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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并行使民主权利

 
作者/贾晓辉 郑彩娟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更多更切实地享有并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同时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等形式的直接民主,两者相得益彰,既保障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参与需求,又保障了国家政治健康有序发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通过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以社区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城市基层民主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核心的企事业单位的基层民主等形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为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保障。广大人民在这些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更多更切实地享有并行使民主权利,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通过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进一步巩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基层是民主政治的沃土。民主精神的培育、民主素质的提高、民主实践的开展、民主机制的健全,都离不开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的实践中,逐渐了解了什么是民主、怎样做才是民主,他们的民主观念、民主能力、民主素质得到增强,这有利于推动全社会的民主法治化进程。基层是各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地方,也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最有效的场所。人民群众自己讨论决定身边的重大事务,使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助于培养人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减少和避免言行偏激、导致冲突的现象发生,从而有效地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因此,只有坚持和发展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充分享有广泛的权利,才能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才能更好地促使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激励和约束他们既对上级负责、又对群众负责,自觉践行执政为民的要求,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焕发出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更多更切实地享有并行使民主权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在坚持政治体制改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本地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基层民主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在基层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与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相适应,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不断丰富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从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入手,继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不断改进发展基层民主的方式方法,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善于把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要始终如一地重视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基层民主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民主的发展进程,主动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新措施,重点围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依靠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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