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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利益重于天
——魏县人大常委会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小记
作者:周学锋 韩瑞星 张宪峰

  追溯到2006年初的一天,两位农民装束的人来到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求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当工作人员把他们领到张庆主任办公室时,这两个人眼含热泪,异常激动地说:“感谢人大为我们作主……”
  这两位是魏县魏城镇人,一位姓张,另一位姓姜。2002年3月魏县天宏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郭某以高息为诱饵,先后向张某借款6.7万元,向姜某借款3.8万元。后来郭某总是以经营不善、资金有困难为由,拒不偿还借款。为此张某和姜某将郭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被告郭某还款及付利息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郭某转移财产外逃隐匿,人去楼空,公司也不知去向。该案几年得不到执行,给张某和姜某两家人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姜某借钱踏上了漫长的上访道路,有时他们带着判决书,干脆睡在县法院办公楼下,要求对已判决的案件依法执行。一晃三年过去了,他们依然没能要回应该属于自己的钱。借的钱花光了,张某、姜某两家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更是无力还债,面对讨债人苦苦相逼,他们有家难回。2005年10月,张某、姜某上访到县人大常委会。
  这一案件,深深触动了魏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的心,主任会议认为,案件执行不力,不仅影响了法律的实施,更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极易引发不安定因素。会议决定将法院执行工作列入常委会议题,在每次常委会议上都要听取法院的执行工作情况汇报。
  张庆主任组织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向法院院长提出郭某逃避债务案要限期执结。为此,县法院召开了全县执行工作大会。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张庆主任明确要求县法院要加大宣传力度,以集中执行为突破口,以邯郸市开展的“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公告、媒体曝光、依法强制拘留等形式,在全社会形成执行大氛围。县法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维护魏县社会稳定,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高度出发,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克难攻坚,创造性地依法运用各种执行手段。不管案件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依法严肃执行,一执到位: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对有义务协助而不协助,妨碍执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由于郭某是蓄意逃债,县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外地执行,均无功而返。但是,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看望慰问执行干警,为执行干警撑腰鼓劲,为办案干警增添了及早办结案件的信心。在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法院干警们对郭某逃避执行案件又重新制定详细周密的方案和计划,克服种种困难,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立志一定要把郭某逃避债务执行案执行到位。
  2005年2月底,执行干警获悉郭某在石市参加农资交易会,当即前往,将被告郭某拘留,并连夜将郭某的账户存款冻结,找到了郭某逃避债务执行的证据,并将郭某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张某、姜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钱。他们相约来到人大,跟张主任报喜。
  其实,这只是魏县信访工作中的一个缩影。2007年以来,魏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常委会各项工作中的重点之一。今年5月,张庆主任在听取人大政法工委关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涉及执行案件的情况汇报后,从中选择5件久拖不决,执而不结的案件作为监督重点,从依法督促这5件执行案件入手,进而推进全县执行工作的开展。张庆主任还带领人大有关人员深入到相关乡镇村和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听取乡镇法庭办案人员的汇报,经过一个月的督办,这些案件都得到圆满执结。

  (作者单位:河北省魏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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