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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大信访视角谈加强和改进农村“两委会”建设

 
作者/谢增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组织管理者和主要带头人。“两委会”建设的质量,决定和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加强和改进“两委会”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
   长期以来,我省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在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组织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生态文明村建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看,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仍然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两委会”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深入分析农村“两委班子”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提出加强和改进“两委会”建设的措施,对于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和谐农村建设的步伐,具有普遍指导作用和重大现实意义。
   一、农民信访中反映“两委会”的重点问题
   (一)“两委会”工作配合不协调。有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在人员组成上互不相关,形成两个班子两套人马;个别地方“两委会”班子成员不能团结配合,甚至拉帮结伙,明争暗斗,更有甚者则互相攻击,拳脚相加。
   (二)“两委会”成员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有的地方村务不公开,财务不公开,个别“两委会”班子成员随意变卖土地、树木、房屋等集体财产,贪污、侵占、挪用、挥霍集体财产和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款、救济款、救灾款等;个别班子成员在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选举、宅基地发放、土地经营权承包中行贿受贿。
   (三)“两委会”成员不愿管村民事务、不会做村务工作。个别“两委会”班子成员热衷于东奔西跑、吃喝应酬,对村务建设不费心、对村民利益不关心,遇到矛盾不处理、棘手问题绕着走;有的村干部对邻里纠纷不闻不问,甚至偏袒一方,挟私处理,进一步激化矛盾。
   (四)“两委会”成员作风野蛮、打击报复。个别“两委会”班子成员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甚至凭借宗族势力或与一些地痞流氓勾结在一起,横行乡里,为所欲为;个别村干部对村民反映的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置之不理,甚至对上访村民无端指责,甚至打击报复。
   综上所述,这些信访问题虽然是局部,是个别现象,但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最直接、最突出和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三农”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和蔓延,越来越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和怨恨,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制约了新农村的健康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形成和引发“两委会”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看,反映“两委会”的问题仍呈上升趋势。形成和引发这些信访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从客观上看,我国农村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这既是新农村建设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现期。这一时期农村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差距拉大,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矛盾不断增多。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的深刻变化,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农民的思想日趋活跃,民主法制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密切关注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使农民群众借势上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主观上看,“两委会”建设薄弱的问题,是形成和引发这些信访问题的更直接更主要的原因。
   (一)“两委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村党支部委员会”由全村党员选举产生或上级党委任命,“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如果广大村民对“两委会”的选举意愿与本村广大党员或上级党委的意见一致,那么选举产生的“两委会”就容易赢得村民、党员和上级的支持与信任,“两委会”在人员组成上就可能实现交叉兼职,工作上也比较容易协调配合。相反,如果村民的意愿与党员或上级的意见不一致,就可能出现选不出或选出两个班子、两套人马的情况,在讨论决定村重大问题上,“两委会”各定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你不买账、他不配合,甚至互相对立、互相拆台,造成村委会的决定在党支部通不过,党支部的决议在村委会得不到贯彻。从群众来访来信看,我省乡镇领导干部干预、包办“两委会”选举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乡党委政府领导和包村乡干部有的非法操纵选举,或不通过群众选举直接决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有的地方“两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武力恐吓、威胁利诱、请客送礼非法当选。这种违背群众或党员真正意愿的选举或任命,侵犯了村民的民主权利,埋下了村民与上级和“两委会”班子矛盾的种子。
   (二)“两委会”成员的腐败问题
   村干部腐败,广大农民群众深恶痛绝。此类问题一直是农民群众信访的热点。分析此类信访问题,村干部腐败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为捞回自己在选举中的行贿资金而侵占集体利益。许多村民来信反映,在“两委会”选举中,一些候选人为了当选请客吃饭,送礼拉票,花钱买票。这些人当选后,千方百计地把选举时的“损失”捞回来,肆无忌惮地贪污、侵占、挪用和挥霍集体财产。二是为满足自己私欲而贪污受贿。一些村干部为村民和集体服务的思想不强,个人私欲膨胀,利用手中权力收受贿赂,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三是为亲朋好友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干部为了其亲朋好友的利益,廉价承包集体企业,低价出卖集体财产,非法审批宅基地,村干部一人得道,其亲朋好友也鸡犬升天。这些腐败行为,侵占了集体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伤害了农民群众的感情,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上。
   (三)“两委会”成员素质能力不高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一些村干部没有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投入到村务管理和农村建设发展事业中,对涉及集体和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关心不研究,对存在的问题不分析不处理,在其位而不谋其政。二是政策法规水平不高。一些村干部不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了解上级的规定要求,在管理和处理村务工作中,脱离政策规定,脱离村里的实际情况,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三是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涉及农村建设和广大村民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不开会研究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对遇到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由于措施不力、方法简单,处理不及时,使简单问题复杂化,越来越束手无策。四是工作作风粗暴。个别村干部就是“土皇帝”,上有关系罩着,下有打手护着,在管理村民事务中,我是家长我是法,动辄官大压人,重则武力解决,不断衍生出新的矛盾和问题。“两委会”班子的素质和能力,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发展和农民群众的期望要求。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两委会”建设
   加强“两委会”建设,关键是提高“两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新形势下,要从农村的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和基本环节抓起,以提高党支部的执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两委会”建设,努力提高“两委会”领导新农村建设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一)加强工作指导,选准配强“两委会”班子。上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两委会”班子选举工作的指导,既不越俎代庖,也不放任不管,在尊重广大选民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选举法的规定和程序指导选举,努力选准配强“两委会”班子,实现群众意见与上级党委意见的统一;各级人大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使选举的各个环节做到依法有序,防止宗族关系、利益关系、亲情关系等的干扰和影响;要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倡导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和“两委会”班子之间交叉任职,及时解决“两委会”自身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两委会”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两委会”班子的执政能力。班子成员要结合“先进性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努力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把工作岗位当作为村民服务的舞台,时刻提醒自己勤奋工作;要结合党和上级的重大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农村建设实际,适时组织“两委会”班子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上级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加强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设的制度规定,深入开展工作研讨,努力提高“两委会”班子解决自身问题和领导新农村建设的素质能力。
   (三)严格议事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要严格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坚持村重大问题村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敞开思想交心,及时化解矛盾,进一步增强凝聚力;要严格落实重大村民事务,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一般问题由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两委会”班子,要以大局为重,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勤交流,工作上常通气,自觉团结配合,互相支持补台,努力形成合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形成良性约束和激励机制。上级党委和领导要加强对村“两委会”自身建设和农村建设的检查指导,多教办法多提要求,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两委会”和村干部要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虚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占挪用、贪污受贿等突出问题,要认真检查,全面分析,分清责任,依法严惩;要大力宣扬和表彰“两委会”班子建设强、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团结一心干事业,进取奉献创一流的良好风气。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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