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5日,竹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0名县人大代表,就事关构建诚信、和谐、平安竹山的执行难问题,专题进行调研。调研成果被县委采纳,出台了中共竹山县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问题的通知》,将人大代表提出的“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实行责任追究”的建议吸纳到文件之中,为破解执行难题发挥了建设性作用。这是近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拓宽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触角,有效增强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动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监督主体,向人大代表延伸
分布于全县各个角落,来自各个行业、领域的226名县人大代表,对百姓的心声了解最真切,对人民的所盼所需掌握最真实。为此,该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既盘活了人大代表工作,也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得到切实发挥。
有序互动,让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视察活动。2004年3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在听取审议《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时,第一视察组的县人大代表建议说,“现在动物防疫工作推进十分艰难,群众反映邻县都由政府出钱搞防疫,不向老百姓收防疫费了,建议解决这个问题。”经常委会审议后,形成审议意见交县政府办理。县政府在落实审议意见时,取消了这项服务收费,拿出80万元作为疫苗款,让百姓得到了实惠。这是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人大视察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建议,狠抓监督落实的一个例证。换届以来,该县人大每次视察一般都分成五个小组,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视察组成员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大多是由所视察乡(镇)、驻地县人大代表组成,各视察组结合会议议题,又将人大代表编入各专题调查小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广泛走访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然后,召开各调查小组碰头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最后形成各专题视察报告。近年来,全县226名县人大代表每人每年至少轮流参与一次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活动。不仅丰富了人大代表活动的内容,也极大地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视察质量,为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奠定了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疏通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渠道,实现了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有序互动。
有序参与,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持之以恒地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并同等享有发言权,是该县换届以来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又一新举措。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在审议经济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时,代表反映一执法工作人员,在某宾馆消费400多元,要以罚款抵扣。县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审议意见,作为8件具体要求政府解决的问题之一,县政府接到审议意见书后及时查处,当事人在一个星期内主动上门交清了餐费,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充分尊重代表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而且将代表发言梳理成文,视同代表意见建议跟踪督办,办理情况反馈代表。这项制度使全县165名基层代表每年均可轮流列席一次人大常委会,使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大大提高。
有序对接,给人大代表构筑丰富的履职平台。为给人大代表营造良好的履职条件,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了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人大代表履职规定,在制度上予以规范。“一府两院”为有效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县政府制定了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法,对人大代表参与行政处罚听证案旁听、价格调整旁听、行政许可事项听证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05年5月,县物价局举办城区自来水调价听证会,旁听席上来自各方面的20名县人大代表,纷纷发言,特别是针对城区特困户、低保户的供水价格,不仅不能增加,还应给予减免照顾的问题,县政府采纳了人大代表的建议,实施分区分析、分人分价的价格体系,很好地保护了弱势群体利益。
监督客体,向一线对象延伸
把住用“人”关,促进事业发展;评议事业成败,对“人”跟踪监督。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把监督人与监督事有机结合,促进了社会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人与事相结合,监督关口前移。任前考察,做到知情善任。凡“一府两院”拟提请任命对象,其任免议案必须在15日前提交县人大,由人大常委会组织考核小组,对任命对象德、能、勤、绩、廉全面进行考察,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民意。特别是“两院”拟提请任命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检察员人选,在查阅承办案件卷宗、了解案件当事人基础上,走访了人大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将竞争机制引入“两院”中层干部的选用上。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指导和支持县法院对26个中层正、副职岗位实施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通过动员、申请、笔试、面试、民主测评、考核等程序,32名符合条件的干警参与竞争,在实施过程中,由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评委,有25名县人大代表始终参与面试观摩、民主测评活动。这项选人用人机制,使县法院8名优秀的一般干警竞争到中层岗位职位。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极大地激发了全院干警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任后跟踪监督,凡任命对象每年都要向县人大呈交年度述职报告,凡“两院”和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每年年终都要向全体县人大代表致一封公开信,并附有测评回复,县人大审核小组根据述职报告,结合代表测评意见,逐人审核后,形成审议意见书逐一反馈本人,监督整改。
县乡人大联动,监督重心下移。为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为基层、为人民服务,该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监督触角向一线延伸。以乡镇代表小组为单位,以代表集体活动的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对基层人民法庭、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乡镇派出机构开展工作评议。为增强评议工作实效,使评议意见落到实处,采取上下人大联动,县人大将各乡镇评议意见书转交其主管机关,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落实。仅2005年,该县17个乡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35个县直派出机构进行了工作评议,代表们所提出的评议意见均得到较好落实。
监督领域,向活动过程延伸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如果仅局限于听听报告,泛泛了解情况,不深入到监督对象的工作过程,监督质量和实效难以提升。近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触角向司法、行政实施过程延伸,监督的权威性大大增强。
代表旁听,监督司法向检务、庭审活动过程延伸。许多案件,特别是公诉案件,能够透过庭审活动集中折射出公、检、法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旁听了解情况,事后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使被监督对象心服、气顺,监督工作易于推进。2005年11月24日,县人大组织15名人大代表参加旁听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挪用20余万元,在法庭审判人员的有序掌控下,控辩双方的激烈辩论,最终法庭只对锁定的挪用17万元资金,给予认定量刑,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旁听庭审后,人大代表纷纷评说:一次旁听,一堂精彩的法律课:一堂庭审,一次司法形象的大检阅。事后,县人大代表针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质量提出了中肯建议,县检察院心悦诚服地接受,积极改进。为此,县检察院检察长在该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庄严向全体人大代表承诺:“接受人大监督无禁区,面对代表批评无怨言,执行人大决议无条件。”这既表明司法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诚意,也充分说明人大监督工作到点、到位。
代表听证,监督行政向许可、处罚活动过程延伸。为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该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时,必须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监督关口置于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之中。2005年9月12日,县政府引资组建药品平价超市,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县药品监督局依法举行听证会,县人大组织了8名懂医药业务的县人大代表参与听证活动。听证会前,人大代表广泛走访利害关系人,听取拟组建平价超市相邻经营者的意见。听证会上,人大代表客观陈述调查情况:依法、有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特征,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培育,但政府医药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大许可后的监管力度,避免恶意竞争给消费者带来损害,保护好消费者的利益。这场听证会后,医药监督部门拉开了对全县医药经营市场大检查、大整顿活动,特别是对人畜药品混杂经营者坚决实施停业整顿,对经营者进药渠道严格规范,药品质量强制监管,保护了药品安全和消费者利益,收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人大代表监督主体作用的切实发挥,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大大增强。最具说服力的是,近年来,县政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批评的落实率、满意率分别达到了85%、98%以上;人大常委会形成的12份审议意见书,县政府均采取有力措施逐一抓好落实,事事落实有果,件件置地有声,赢得了人大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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