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未来的发展前景。在节能减排问题上,虽然我省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因此节能减排是大会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按照大会的议程安排,1月24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了节能减排专题审议会,对省政府关于30个重点县(市、区)和30家重点企业(以下简称“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向人大代表承诺的报告进行专题审议。在全省人代会上,把节能减排列入大会议程,对“双三十”节能减排承诺书进行专题审议,并实行由省直接考核,在河北历史上尚属第一次。很多与会代表表示:大会上印发的“双三十”承诺书,份量很重,体现了省政府和“双三十”在节能减排中的重大责任,也加重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一工作中的监督责任。
代表审议,围绕节能减排建言献策
在听取省政府副省长张和介绍实施“双三十”目标承诺的有关情况后,鹿泉市人民政府市长郝竹山代表30个县(市、区)首先向各位代表作出庄严承诺:“到‘十一五’末,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2.78吨标煤,下降到2.224吨标煤,降低20%……如果完不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我将首先自动辞职。”
邯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刘如军代表30个重点企业向全省人民和各位代表作出庄严承诺:“实现‘十一五’节能50万吨标煤,以确保完成省政府要求的节能48.93万吨标煤的目标……如果邯钢不能完成承诺目标,我将接受省委、省政府对我的任何处分。”
以上只是“双三十”代表的部分承诺。细化到每一年的硬指标,掷地有声的承诺让会场更增添了一份凝重,也把他们的压力与责任亮到与会代表面前。
围绕节能减排工作和“双三十”的郑重承诺,与会代表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双三十”在省人代会上的承诺,只是实施“双三十”工程的开始,接下来的工作,则是一步一步地落实指标,一个一个地攻克难关。代表们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张家口市代表团王凯代表说:“从有利于代表了解全面情况,企业减少负担的实际出发,把代表的执法检查、视察等工作与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考核结合起来。在考核和问责方面,也应有人大代表参与,这样可以使‘双三十’对人大代表的承诺有始有终。”
廊坊市是国家环保模范城,也是我省树立的经济社会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典型之一,廊坊市代表团杨杰代表深有体会地:“要把节能减排指标纳入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走集约、生态和产业升级之路。要在选商引资时做到理性上项目,坚决杜绝污染项目落地。”
邯郸市代表团王建民代表强调:“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我省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巨大,成本较低的优势,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在两个多小时的专题审议中,目标与责任、压力与动力、依法节能减排等词语,成了代表们使用最多的高频词。由以往向政府保证到面对人大代表做出承诺,向人们传递一个强烈的信号:节能减排工作将以更为公开和透明的方式接受全省人民的监督。沉甸甸的承诺书,人大代表的坦诚直言,凝结着同样的心愿:让节能减排成为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提出方案,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为使河北省的生态环境在3年里得到明显改善,在省委七届三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张云川提出:节能减排工作,拒绝理由。全省要确定30个左右重点县(市、区)和30家排污和能耗大的企业,制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省级考核,在2008年1月召开的河北省人代会上,县(市、区)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省人大代表作出承诺,3年内必须完成达标任务,否则县(市、区)长自动引咎辞职,国有企业负责人就地免职,民营企业停产整顿。
推出节能减排“双三十”,是省委、省政府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的一次探索,也是以硬手段完成节能减排硬任务的重要举措。这次推出节能减排“双三十”,措施有力,奖惩严明,态度坚决,都称得上前所未有,充分显示了省委、省政府对节能减排攻坚战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信心和决心。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双三十”活动也是一个全新的事物,没有任何先例可循。承诺采取什么形式,才能既充分体现省委意图,又依法纳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内容,是这项工作的难点。为此,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对“双三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
基于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的监督,省政府做了大量扎实的准备工作: 2007年11月26日,郭庚茂省长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节能减排工作,明确指出要全力推进全省尤其是“双三十”的节能减排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起草了《河北省“双三十”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2007年12月5日,召开了河北省“双三十”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动员会,张和副省长到会并讲话,对“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很快,省政府将拟订的“双三十”方案及名单,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
2008年1月1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上,张和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做了“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向代表承诺的专题报告。报告确定了鹿泉市等30个重点县(市、区)和邯郸钢铁集团公司等30家重点企业,并明确了“双三十”的目标要求、承诺内容和方式。
专题报告中规定,省政府给与“双三十”相应的激励政策,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按照《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考核办法》,认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完成目标和未完成目标三个档次,由省委、省政府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双三十”县(市、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评优创先实行“一票否决”,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年度考核优秀的,由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年度考核未完成目标的,暂停该地区和企业所有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审批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企业不得参加评优创先。三年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为优秀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可作为提拔对象重点考虑;考核未完成目标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令引咎辞职,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就地免职,民营企业停产整顿。
强有力的考核政策得到了常委会委员的一致认可。他们认为,省政府提交的专题审议报告中激励政策和监督考核,措施具体明确,对节能减排实行一票否决制,体现出了政府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决心。部分委员提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在于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议省政府在考核问责方面,对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也要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省政府很快据此对专题报告进行了修改,把“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情况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列入考核问责之中。
2008年1月2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省政府关于河北省30个重点县(市、区)和30家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向代表承诺的专题报告列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与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承诺书一并印发,由全体人大代表进行审查;在大会期间,就“双三十”县(市、区)和企业节能减排召开专题审议会。
落实目标,有待全省上下共同努力
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双三十”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都清醒地意识到,实现“双三十”工作目标只是阶段性的要求,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双三十”的典型作用,推动全省的节能减排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正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宝全指出的:“能否如期完成‘双三十’节能减排任务,不仅是‘双三十’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柳宝全副主任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双三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全面落实责任分工,把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各个单位、各个部门,落实到具体人身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对“双三十”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将其纳入任期工作要点,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在今后的三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听取和审议一次省政府关于“双三十”工作专题报告,组织一次执法检查,开展一次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燕赵环保世纪行活动要把推进“双三十”工作作为重点,认真谋划,精心安排,充分发挥法律、舆论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工作健康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要把重点向节能环保方面倾斜,该立法的要及早立,该修订的要尽快修订,采取有力措施加速有关法规出台,为推进“双三十”的实施和全省节能环保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2008年1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向代表承诺的专题报告的决议。决议要求,“省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施方案,搞好督导检查,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有关工作。重点县和重点企业要切实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把节能减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承诺目标的实现。”
决议的字里行间体现出了全省人民共同心声和殷切期望。从法律意义上讲,专题报告经大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这意味着我省的节能减排,从此踏上了一条从靠行政命令到靠法制发力的攻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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