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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大代表要当发挥职能之楷模
 
作者:蒋海峰 方小会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直接决定者和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各级人大代表中的党员代表既是共产党员又是人大代表,具有双重身份,肩负着双重责任。党员代表一定要自觉强化党员意识和代表意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服务大局,抓大事、议大事

  要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党的工作大局,把促进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作为首要职责。一是要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适时提出议案和建议,进行审议和决策,使其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行使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作出科学决策,凝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以发展来解决前进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要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开展监督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完善程序,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的行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党员人大代表既要按法律的规定办事,又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执行党组织的决定。要认真处理好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工作,依法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意志。要探索建立任前考法、任前公示、任前见面、宣誓就职、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促使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服务人民,维护群众利益

  作为共产党员,就要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作为人大代表,就要自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每一个党员人大代表都应该做到心里面装着群众、头脑中想着群众,行动上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群众实实在在地服好务。一是要畅通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要坚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疾苦,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要主动了解民情,体察民意,传递民声。二是要建言献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党员人大代表要自觉把自己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一员,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要通过人大代表议案、代表来信等形式,把群众的需求、群众的愿望、基层的实情及时地反映出来,自觉做人民群众的传声筒和代言人,为人民群众鼓与呼、伸与张。三是要跟踪服务,全力排忧解难。要把为群众解决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困难作为着力点,务求言行一致,讲实话、办实事、出实策、务实效。党员人大代表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开展工作的重点,当前特别要针对教育、医疗、食品卫生、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问题,通过审议工作报告、组织视察和执法检查、个案监督等有效形式,全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强化素质,提升履职水准

  党员代表要带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理论,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全面提高素质,增进本领。一是要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三种意识。树立法律意识,依法行使职权;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树立群众意识,充分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热心为群众办事,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要完善工作方法,做到“三个结合”。把会议期间的履职和闭会期间的活动结合起来,在人代会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闭会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活动。把议大事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敢于和善于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把做好本职工作和做好代表工作有机工作结合,在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做好“三言”。积极代言。积极在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作审议发言,在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工作中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在评议工作中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代表人民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心声。敢于直言。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回避问题,不掩饰矛盾,敢于较真,说真话实话,善于谏言,吃透上情,了解下情,积极为决策机关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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