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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奥迪车的“国务院高官”是菜贩
作者:艾 云 秦 枫

  2007年10月5日,山东省青岛市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被告人高新河以“本家哥哥是省里的大领导、自己在国务院工作”为名,诈骗钱财合计200多万元,并成功地“俘虏”了一个漂亮女人,过起了金屋藏娇的生活——而这位神通广大的犯罪嫌疑人,只是个混迹于山东和北京的菜贩子,而且早已结婚……

  少妇得意:我的靠山是国务院高官

  高新河是山东潍坊人,1985年与当地一位姓王的女青年结婚,第二年他们的女儿来到世上,日子开始过得越来越紧张。
  2003年一天晚上,高新河偶然在电视里看到,一位犯罪嫌疑人冒充军队老领导的儿子以筹备活动经费为由到处招摇撞骗,共骗得资金上千万。落网之后,大家才知道他是一个公司的业务员。其实,那个犯罪嫌疑人的骗技并不高明,只是他和军队老领导同姓,并在外貌上有几分相似,仅此而已。
  这件事给了高新河很大的“启发”:别人都能冒充领导的亲属行骗,我为什么不能呢?想到这里,他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仰天大笑。原来,他很早就知道自己和山东省委副书记高新合名字只有一字之差,何不利用这位省级领导做点文章呢?高新河决定把自己包装成高新合的“本家弟弟”。
  为了防止别人看出破绽,高新河便悉心打听起高新合的一切背景资料,留心收看省市电视台中播放的高新合开会、考察和社交活动中的行为举止,并再三进行模仿。由于高新河比较注意保养,尽管风里来雨里去,看起来就像30多岁,打起官腔来,没有人会怀疑他是假的。
  经过一番精心的打造,一个菜贩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山东省委副书记的“本家弟弟”。不仅如此,他还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很耀眼的官位:山东省公安厅某处处长。
  2003年3月,高新河到诸城办事时认识了当地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司机孙秀玉,在他面前,他“无意”中透露自己是省委副书记的“本家弟弟”,没有见过大人物的孙秀玉不仅丝毫没有怀疑当前这个身体微微发福、甚有官相的高新河,还为自己认识这么大的一个大人物而欣喜不已。
  2003年4月14日,高新河接到孙秀玉所在公司总经理肖磊的电话,邀请他参加青岛啤酒节。原来孙秀玉回去后就把他遇到一个大人物的事情告诉了肖磊,肖磊觉得以后会有求于他,想借机认识高新河。高新河此时正好在青岛,便欣然答应。
  当天晚上,肖磊就在青岛一家豪华酒店宴请了高新河。酒足饭饱之后,高新河拍着胸脯对肖磊说:“今后咱俩就是好朋友,你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在山东没有我办不了的事。”
  第二天,肖磊便带高新河去青岛参加当年的啤酒节开幕式。主办方为了烘托气氛,特别邀请了时装模特儿参加文艺演出,在模特界素有“青岛一姐”之称的林玲也在其中。
  28岁的林玲面容较好,在当天的演出中格外耀眼,高新河都看呆了。看在眼中的肖磊主动提出第二天宴请林玲,不仅如此,他还替高新河为林玲买了一条价值两万元的铂金项链。
第二天,肖磊指着高新河向林玲介绍:“这位可是贵宾啊,是我们省公安厅的高厅!”高新河立即伸出热情的双手,握住林玲的手说:“哪里哪里,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
  当晚,回到家的林玲也有点兴奋,过够了看人脸色生活的林玲觉得,认识一个有权有势的人物,也许以后对自己会有点帮助。果然,刚回家不久,高新河的电话就打来了,对她嘘寒问暖,关心备至。
  一天晚上,高新河邀请林玲吃饭。吃完饭,高新河表示要送林玲回她的住处。林玲没有拒绝,到达目的地后,高新河直接将她送进家门。当晚,两人就发生了关系。
  激情过后,林玲躺在高新河的怀里娇柔地说:“我现在是你的人了,你什么时候娶我?”
  高新河感到一阵慌乱,但他故作沉稳地说:“我会考虑这事,不过我马上要去中央党校学习,等我回来再说吧。”已经深陷爱河的林玲不仅丝毫没有怀疑高新河是个“冒牌货”,还对他的花言巧语信以为真。

