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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代表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作者:王怀俊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都必须首先做好代表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的精辟论述,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代表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县人大常委会一直把依法做好代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强化代表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全力推进代表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一、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为代表管理编制规范程序
   制度是规范代表履职行为的基本准则。代表履行职务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随心所欲。为了使代表工作规范化,我们在原有的《肥乡县代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制定了一套科学的代表管理工作制度,使代表工作发生了几个明显的转变:代表活动方式变分散为有组织进行;代表活动内容变多重点为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拟定议题开展活动;向代表征集意见变“等上门”为“走上门”;代表意见建议变分别交办为召开政府及其部门会议联合集中交办。
   一是建立代表履职激励制度。我县人大常委会为每一名代表都建立了履职档案,并根据年度履职情况评选优秀代表。代表参加了哪些活动、提出了哪些意见建议、向群众做了多少次宣传,依法履职实绩、实效如何,打开《代表履职登记簿》一目了然。对优秀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弘扬其履职先进事迹。
   二是强化“双联”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成员每人固定联系代表8~10名,每季度联系一次,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通过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向代表征求意见建议;每一位代表定向联系所在选区选民30人以上,经常深入到选民中去,收集选民的意见建议,每年底向选民作述职报告,接受代表监督。
   三是设立代表活动室。我们把全县代表按所在选区和居住区域编成21个活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建立了一个代表活动室。制定了代表活动室管理制度和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统一制作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小组活动制度、评比方法等板牌,张挂在墙。要求每个月至少活动一次,每次活动要有主题,活动时间、内容、效果等都记录在小组活动档案。
   四是规范代表建议交办制度。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经人大常委会讨论、分析、筛选后,形成审议意见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交办,并加强督办,要求限期报告办理结果。
   二、创新代表工作方式,为代表履职搭建宽广平台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让代表充分提出意见建议和开展监督是履行职务、反映民意的重要体现。我们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好平台。
   深化代表评议工作。我们在认真回顾总结过去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实际、实效、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对去年的代表评议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深化。一是延伸到部门中层。根据群众和代表意见,将执法任务大、与基层打交道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密切的工商、国土、城建、交通、公安、文教等11个部门下属所、站、队、股、室和学校列入评议范围,并且做到有调研、有走访、有述职、有承诺、有整改、有奖惩。二是改进现场评议方式。在召开全县代表面对面现场评议“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大会时,变“一人提”为事先征求、汇总、梳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由代表当面提意见。三是被评部门当场答复。改变过去代表当面提、部门会后答复、社会知情面小的状况,让被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当面答复、当面解释、当面承诺,提高评议效果。四是进一步运用好评议结果。将评议结果报告县委,并建议做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属垂直或双重管理部门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通报。
   组织代表参加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活动。在调查研究、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联系选民等活动中,针对实际情况,组织代表参加。并且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使代表在参加活动中锻炼,在实践中提高,在发挥作用中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让代表参与主题活动。为了切实体现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职权,近来,我们围绕县中心工作拟定主题,组织代表开展了以“肥乡县2008年重点工作谋划”、“解放思想,推进全县民营经济超常规发展”、“做大做强全县汽车运输产业”、“建设邯郸东部经济社会发展强县亟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肥乡县经济发展环境”等为主题的几个座谈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的意见、建议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纳入了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决策。
   三、突出代表工作重点,强化意见建议办理措施
   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是代表工作的重点。它虽然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但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代表和群众的要求和愿望越来越高,只有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现实需要,推动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督办代表建议贯于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高度认真对待,努力在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上下工夫,力争做到代表满意、群众满意。最近,我们重新修订了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处理办法,在具体督办过程中,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三关:一是进度通报关。承办部门定期汇报建议办理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与承办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到承办部门了解情况,指导办理工作。县政府通过督查通报,定期协调办理进度。二是答复关。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认真审查每件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严格内容和格式要求,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对承办单位没有达到办结率、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四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回重新办理。三是意见反馈关。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查,直接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的真实意见,并将调查结果反馈到政府及承办部门,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
   为确保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收到实效,2007年11月份,我们还建立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两个联合”制度。一是联合交办代表意见建议。就办理建议工作、专题向县委报告,专门召开了由县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主管副县长、政府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联合参加的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将县十五届一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56件建议逐一交办。县委书记刘梦祥对19件重点建议办理逐一提出具体要求,并对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讲了意见;县政府各有关领导和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办理好建议提出了要求,表了态,作了承诺。二是联合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察室组成联合督办小组,深入到各承办单位,通过现场巡察、座谈等形式,认真督办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打造高素质代表队伍
   人大工作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和业务性比较强,但有的代表缺乏人大知识,难以执行好职务。因此,必须把熟知人大业务知识作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措施。我县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代表中实施“素质提高工程”,并作出了具体的计划和安排,通过学习培训、发放资料、交流经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熟悉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同时还学习经济、科技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知识,使人大代表了解人大工作的方法,掌握人大工作的规律,真正成为做好代表工作的行家里手。
   (作者系河北省肥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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