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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苗引发的维权诉讼
作者:赵仁杰

  近年来,假农资坑农事件在农村屡有发生。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不时充斥市场,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少到几万元,多到上百万元,不仅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2005年3月23日下午,刚一上班,永年县工商局来了13位农民,称他们种植的小麦出现大量死亡,如果不予处理,他们将去政府上访,农民情绪非常激动。县消协秘书长宋广运当即接待了这些农民,耐心地讲解投诉的有关规定,逐渐使农民的情绪稳定下来。他与每一位农民进行了详细交谈,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些农民是永年县西苏乡北李固村人,去年从西苏村韩某的种子门市购买了7221小麦种,今年小麦越冬时大部分被冻死,他们曾多次找到韩某要求赔偿损失,却始终没有结果,群情激昂的农民无奈之下来到了县工商局。宋广运及时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启动了农资应急预案,与经济检查大队人员组成了专案组于第二天赶到了现场,开展调查。在农民的地里,大片大片的麦苗呈枯黄色,已经枯死,与邻近地块别的麦种绿油油的长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农民纷纷跑来,愤怒地讲诉着受害经过。宋广运与经检队执法人员一边做好记录,一边当场丈量了农田数。经目测,麦苗死亡率最低为95%,最高达98%,共涉及46户,105亩,直接损失5万多元。但只有3户农民能提供发票,专案组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后,来到西苏村,向韩某下达了询问通知书。
  3月25日,韩某来到了县工商局接受询问。韩某,男,44岁,西苏村人,该村农技服务站负责人,持有营业执照和种子经营许可证。2004年8月,经人介绍从石家庄某种业公司购进了2500公斤7221麦种。目前,该种子已全部销售,主要销往油村、马固、西苏、北李固等邻近村,小麦出现大面积死亡后,韩曾三次前往石家庄某种业公司,该公司声称“7221”麦种无质量问题,导致麦苗死亡为气候所致,并表示不接受消协调解。
  鉴于这种情况,宋秘书长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不辞辛苦,多次前往石家庄、邯郸等地,咨询省市农业专家。据专家介绍,小麦出现枯死有多种原因,一是气候因素。由于去冬今春的“前暖后冷”,气候异常,我省小麦的确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冻害,其中邯郸市最重。二是技术因素。种植密度、播种时间、整地质量都可能导致冻害。三是品种因素。抗寒能力差的品种受冻害最为严重。
  韩某所经营的7221麦种出现的情况是否为冻害,是品种因素居多还是气候因素居多,县消协也无法认定。消协认为,目前麦田受损已成现实,必须抓紧对出现麦苗死亡责任的界定,从而使受害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及时采取应对补救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基于这样考虑,县消协向政府做了汇报,请求政府协调农业、植保等部门,开展鉴定工作。丁向平副县长对此案非常重视,亲自主持召开调度会,要求各有关部门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互相配合,通力协作,还农民一个公道。
  2005年4月1日,永年县种子监督检验站受消协委托,组织相关专家对小麦种冻害死苗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如下:1、气候条件特殊,小麦冬前及越冬气候特点是“前暖后冷”,越冬期推迟,冬前有效积温高。2、主茎叶龄偏高,小麦抗冻能力大大降低,造成主茎叶龄偏高并拔尖的原因主要是冬前积温偏高所致。3、品种冬性偏弱,根据相邻地块和同一地块种植的其他品种的抗冻情况,说明7221品种的冬性偏弱,对本年度特殊气候条件不适应。
  2005年6月19日,永年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受消协委托,对冻害死苗的损失作出鉴定结论书,每亩地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55元。
  消协再度为双方调解,石家庄某种业公司、韩某的生种子销售门市仍坚持认为小麦品种质量没有问题,出现冻害是气候所致,不予赔偿,态度依然坚决。
  看着农民一个个期待的眼神、无助的目光,一年的收成就这样化为泡影,消协毅然决定支持持有发票的李粉珠、杨相梅、白京凤3位农民起诉,县工商局局长王海森斩钉截铁地说:“要把好关,取好证,农民没有钱,我们工商局出钱替农民打官司。”消协四处奔走,多方联系,为农民代写了法律援助申请,申请法院对农民诉讼费免交或缓交,永年县众义律师事务所主动为农民代理了诉讼。
  2006年5月,三位农民将韩某的种子销售门市和石家庄的种业有限公司推上了法庭。
  2007年8月,3位农民终于接到了永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造成小麦冻害的原因为特殊气候条件和小麦品种冬性偏弱所致,气候原因属不可抗力因素,系法定免责事由,二被告应对小麦品种冬性偏弱所致损害承担责任。限二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98元、177元、159元,二被告对此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至此,这起因劣质种子导致的案件终以农民胜诉而告终。在这起案件中,消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想农民之想,急农民所急,扑下身子为民办实事,从不能调解到支持农民起诉,可谓费尽周折,最终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但剩余没有发票的40多户农民维权的路还要走多远?为此,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向经销部门索要发票,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便于索赔。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更不要为贪图便宜而从不法经营者那里购买所谓的“价廉物美”的农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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