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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同行——平乡县人大监督治理企业排污小记

 
作者/胡书军 侯玉军

  近几年来,平乡县经济突飞猛进,私营企业遍地开花,达2000多家,一些大的项目也正在陆续上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经营业主只顾利润不顾环保,工业废水随意排放,生产废料随意乱堆的现象,已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活环境。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切实改善群众生存环境的问题,平乡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企业排污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主任会议安排部署。2007年5月,先后两次召开主任会议听取环保部门的情况汇报,对环保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二是暗访调查。常委会派出两个调查小组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深入农村、群众;深入电镀、造纸、化工等高污染企业认真调查。调查中发现多数企业治污设备齐全,运转正常,排放物监测达标,但县里的污染治理形式依然严峻,个别企业治污设备老化,排放物不达标;个别企业虽有除污设备,但时用时停,或者检查则用查后则停;甚至还有极个别小企业根本没有治污设施而直接排放工业废水,严重危害群众生活环境。三是加强督办。常委会及时发出督办卡,要求环保部门全面检查,严格管理,打好治污攻坚战,并在一个半月内反馈办理结果。四是跟踪监督。在环保部门依法治理期间,人大派出监督员全程参与,督促治理。
  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县环保部门立即行动,制定了治污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治污行动领导小组,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治理排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在县电视台设立专题栏目,由主管领导亲自讲解环保知识、治理政策和治理措施,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举办知识竞赛,张贴标语,进行环保文艺小品表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搞好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在全县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另外,环保部门还积极组织全县企业法人进行环保知识培训,聘请有关专家授课,并及时通报环保先进企业和落后企业名单,提高企业法人环保意识。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县环保局成立由局长、副局长带队的三个行动小组,把全县的120多家高污染企业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按照企业所在地理位置划分三个区域,由三个行动小组分别负责。行动小组在坚持集体配合,形成合力的基础上,又将任务一一细化分解,小组组长负总责,执法人员每人重点分包几个企业,形成了人人有压力,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抓住重点,严格执法。行动中,环保部门按照《平乡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要求,将每年的减排任务下达到具体企业,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与减排责任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于设施老化,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征收排污费,并限期整顿;对一些没有除污设施而偷排偷放的违法企业,除按规定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外,依法予以关停。对于新上项目,严把“环保第一审批权”关口,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这次行动,历时40余天,检查重点企业120余家,依法关停违法企业5家,限期整顿6家,对8家企业给予了经济处罚,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作者单位:河北省平乡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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