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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组织好地方人大会议

 
作者/崔春萍

  按期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他的工作或专门会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最为普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行使好这一职权,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促进和谐,科学发展,保持稳定,至关重要。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地方人大会议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保证监督权全面有效地正确行使,是实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从我区工作实践看,我们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体会。
  一、熟悉掌握会议制度是组织好会议、行使职权的前提
  人大会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集体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地方人大会议组织工作,是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熟悉和掌握人大会议的组织工作,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一项基本功。
  地方人大会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一是会期制度。即包括会议的召开时间、延续时间、会期和日程的确定等。二是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制度。即人代会及预备会议、每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等。三是会议形式制度。主要是人代会会议形式、人大常委会会议形式和人大常委会日常重要会议形式。四是确定会议议程制度。即人代会的法定议程、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和主任会议议程。五是议案、报告审议制度。即包括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选举案、质询案、辞职案、罢免案以及特定问题调查案的审议,专门委员会、代表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审议,以及其他议案的审议等;还包括人大常委会上的工作报告和任免案、质询案、辞职案的审议等。六是列席制度。主要指人代会的法定列席人员、常委会会议的列席人员、主任会议的列席人员。七是发言制度。包括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的免责权,以及人大代表在人代会的有关会议上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有关会议上发言的次数和时间规定。八是表决制度。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的免责权。以及表决的方式、程序、原则、公布和表决方式的确定程序等。九是旁听制度。即公民和社会有关人士通过旁听会议,了解权力机关的工作,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全过程,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履行职权的情况。通过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监督者受到监督,促进人大及常委会会议议事质量、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的提高。
  二、把握正确的方式方法是组织好会议的基础
  人大会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最主要、最常见的监督形式。我们认为,组织好人大会议应注重把握四点:第一,会议要体现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的,也就是说,“集体有权,个人无权”,凡属重大问题都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思广益,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议或决定,同时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意见,不搞某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问题、通过决议和决定,都要经过全体代表或者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代表都只有一票的权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日常工作虽有分工,但分工负责最终要服从于集体决定。在审议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大家把意见讲出来,并充分尊重每位组成人员的不同意见,不能以简单多数强行通过。第一次会议意见不统一,可以会后进一步组织调查论证,提交下次会议审议或讨论。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的一些重大事项,不草率进行表决,务必使作出的决议、决定切合实际,便于贯彻执行。第二,会议要严格依法办事。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依法行使职权。在依法行使职权时,绝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而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自觉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要在组织会议的实践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重点要加强会议制度方面的建设。第三,会议坚持“议而有决”的原则。凡是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在审议后都要有结果。对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审议意见要及时整理归纳,反馈“一府两院”;对多数组成人员不满意的报告不予通过,下次或以后的会议再行审议。避免只是听听汇报,泛泛地讨论一通就算了事的情况发生。第四,会议要注意调查研究。调查研究不仅是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而且是开好人大会议的基础。我们认为调查研究应做到三点:一要立足全局,了解上情。要结合会议内容、审议议题,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从总体上了解本级政府及“两院”的工作情况。二要体察实情,了解民意。深入下去,通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真实情况。三要综合分析研究问题。就是用“上头”精神,对照分析所掌握的下情,得出科学、全面的结论,形成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三、健全制度、规范会议行为是组织好会议提高质量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组织会议。要保证会议高质高效,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完善严密的程序规定,规范会议行为,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我区工作实践看,在组织会议时应重点抓好“五制”:一是健全考勤制度。制定代表、委员守则,并将其出席、缺席、迟到、早退等情况,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公布,接受代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同时,完善代表、委员发言记录制度,编印发言摘要,改变少数人开会不发言的状况。二是健全列席会议制度。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不仅不能随意缺席,而且还要坚持始终,以便直接听取代表、委员的审议意见。对无故不列席会议或不坚持始终的“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可以让其“说清楚”或通报批评。三是建立会议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人代会、常委会的开放程度,将活动内容、审议的主要意见、会议的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务活动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要建立会议材料的限期送达制度。为使代表、委员有充分的时间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应提前10天左右将会议的有关材料提前送发代表、委员,以便审阅和做好审议发言准备。五是要健全会议的反馈制度。“一府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的审议意见、批评和建议要认真办理和执行,并及时报告结果。对办理期长或暂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于延误期限,迟迟不报告办理结果的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批评,限期反馈,确保会议议定事项落在实处。
  四、加强地方权力机关工作人员的素养是组织好会议的关键
  会议组织工作是一项环节复杂、程序严格、内容具体的工作。会议组织的好坏,直接影响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发挥。地方人大综合办事机构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不但要熟悉会议制度和方式方法,而且要在实践中注意总结和积累有关会议组织工作的经验。为此,要组织好人大会议,必须从人员素质着手。
  第一,要有敬业和奉献的精神。做人大工作必须热爱人大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干好一行。所以,作为人大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潜心敬业,甘于寂寞,忘我工作和自我献身的精神。必须具有自我加压、干不好工作就吃不下、睡不着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二,要搞好服务。地方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首先要把自己的政治觉悟、理论知识、创新思路等,转化为一种综合的潜能,溶入到会议的组织和质量的服务之中。同时,还要站在服务的第一线,主动地、认真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会务无小事,最要紧的是通过组织者的有效服务,达到会议的预期效果。
  第三,要加强学习,努力成为会议行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逐步深入及新的形势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素质,为开展人大工作,组织好会议、实施有效监督奠定基础。
  第四,要严谨细致。会务组织工作稍有不慎,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所以,要认认真真地办好每一件事,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如最常用的会议主持稿,实际上是程序编排,稿子里的每个字、每个词、每个段落,都要合法,都要合乎规范,决不能粗枝大叶,马虎从事,更不能主观臆断,随心所欲。组织会议的材料要达到“多一字嫌多、少一字嫌少”的程度。认真、严谨、细致是会议组织者及工作人员的职业习惯,不可缺少的工作作风。
  第五,要善于总结不断提高。在会务组织中,一定不要满足已经取得的成绩,更不要墨守成规,满足现状。法律不断修改完善,情况不断变化。组织会议工作要善于进行总结,就可以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以便指导今后的工作。同时,在会议组织中要努力研制自己的“配方”,形成自己的“专利”,力争使会议操作方法逐步转向自动化,从而使我们的会议组织工作不断有所提高、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人大的会议组织工作和其他工作一定要改革创新。如何做好地方人大会议组织工作,是当前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人大职权,树立人大权威的一大课题。我们将继续探索,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作者单位: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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