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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之剑高悬

 
——江苏省射阳县人大对再审改判案件述案评议
作者/玉 东 晓 冬 海 浪

  刚入初夏,射阳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气氛显得格外热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席、人大代表席、法官席、律师席、旁听席等井然有序,容纳40多人的会议室坐得满满的,发言声、鼓掌声此起彼伏,高悬的国徽、整齐的着装,把会议室映衬得更加庄严。这是射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县人民法院一起再审改判案件进行述案评议,也是该县人大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一项创新之举。

  人大接访 检察抗诉

  案件的经过要追溯到两年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董某手拿判决书到人大上访,反映案件承办法官混淆黑白、是非不分,迫切要求人大伸张正义,还其公道。此事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胜的高度重视,他随即要求内司委了解案件审理基本情况,并接待了信访当事人。在听取了信访当事人的陈述后,得知这是一起涉及金额20万的借债纠纷。刘主任觉得案情蹊跷,人大应当予以重视。于是,召集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会办。会办中大家一致认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疑点和问题较多,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方面有明显不公倾向,应当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建议检察机关对此案进行抗诉。检察机关认真研究了该案的审理过程,特别是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并根据信访当事人的反映,对原有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并对事实作了进一步的查证,最终发现该案由于承办法官偏听偏信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而对信访当事人合理的陈述和质疑置之不理,导致该案被错判。在掌握了案件证据的真实情况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抗诉。抗诉后,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再审。虽然原被告双方都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但由于检察机关调查证据、抗诉理由充分,使案件得到了改判。信访当事人董某在人大的关心帮助下终于讨回了公道,另一方当事人仝某由于提供假证、伪证,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该案在人大的督办下,经抗诉后再审改判,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法官述案 代表评议

  本来县人大对该案的监督可以告一段落,但在今年6月份组织的《法官法》执法检查中,发现近两年来县法院一审裁判的上诉率较高,发改案件较多,少数法官的办案水平、办案质量不高,法院对有关法官的错案责任追究不够有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对这起典型的抗诉再审案件进行述案评议,要求原审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到人大来汇报案件的审理情况,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有关法律专家进行评议,法院领导班子和各庭室负责人到会一起参加剖析。在述案时,原审法官一再强调影响该案审理的各种客观因素,不剖析导致该案被改判的主观原因,否认是错案。对此,人大内司委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已的看法,并尖锐地指出了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在举证、质证、查证等环节不仔细、不全面、不深入、不规范等问题。刘长胜主任综合了大家的发言,一连几个为什么,问得原审承办法官哑口无言。刘主任最后说,这是一起典型的错案,也可以说是一起恶意串通的诉讼案。他要求法院回去后组织全体法官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剖析,深刻认识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当吸取的教训,以此警示法官秉公办案、严格办案、依法办案,切实减少错案、冤案,保证公正司法。

  深刻剖析 落实整改

  人大述案评议后,县人民法院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各位分管副院长组织分管部门对去年以来被市中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了逐一过堂,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排查案件审理上的问题。同时组织法官进行分组讨论,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吸取经验和教训。不少法官在剖析时说,人大的述案评议犹如一把锋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高地悬在我们的头上,触动了我们的神经,使我们法官再也不敢草率办案、不负责任地办案,更不敢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了,我们只有真心为民、公正司法,才不怕监督,才能真正对法律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县法院在召开的全体法官大会上,对有关案件的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诫勉谈话,扣发质效考核奖和年终奖。还对发改案件较多的另一名法官进行了停职处理。县法院制订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强化法律与审判业务学习,提高审判水平;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审判人员多办案、办好案;深入贯彻实施《法官法》,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等四方面的整改措施,在全院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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