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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坚持“为民、务实、清廉”

 
作者/门秀敏

  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坚持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解决党风方面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不仅是对全党各级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各级国家机关开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我个人认为要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突出监督重点和加强自身建设三个环节,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工作大局

  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与坚持党的领导、对人民负责和对党负责,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政治保证。因此,要自觉地将人大的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下,坚持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尤其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及时汇报,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准确地把握党委的意图。
  二是通过依法履职,巩固保证党的领导。人大的职责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这三项权力行使的好坏,对于巩固和保证党的领导至关重要。在人大各项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从全局的高度准确定位、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能,自觉地贯彻党委的指示和意图,把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做到了与党委政治和思想上保持一致,行动和步调上协调合拍。

  发挥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实效

  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必须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一)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达到监督与支持和谐统一。人大常委会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促进工作,监督就是促进和谐的监督意识。一是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主要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但这种监督要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与促进和谐结合起来。人大、政府和“两院”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职责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目的就是要促进工作、促进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督与支持是统一的。二是要正确处理监督与和谐的关系。监督的目的是促进发展,监督的效果就是要促进和谐。监督不是挑刺,不能片面地强调“监督”,进而影响到和谐、影响到发展,那么人大监督的目的也就落空了;但是也不能搞无原则的“监督”,这样就是失职,就是不作为,代表和群众的意愿、要求、意见就得不到落实,那么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就无从谈起。所以,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促进工作、监督就是促进和谐的人大监督意识,努力提高监督的能力,达到监督与支持的和谐统一。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针对性。首先,要选择党委关注的重大问题实施监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党委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人大必须从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出发,积极推动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合拍。其次,要选择“一府两院”工作的薄弱环节实施监督。人大监督不仅受到机制、手段的制约,而且受到机构、人员的限制,不可能对“一府两院”进行实时监控式的监督,必须要有所选择。即选择“一府两院”已经做了,但工作力度不够,仍然存在差距的事项进行监督;选择“一府两院”应该做,由于某种原因忽略而没有做的工作进行监督,做到与政府工作重点合力。第三,要选择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所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依法对有关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到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
  (三)由注重监督的程序性向程序与实效双注重转变。人大监督的程序性较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注重监督程序的法定性是必要的,但体现人大监督成效的主要标志是监督的实效性。人大监督只有注重实效,才能有效地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一要摸实情,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在调查、视察、检查中切忌“提前打招呼”,“走马观花”,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二要说实话,敢于指出问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会议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敢于直言,切中要害,揭露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三要求实效,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真正使代表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四)要畅通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也是常委会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要应当发挥他们当家作主、依法履职的主体作用;联系人民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作用;代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职能作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重要工作情况向代表通报制度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要督促“一府两院”及时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进一步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加强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承办工作,调动代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效果。同时,还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为契机,抓好常委会机关的自身建设,切实做到“四抓四促”,树立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要抓理论学习,促素质提高。人大工作事关党的工作全局,其工作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强,要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重点要学习好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要加强对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以及现代经济、科技和世贸知识的学习,从而,丰富头脑,拓宽视野,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本领。
  二是要抓作风改进,促工作落实。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想真正反映群众心愿,充分地代表民意,就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在人大各项工作中,要坚持求真实性之真,求真理性之真,求依法办事之真;务贴近实际之实,务贴近群众之实,务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实,务发挥好代表聪明才智之实。始终坚持真实性的原则,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浮华,不推诿,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坚持站在全局的高度,在大局下思考问题,做到惟实;在组织和实施各项工作中,扎扎实实、一抓到底,做到务实;在总结工作时,摆准位置,做到真实,切实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率。
  三是要抓制度健全,促工作规范。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要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随着人大工作的深化,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人代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事规则和其他工作制度以及人大机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从而推动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常委会议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四是要抓勤政廉政,促形象提升。作为县(市)、区这一级,都是大基层,大办事员。光动嘴不动手,光当甩手掌柜是不行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要身先士卒,即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人大常委会各委办的同志,都要沉下心,稳住神,抓工作,干事业。要正确对待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弘扬浩然正气,抵御歪风邪气,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做人,在廉政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

  (作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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