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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孩童被鳄鱼吞噬谁之过

 
作者/江中澍

  广西北海市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一个旅游景点所饲养的鳄鱼,将一名9岁男孩吞进腹中!事件发生后,警方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时,发现这个景点非法经营且早已停业,鳄鱼湖围墙存在缺口。令人费解的是,停业后鳄鱼仍在湖中饲养,遇害小孩的家长和所在的学校老师竟不知附近养有鳄鱼。
  2008年2月初,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判令鳄鱼管理人刘某和鳄鱼湖经营者北海德天渔家庄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共同赔偿遇害小孩的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19414元。

  ●9岁孩童“戏鳄”遭群鳄袭击丧生

  刘建军夫妇从四川老家到广西北海市打工已有十几年了,他们的孩子洋洋也已经9岁了。
  2007年4月20日下午6时多,在咸田小学读二年级的洋洋回到家,看到爸爸正在做晚饭。“老爸,做好饭没有?我饿了。”见晚饭还没做好,他便向爸爸要了一元钱,说出去买点东西吃。
  没多久,刘建军便见儿子的同学小庞气喘吁吁地跑来,“鳄鱼,鳄鱼!”小孩嘴里除了这两个字什么也说不出来。刘建军纳闷地跟着小孩朝村外跑去。
  几百米之外有一个有围墙围着的池塘,这里是一个景点,名叫“渔家庄”。此时岸上已围了许多人,一边朝池里看一边议论着。刘建军看到池里有几条鳄鱼浮出水面游来游去,水面像是漂着衣服和几块肉。“你儿子被鳄鱼吃了!”有人告诉他。
  刘建军一惊,下意识地往池里冲去,要救儿子,但被众人拉住了。“洋洋!”他撕声裂肺地叫喊起来。
  小庞,还有几名目击者,在众人的询问声中,说起了刚才骇人的一幕:
  洋洋从家里出来后,遇到了同班同学小庞,还有另外两个同学,他们玩了一会儿后,洋洋提议到“渔家庄”的鳄鱼池捡鳄鱼蛋,“听说鳄鱼蛋很好吃的。”他说。四个人于是前往“渔家庄”。
  进入园子之后,洋洋和小庞翻过围栏,到了鳄鱼池边的树丛下,另两个同学则在池边的围栏外玩。水池边浅滩上,一头鳄鱼正懒洋洋地睡觉。洋洋捡起一截木棍在树丛里翻了翻,没有发现鳄鱼蛋。但他玩兴未尽,看到正在睡觉的鳄鱼,便掏出弹弓,朝鳄鱼头部射石子,沉睡中的鳄鱼没有一丝反应。他悄悄靠过去,拿木棍敲了一下鳄鱼的头部。鳄鱼仍未理睬。洋洋想再用力敲它一下,继续靠近,不料滑了一下,双脚溜进了水里,差点就碰着鳄鱼头了。
  突然,鳄鱼睁开了眼睛。“快上来!”小庞惊慌地喊。然而洋洋还未来得及拔脚,鳄鱼一个仰头,咬住了他的衣服。“救命!”洋洋大声呼救,双脚乱蹬,手里的木棍使劲地敲打着鳄鱼头。
  附近的草地上坐着两名中学生模样的少年,他们看到这一幕,急忙奔过来救人,然而此时,水池中一条条鳄鱼不断冒出水面,争先恐后地冲过来。两名少年害怕了,不敢上前伸出援手。几秒钟的功夫,他们眼睁睁看着洋洋的腿没了,手没了,肩膀没了……
  鳄鱼吃人事件很快传开,当晚8时,北海市及银海区的公安、安监、旅游部门及银滩镇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警方将渔家庄封锁起来。
  由于现场未见到遇害孩子的尸体,21日上午,北海市警方决定对鳄鱼池抽水取证。银海区向林业部门办理了捕杀手续,并向驻北海市武警部队借调两名狙击手,对鳄鱼进行射杀。下午7时,狙击手对一条腹部鼓胀的鳄鱼开枪射杀,几名工作人员随后将这条鳄鱼抬到岸上解剖。公安机关的法医从这条鳄鱼腹中取出了部分人体遗骸,确认了20日在鳄鱼池失踪的洋洋为鳄鱼所害。
  4月23日,银滩镇政府将目击鳄鱼吃人的洋洋的3名同学送到北海市人民医院进行心理治疗,以消除惨案对孩子带来的心理影响。

  ●景区里擅造“景点”埋安全隐患

  据了解,“渔家庄”的这些鳄鱼学名为湾鳄,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人工养殖按二级保护。湾鳄在鳄鱼种类里,体型最大,最凶残,被称作食人鳄。
  凶残食人的湾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渔家庄”距离北海著名景点“银滩海滨浴场”只有几百米远。1999年,一位老板来到白虎头村,与村委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该村土地经营“渔家庄”游乐园。2002年1月,刘某和王某走进“渔家庄”,打算在这个“景中景”里再办一个“景中景”。他们与“渔家庄”的经营单位北海德天渔家庄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书,约定一方出鳄鱼,一方出场地,合作经营渔家庄公园鳄鱼湖供游客观赏。整个鳄鱼湖占地3000多平方米,湖中央有一个人工建造的龟形小岛。鳄鱼观赏一度受到游客的欢迎,鼎盛时期鳄鱼湖内曾多达100多条鳄鱼。
  然而,这个场所却是非法经营。事发后,北海市林业执法支队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渔家庄”养殖鳄鱼并未向林业部门办理过相关手续。北海市工商部门一位负责人也表示,“渔家庄”项目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时,其经营内容为“水动物养殖”和“水上娱乐项目”,他说:“水动物养殖一般指养鱼、虾、蟹这类动物,养鳄鱼肯定是非法的!”