  世间百态:“高官”脚下拜倒多少趋炎附势人

  找了一位如意郎君,林玲觉得应该在亲朋好友面前招摇招摇,否则就太亏了。所以等不及高新河从北京回来,她就给高新河打电话,约他学习结束后跟自己回老家一趟,说爸妈想看看未来的女婿。
  高新河听后不由得眉头一皱,但为了讨好林玲,他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了。
  2004年10月,高新河从北京“学成”归来。由于此时的他已不同于往日,所以肖磊便早早地为他接风洗尘。酒足饭饱之后,他对肖磊面露难色地说:“兄弟,老哥有点困难,想请你帮帮忙:单位公车改革,我看好了一辆奥迪A6,但我手里只有20万现金,希望你能借我35万。”高新河狮子大开口,这让肖磊感到十分为难,但一想到他位高权重,且今后会有求于他,不好违背他的意愿,便让公司财务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好一个35万的存折。高新河拿到存折后连声感谢,但就是不提写借条的事。肖磊叫苦不迭,但嘴上却不敢多说,只好任由高新河将巨款拿走。
  高新河拿到这35万元后,立即到潍坊市一家车行买了奥迪A6轿车。当天,他就开着车来到林玲的住所,对林玲说是单位给自己配了新车。
  第二天,林玲带高新河回到青岛老家。临行之前,他有意把这个消息透露给肖磊,肖磊立即会意,马上派人买了1万多元的礼物送到了林玲租住的地方。见到风光无限的未来女婿后,林玲的父母笑逐颜开。见他开着高级轿车,仪表堂堂、西装笔挺,还抽着中华牌香烟,老两口特别满意。
  这次探亲行动,极大地满足了林玲的虚荣心。她觉得高新河无所不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她并不因此感到满足。一天晚上,她依在高新河的怀里诉苦:“租房住实在是憋屈了。你能不能利用自己的关系,给我搞一套房子呢?要是我租房住的事情传出去,你脸上也无光啊!再说我们结婚也需要房子呢。”
  高新河听后虽然觉得很为难,但他还是点了点头。此后,高新河就开始打房子的主意。正在这时,好事却找上门来。原来,青岛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李建设得知青岛某建设单位要开发市南区邻近海边一块土地,就先后两次与这家单位商谈合作,但毫无结果。正在李建设为此事心急如焚的时候,公司部门的一位部门经理找到他,称自己认识在省公安厅工作的高新河,如果能够攀上他,拿下这项目是十拿九稳的事。
  急于求成的李建设没有多想,立刻决定宴请高新河。酒席上,当高新河得知李建设找他的目的是为了开发土地项目后,面露难色地说:“这个事情难度很大,但我可以找人来协调。”李建设见高新河答应十分高兴,立即给他送了5万元现金,希望他能促成此事,并表示事成之后还有重谢。
  不久,建设单位便与李建设签订了合同。能够顺利拿下这个项目,李建设感觉高新河从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又给他送了价值五六万元的贵重礼物作为酬谢。其实,建设单位能够与李建设合作,与高新河毫无关系。原来,建设单位经过考察得知,李建设的公司信誉良好,实力雄厚,并且报价合适,这才同意合作。
?摇  自觉有恩于李建设,高新河便找到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想在你们公司负责销售的崂山小区买3套商品房,你帮我办办这事吧。”李建设不好推辞,便同开发商签了3份商品房买卖合同。3套房子在当时就价值172万元,可是合同签好后,高新河一直没有付房款,李建设不敢催要,只好由自己公司垫付。
   2006年4月,高新河从李建设手中拿到了三套房子的钥匙。李建设以为高新河会在这时提房款的事,但高新河却说:“这事能够办成,太感谢你了,以后有事尽管找我!”李建设大失所望却又无可奈何。高新河回到林玲的住处后,立即把一套房子的钥匙交给了她。

