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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的履职行动

 
——井陉县县长领办代表建议化解纠纷
作者/许丁伟 陈仕宗

  2007年8月30日,河北省井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素带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在县政府督察室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到县公安局,专题听取“关于尽快解决南芦庄村长期拒缴电费扰乱用电秩序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通过汇报李文素副主任了解到,一直未能到位的276325.06元电费已收缴完毕。至此,这起供电局与乡村七年之久的电费拖欠纠纷,在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的共同关注下,在县长领办和县公安局的积极承办下得以顺利化解。
  纠纷缘于2001年,在国家开展的“两网一同价”农网改造中,井陉县南王庄乡南芦庄村个别村民对供电局收取150元户改资金费用不理解,别有用心的村民张某和李某乘机煽动部分群众拒交电费。供电局虽多次派人到该村,但都无法收取电费。到2003年3月,该村欠供电部门电费已达两年之久,供电局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与南王庄乡政府进行了情况沟通,希望能通过政府出面帮助收回欠交的电费。南王庄乡政府了解情况后积极行动,多次到该村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议,商议处理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南王庄乡政府的协调和配合下,供电局于2003年11月、2004年12月分两次集中对南芦庄村欠费户逐户发放交费宣传卡并进行电费催收,期间均受到村民张某、李某等人的阻挠。供电局在多次催交电费无果的情况下,向该村101户欠费用户下发了停电通知书。这一举动引起了部分村民的不满,在张某、李某的煽动下,许多不明真相的村民多次到乡、县两级政府上访。
  为及时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国家的利益,县政府责成县公安局、农财局、南王庄乡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协调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协调。在调查组的全力协调下,供电局与上访村民达成协议,由供电局保证村民用电,村民交清所欠电费,双方纠纷暂时平息。2005年3月份,供电局在电费收取时,因个别村民从中阻挠,收费工作再次失败。2005年5月20日,县供电局再次向欠费户下达了停电通知书。5月28日,对该村8号线杆53户实施了停电。当工作人员正要撤离现场时,被村民围堵,双方发生争执,村民张某等人当场砸毁农电工作使用的竹梯一架,抢走摄像机一台,照相机两部,并限制供电局工作人员人身自由,双方矛盾因此升级。为防止事态扩大,乡政府再次出面协调,供电局答应为8号线53户居民恢复供电。以张、李二人为首的闹事村民同意由乡政府代供电局完成欠费收缴。2005年12月7日,张某、李某纠集十几人又一次阻挠电费收取工作,到2007年3月,该村拖欠供电局电费高达27万余元。
  因双方纠纷经历时间长,涉及国家利益和居民用电安全,在村民中产生了很坏影响,引起了县人大代表的关注。在今年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玉璞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解决南芦庄村长期拒缴电费扰乱用电秩序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此建议进行整理转办,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尽快化解这一纠纷,县长李彦明领办了这一建议。人大常委会转办建议当天,李县长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对该建议进行专题研究。为详细了解和掌握纠纷的整个过程,李县长专程走访了代表和选民,同时要求建议承办单位县公安局要以最快的速度了解事实真相,拿出办理意见。对于涉法人员,要严厉惩处,决不姑息。要通过打击扰乱用电秩序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用电安全。建议办理期间,李县长深入到南王庄乡,与乡村干部群众座谈征求意见,多次听取县公安局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要求局负责同志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沟通,汇报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对该项建议的办理进行了督办。
  为尽快办结建议,县公安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进行调查。期间,驻地人大代表陈国庭、张贵文等积极发动群众协助公安局调查工作,组织群众进行座谈为办案人员提供情况。公安部门经过广泛调查取证,在获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将该案认定为刑事案件进行了办理,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执行逮捕,扫清了南芦庄村缴纳电费障碍。乡政府及时配合供电局对多年欠交电费进行了收取,一起七年电费欠缴纠纷至此结束,政府县长领办建议,化解了七年纠纷,受到代表们的赞扬。

(作者单位:河北省井陉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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