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们向着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迈进的起步之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海兴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这个主题,坚持把人大的创新和发展主动置于构建和谐海兴,实现全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来谋划;把人大工作的重点主动融入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的大局中来展开;把人大各项职权主动服务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去履行,树立大局观念,转变服务意识,强化法治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保驾护航,做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沿海经济发展强县重要意义的认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准确认识自身的位置,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任务,主动融入、主动服务渤海新区建设。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把以人为本、“五个统筹”贯穿于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工作的全过程,重视环境保护,珍惜和节约资源,制定和完善规划,注重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在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中切实体现发展与和谐的统一,做到以发展求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的要求,坚持把围绕中心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扣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目标,高站位思考,全方位谋划,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针对涉及构建和谐海兴全局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围绕建设沿海强县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适时作出决议和决定,与县委的工作部署合拍同步。适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和规划、招商引资上项目等项工作报告,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诸如盐业生产、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大事实事落实等项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诸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各部门转变职能,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氛围,推进“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加强对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对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立足全局搞调研,搞好服务促发展
人大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和加快发展搞服务,这是人大工作相对于其他党政机关工作的特殊性。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与和谐海兴保驾护航就是服务,要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人大工作,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理念加强和完善人大工作。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调研,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围绕人大进行前瞻调研,增强人大工作的时效性,围绕“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广泛调研,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实现高度统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全面调研,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努力使调研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全局,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发挥应有作用。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范围、方式、程序,活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围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建言献策发挥作用,着力支持工商企业的代表发展壮大龙头企业,辐射带动相关产业的引资和发展,争当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的领头雁。鼓励和引导代表在各自岗位上为招商引资鼓与呼,为优化发展环境履职尽责,做招商引资的带头人、民主法制建设的明白人、发展民营经济的引路人、密切联系群众的贴心人、为民排忧的热心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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