  黑色幽默:冒充国务院高官的菜贩栽了

  2006年5月的一天,高新河开着车带林玲去肖磊的公司。肖磊见高新河借自己那35万元钱迟迟没有归还的意思,便打算催要。不料,善于观言察色的高新河却及时把他的话堵了回去:“老弟,告诉你个好消息,我被任命为国务院信息局副厅级干部,明天就要报到,今天是特意来向你告别的。”此话一出,就连林玲也感到特别吃惊,她娇嗔地问:“这么大的好事,你怎么不告诉我呢?”高新河满脸赔笑说:“我也是刚刚接到通知的,向我表示祝贺吧!”见眼前的“高处长”,一下子成为国务院副厅级干部,肖磊便立即设宴庆贺,而借出的那35万元,他却只字不敢再提。
  第二天,高新河果真去北京“赴任”。为了掩人耳目,他特意带上了林玲。
  不久,高新河称自己要回山东调研,便带着林玲离开了北京。回到山东后,高新河开着他的那辆奥迪A6频繁出入高档酒楼。渐渐地,他越来越习惯自己是“省公安厅处长”、“国务院副厅级干部”了,当别人叫他“高处长”甚至是“高厅长”时,他确实把自己当成了一位身居要职的高官。
  2006年6月初,高新河应邀带着林玲参加在潍坊市举办的同乡会。在酒席上,一堆朋友隆重地把他向大家作了介绍。随后,宾客们争先恐后地向他敬酒,并口口声声地叫着“高厅长”,直听得高新河飘飘然。当时,青岛一家大单位的领导也在场,为了能攀上这棵大树,那位领导特地邀请高新河去青岛做客。面对那位领导的盛情邀请,高新河也不客气,第二天便带着林玲跟着他来到了青岛。在青岛,那位领导把他盛情款待了一番后,还以个人的名义送给了林玲一台价值3万元的钢琴。
  在青岛认识了一批社会名流之后,2006年6月底,高新河又通过在北京经商的朋友,认识了中国书画家协会的一位领导。那位领导和高新河谈笑风生,却丝毫没有怀疑他的身份。不久,在参加青岛的一次活动中,这位领导还将高新河介绍给他在青岛的一些同行。此后,高新河就和那位领导的同行们交往甚密。
  随着交际范围的不断扩大,高新河感觉自己的“高官”身份越来越牢固,而周围人都觉得他能力很强,能帮人办事,便有心与他结交。因此,当有人得知他在青岛有三套房子的消息后,都争先恐后地帮他设计装修、购买高档家具电器……面对大家的盛情相赠,高新河照单全收。
  2006年9月1日,林玲将高新河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孙杰。孙杰早就从林玲的口中得知高新河的一切,见了面后她对高新河的工作内容很感兴趣,于是便问了很多业内话题。然而,面对孙杰非常专业的询问,高新河竟然一时语塞。孙杰觉得高新河身份可疑,便悄悄地把林玲拉到一旁问:“高新河到底是什么人?你了解他的底细吗?我觉得他根本不是什么国务院高官!”林玲听后勃然大怒:“你可以妒忌我,但不许你侮辱我男朋友的名声!”孙杰还想说下去,却被林玲推出了家门。
  孙杰觉得此时的林玲是不可能听信自己的判断的,便决定弄清事情的真相,在多次向山东省公安厅和国务院打听高新河情况的过程中,山东省委副书记高新合也获知此事,否定了他有这么一个“本家弟弟”的事情,并批示公安部门彻查此事。
  2006年9月5日中午,高新河带着林玲又在青岛一家高档酒店接受他人的宴请。已经习惯这种生活的他,怎么也没想到民警会从天而降,当场将他抓捕。
  高新河被捕后,很快就向办案民警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2007年6月,青岛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青南检刑诉字(2007)号第2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新河犯招摇撞骗罪。10月,青岛市南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高新河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骗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影响特别恶劣,应当以诈骗罪对其定罪。最终,法院判决高新河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文中除高新河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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