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是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成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党和国家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正如报告中所强调的: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关注民生,让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是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的生动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历史使命,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证。针对民生问题,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灵魂所在;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力量之源。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最大的政治优势。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深刻认识十七大报告中关注民生这个重点,牢牢把握这个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到工作的首位,寻找切入点,把握平衡点,突破关键点,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结合十七大改善民生工作的部署及本行政区域的不同情况、不同条件,全面分析利益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清轻重缓急,权衡主次利弊,认真研究解决途径,积极履行法定职权。对于涉及全体公民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问题,应及时纳入常委会审议议题,深入实际,广泛调研,认真审议,提出建议,督促“一府两院”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做出决定决议,号召和动员全体公民共同行动,参与问题的解决,从而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各级人大代表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发挥连结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实完善代表活动的组织方式和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畅通民意表达的途径。在体察民情,提出代表议案、建议和视察、执法检查以及代表小组日常活动中,都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增强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作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从而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力,形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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