  ●公园停业鳄鱼成“饿鱼”

  几年后,渔家庄公园因经营亏损停止营业。因王某欠他人债务,北海海城区法院查封鳄鱼湖,将属于王某的鳄鱼拍卖,刘某向法院提出其曾出资修建鳄鱼池并出资购买鳄鱼,主张剩余的16条鳄鱼归其所有。后经法院许可,剩余的16条鳄鱼不再处理,由刘某负责看管、养殖。然而“渔家庄”已停业,刘某也不知拿这些鳄鱼怎么办,他只好以每月工资500元雇请一名男子陈某看管、喂养湖中的鳄鱼,自己则离开此地,另找其他生意做去了。2005年7月湖中鳄鱼还被偷了5条。
  这样凶残的野生动物,对它的防范应该是很严格的。据白虎头村村民介绍,前几年,渔家庄有围墙,鳄鱼湖边还有两道牢固的防护网,还有不少员工看护管理鳄鱼。后来,公园停业,公园经营方也把园内设施拆走,就剩下这个湖搬不走了。“最主要的是,这个公园荒芜了,没人认真管理维修,漏洞就难免会出现。”
  据了解,“渔家庄”停业后鳄鱼湖曾几次发生鳄鱼出逃现象。2005年8月21日,鳄鱼湖曾有两条鳄鱼顺着水管钻到银滩海滨,把海滩上的游客吓得四散奔逃,后来警察和银滩管理人员经过一番努力,才将两条鳄鱼押回鳄鱼湖。
  事发当晚,咸田派出所对现场进了勘查,确认现场有警示牌三块,“警界线”45处:鳄鱼湖设有两道防护设施:外侧墙高约2米,内围栏杆高1米,围墙内侧最矮处0.55米。如此矮的围墙,不说大人,小孩也是进出自由。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村里人不论大人小孩,都经常爬墙翻入公园内玩,有的还到湖边钓鱼。不仅如此,警方调查还得知,事发时,鳄鱼湖外墙铁栅栏大门未锁,管理人员回家做饭去了,以致洋洋和小庞轻易进入鳄鱼湖而无人制止。
  在缺乏管理的情况下,鳄鱼湖里的11条鳄鱼也过着饱一顿饿一顿的日子。当地村民说,事发前已很久都没见看管的人,鳄鱼肯定是非常饥饿了。事发几天后,有关部门决定将湖中剩余的10条鳄鱼转移到南宁动物园鳄鱼湖收养。南宁动物园管理人员黄德与4名动物饲养员赶到“渔家庄”时,看到正在浅水潭里捕小鱼吃的鳄鱼,他告诉记者,这是鳄鱼饥饿的表现,因为鳄鱼一般是不会吃小鱼的。

  ●谁来为“鳄鱼吃人”事件负责

  北海鳄鱼食人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人们对谁该为孩子的死负责展开了激烈争论。
  “渔家庄业主或老板看护鳄鱼不力,无疑是逃脱不了责任的。”有人认为。也有人认为洋洋的父母对孩子监管不严,也应负责任。
  更多的人则认为,这样一个危险场点能够长期非法存在,相关部门的管理无疑有漏洞。
  事件发生后,刘建军夫妇走上了为孩子的死讨公道之路。5月底,刘建军一家来到银海区政府讨说法,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该事件属于民事纠纷,应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刘建军奔跑了多个部门,都没人表示对事件负责,他曾考虑起诉管理不力的相关政府部门,但觉得“民告官”胜算不大,只好放弃这个想法。

  ●人类如何对待动物

  多处奔波无果后,刘建军最终选择了诉讼,他将鳄鱼所有人刘某和“渔家庄”经营者北海德天渔家庄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和北海德天渔家庄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两被告,应对鳄鱼湖的安全负有完全的责任。鳄鱼湖虽然早已停业并设有警示牌,但事发当日外墙铁栅栏大门未锁,管理人员回家做饭,使得洋洋和同学轻易进入鳄鱼池;同时,鳄鱼湖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外层防护墙门口旁墙体坍塌,内墙最矮处只有0.55米,外人容易进入。两被告对事故发生存在疏忽大意、看管不力的过错,应负主要责任。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和误工费、公证费等18.67万元中的80%,共14.94万元。由于被害人洋洋身葬鳄鱼池,无法找到尸体,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同时判处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而未成年人洋洋擅自进入有警示牌的鳄鱼湖,用弹弓、树枝等挑逗鳄鱼,引起鳄鱼攻击,存在过错。原告作为父母对其监管不力,负有一定责任,对受害人死亡引起的各项损失承担20%的责任。
  此事件虽已结束,但事件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还在继续。人类如何善待动物?这也是人们从此事件引发的议论。一些网民在网上说,动物园的动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不可否认,有些是由于动物园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但有些动物伤人事件确是由于游人自身因素造成的——游客对动物的过度骚扰。北海鳄鱼吃人事件,正是由于顽童对鳄鱼的“骚扰”,才激得鳄鱼们群起而攻之,导致了恶性事件的发生。“孩子是不幸的,鳄鱼也是无辜的。希望人类不要把所有的猛兽都当成挣钱工具与玩物;也希望天下父母多教育孩子善待动物,不要以攻击的姿态对待动物,而是与动物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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