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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干办理代表建议“两个100%”中的“水分”

 
作者/贺大新

  时下,办理代表建议有水分,是“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讲重视、讲方法、讲效果的文章多,暴露问题的文章少。作者面对现实,从好中找出问题,解剖分析,以求给人以启示。
  “办理代表建议有水分”,这是日前笔者下乡调研时,从一位人大代表口中得知的。这位代表说:“这个问题我连续提了四年,一直得不到解决,还要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代表建议办结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100%,这真叫人啼笑皆非。” 代表的话虽然充满气愤,但心情可以理解。办理代表建议中有“水分”,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不可小视。
  人代会上,代表提建议、提议案,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一府两院”应责无旁贷地认真办理,负责答复代表。可是,有的承办单位却把它当作额外负担,消极应付,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有的则是“文来文往”。时下,值得警惕的是有的承办单位意识到明拖明推、文来文往势必会遭到代表们的指责,于是,在“造势”上下功夫,唱高调,掺水分,保证让代表100%地满意。掺水分的表现如将“准备解决”说成“正在解决”,“正在解决”说成“已经解决”,“解释”说成“解决”,“解决一半”说成“全部解决”等。有的承办单位则三番五次地进代表的门,面对面地向代表宣讲政策,明明有能力解决,也说“困难重重,条件不成熟”,经过一番“说服教育”,“使得代表满意”,然后计入办结率、满意率。对此,作为代表是否对办理建议结果真的100%的满意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保证让代表100%地满意,是“一府两院”及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的一种态度、一个目标,并不等于已经达到。即使有代表对办理建议100%地满意,也只是对部分或个别建议的办理结果满意而已,而不能将一两件笼统归纳为全部建议。有的代表表示满意,是因为承办单位通过做工作而违心、勉强满意的。
  在办理代表建议两个100%中掺水分,有害无益。这样做,弱化了人大的权威,降低了人大的威信,损害了人大的形象,不符合群众和选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承办单位,应作为而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掺水分,也降低了自身的公信力。
  挤干办理代表建议两个100%中的“水分”,关键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纳入“一把手”工程。要实现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一把手”要负总责。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办。二是工作要实,力戒形式主义。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既是对代表负责,也是对人民负责。要实事求是,不定高指标,讲求高实效。三是要建立办理代表建议问责制。对办理代表建议不积极、不办理、不答复的,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受到究和问责。人大要加强督查。办理建议结果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作为人大代表,要敢于说“不”。办理不满意就是不满意,要敢于坚持原则。
  愿办理代表建议“两个100%”中不再有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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