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的长期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依靠它我们党取得了革命战争的成功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然而,伴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日趋发展壮大,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地方成为老传统、老方法,不受重视。在决策过程中,不愿意执行民主集中制,而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式的拍板决定。个人意志代替集体研究,结果是滋生了官僚主义,助长了形式主义。
一是在重大决策问题上,不是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而是打电话要数字,听汇报,靠报表。外出参观学习,不是学思想、观念、方法,而是拿来主义,照搬照抄。别人搞了开发区,他也搞开发区,千亩农田被占用。几年过去了,有的是荒了土地,有的效益很差。人家搞了大广场,他不顾人多、地少、寸土如金的现实,也要建设大广场,不管农民吃饭,只要自己脸面。
二是在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和重要资金的使用上,不是集体讨论研究,集思广益,而是独断专行。不按程序公开招标,暗箱操作,送人情,吃回扣。严重的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三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不是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照干部管理规定推荐选拔,而是或照顾亲朋好友,或靠领导圈定,给跑官要官的人留下了活动空间。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保证,是实现科学决策的根本途径。把民主集中制贯彻于决策的全过程,需要从多方面做出努力,概括起来必须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权利。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当“班长”,不当“家长”,对重大问题,要走群众路线,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果断决策,确保党内民主渠道畅通,通过广泛深入的民主,集中出科学合理的思想、方法和优秀成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和领导集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领导干部是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核心力量,对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至关重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只有把那些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心里装着群众,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党的事业才有希望,人民群众才有指望。
第三,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能否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决策的全过程,不仅全体干部整体素质要提高,关键还要看主要领导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群众观念如何。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深谙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要熟练运用民主集中的方法去开展工作,坚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进行决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决策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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