乡孙杜村妇女左丽萍2004年因遭遇车祸造成右腿截肢,落下终生残疾,由于肇事司机长期不履行6万多元赔偿,从而导致全家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报着一线希望找到人大。在了解情况后,我们一方面督促法院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抓紧执行,另一方面及时同民政局和残联取得联系,为其争取了一定数额的困难救济金,还帮助她办理了残疾证,使其实际困难得到缓解。对此,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给予了积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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