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内容>> 2007年第十期
 

另一种说明书

 
作者/雷德亮

  对于说明书人们并不陌生,可在石家庄新华区法院采访时发现了一种新的说明书:近两年该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一切法律文书,后面都要附一份说明书,就是把法律文书还没有完全说明的内容进一步解释清楚,通过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达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的,同时还能够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
  客观地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现今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迅猛提升,相对而言,因种种原因法官的整体数量却在锐减,每名法官的年办案件数量均在近百件,有的甚至达到二百多件,以工作日计算,几乎平均一天要办出一件案子,只有如此,才不至于出现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既要办出数量还要保证办案质量,大多数法官都在超负荷运转,法官们只好放弃节假日和年休假,夜以继日地工作在审判第一线,工作之辛劳可想而知。而新华区法院并不满足于把案子办出去,而是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从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需求着想,考虑的是裁判文书当事人能不能看得懂,其中引用的法律条文当事人便不便于找到,他们甚至从法制宣传的效果着想,认为虽然是一名当事人在打官司,而有成十上百或更多的人在关注案情的结局或要看到裁判文书。因此,他们把给当事人和群众一个清楚明了的答案,作为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法官每办完一件案子,除出裁判书之外又加出一个说明书,这又无形中额外增加许多的工作量,对此他们却无怨无悔,乐此不疲地坚持了两年多,写了8000多份说明书,从而也大大提高了案件的服判率。笔者由衷地为这种“一心想着当事人和群众,法官不怕吃苦受累”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毋庸讳言,现今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并不少,尽管原因错综复杂,但与个别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得不牢,释法明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一些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看不懂、不理解,却又未能及时得到正确的解疑释惑不无关系。倘若每一件案件都能像新华区法院那样,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不惜辛劳再写一份说明书,把工作延伸到当事人的心坎里,就能大量提高案件的服判率,也就会有效减少涉法涉诉上访,大大提高社会的和谐度。
  其实,任何有理有据合法的事情,只要说明讲清,都能够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怕就怕犹抱琵笆半遮面,欲要说明却又不说透,搞得人家像雾里看花、水中捞月;正面的信息不畅,杂音却乘虚而入,搞得人们心慌意乱,无所适从。所以,做任何工作,都要强化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着眼于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群众的心坎里做,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作者单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