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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司机维权 叫板“三乱”

 
作者/君 君  杨 桐

  频频遭遇公路“三乱”后,他并没有像其他司机一样保持沉默,而是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权益。他的行为引起了全国很多司机的关注,他也很快成为一名“维权代言人”。
  2008年春节,他收到全国各地司机朋友的贺年短信,同时也接到不少电话,谈的大多是公路的“三乱”话题。如今细细算来,从2005年3月起,他已为同行代理投诉公路“三乱”事件350件。

  被逼出来的“维权专家”

  40岁的王金伍是河南西峡县的一名货车司机,如今自己名下已经有了三辆货车,雇了司机跑运输,而他则在县城开了一家货运信息部,当起了“车老板”。
  王金伍上学时只念到初一,但到如今,他已大名鼎鼎,精通所有涉及交通的法律法规。
  之所以精通如此多的法律法规,要和公路的“三乱”有关。所谓“三乱”,就是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交通部有关规定,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
  一切要从王金伍跑货运时说起。2004年10月,王金伍和朋友合伙掏了38万元买了一辆货车,往返于河南西峡、湖北和陕西三地跑货运。刚开始跑运输时,王金伍几乎是天天挨罚,县县挨罚,交警罚了交通罚,超限站罚了运管所罚,运管所罚完还有路政……最多的一天,他的货车在陕西被罚1700元,在湖北被罚2000元。跑了一趟运输,不仅没有挣钱,反而赔了钱。后来王金伍从同行那里获知,这已经是业内见怪不怪的事情。
  越来越多的罚款让王金伍感到不平,又觉得奇怪:执法人员常常只罚款不卸货不纠章,他们不听司机的陈诉和申辩,也不做调查笔录,不勘验车辆,司机们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继续上路,但每过一个县就得被再罚一次。交警罚的次数少但数额大,交通罚的单次钱数少但次数多,这样的情况令王金伍和他的合作伙伴很吃不消。
  尽管王金伍也觉得这样的罚款有问题,但却说不清存在什么问题。
  为了搞明白这些罚款是否合法,王金伍购买了《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书籍。此后每次挨罚都要搬出法律条文对照一下,看看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违规。
  2005年3月,王金伍的货车在河南伊川境内一天两次被交警部门以同样的理由处罚,一次罚款300元,一次400元,并且只给开了罚款票,没有下达处罚决定书。王金伍以程序违规为由向伊川县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当地公安机关非常重视,为此专门进行了调查,证实了王金伍反映的情况,随后,交警队专门派代表跑到西峡道歉,并退还了罚款,这是王金伍第一次小试牛刀。
  此后,王金伍就自己遭到乱罚款的事向陕西商州和湖北荆门、孝感等地的交警、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提出后,进展都让他感到满意。从此之后,无论在什么地方遭遇了公路“三乱”,王金伍都会保留证据,然后向有关部门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叫板“潜规则”讨公道 

  王金伍的行为立刻在备受公路“三乱”折磨的货车司机中传开了。2005年下半年开始,不断有同行们遇到乱罚款问题来向他请教,或者干脆委托他全权代理。
  河南西峡县有1000多辆货车,前些年主要从事保温材料的营运,最近大多从事煤炭运输。这是一个不产煤却以运煤而闻名的县,司机们全国各地都跑,所遭遇的乱罚款也是形形色色,千奇百怪。2006年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跑湖北线的西峡司机对襄樊市某区运管所既恨又怕。据称,当时该运管所上路查车辆改型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只要货车经过就扣到停车场,司机去找扣车的人,却被告知要去找科长,科长让找副科长,副科长让去找所长,找来找去的结果被罚一两万元。
  当地运管所罚款时并不做调查取证和询问笔录,而是让司机在空白纸上签字,或者抄写一个固定样本的保证书,这个样本是这样的:我叫×××,因为车辆(空儿格,由司机根据要求填写),自愿放弃陈诉、申辩、听证的权利……这些让货车司机见怪不怪的现象已经成为“潜规则”,很少有司机去质疑。然而,王金伍却开始“较真”。
  2006年5月,王金伍受30名车主委托代理这一维权案例,他多次跟车调查取证,录音、录像、到运管所大厅拍下那个固定的文本……掌握充足证据后,他将录像制成光盘,到襄樊市交通局投诉。但两个月过去后仍无音信,王金伍只好跑到湖北省纠风办投诉。
  2006年9月16日,王金伍的投诉终于出现了转机。
  湖北省运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襄樊市运管部门调查核实。2006年10月3日,当地交通局、运管所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到西峡县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无条件退还罚款。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这件事当时轰动西峡,也轰动南阳,甚至在外地货车司机中都传开了。于是,西峡周边各地,以及河南其他地市,甚至陕西、山西、江西、湖北、广东的货车司机都纷纷拿着罚款票据,三五成群地去找王金伍,委托他讨回公道。
  渐渐地,王金伍接到不少货车司机的求助,开始帮他们维权,王金伍也一直把自己定位在“货运司机代言人”这个角色上。

  “维权代言人”的维权技巧

  同行的信任,让王金伍感到光荣,也鼓舞着他的斗志。
  仅2006年一年时间,王金伍代理的维权案例就有100余起,向全国十余个省市百余家交通、公安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投诉和起诉,小到交警中队、运管所,大到交通部。总体上,他的维权成功率在80%以上。王金伍说,之所以有这么高的成功率,是因为维权要有技巧。
  王金伍所说的窍门是,以行政复议和投诉上访为主,尽量避免行政诉讼,因为行政复议和投诉上访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求递交书面材料,可以节省成本,行政复议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的期限是两个月,而行政诉讼的期限是3个月。
  王金伍觉得,打官司花费动不动得上千甚至数千元,即便是赢了官司,对方不服还要上诉,又得很长时间,车主在时间和金钱上都耗不起。由于各级政府对治理公路“三乱”的决心日益加强,行政复议和投诉的效果一般都比较好,而且向罚款方的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投诉,往往会比打官司来得更直接,解决得更快些,但一个前提是要学会坚持,不能因为一个单位没有回复就放弃,而是要不断地打电话、寄特快专递催问解决到哪一步了。
  还有一个技巧是,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学会保留证据,取证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王金伍为此专门买了摄像机、录音笔和数码相机。这种证据一旦出现在相关部门的案头时,往往对问题的解决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据统计,全国有1000多万货运车辆,货运驾驶员超过3000万。这个庞大的群体如同社会经济的“血红细胞”,在各地交通运输动脉线路上奔波忙碌着。他们的贡献怎么形容都不过分,然而当遇到公路“三乱”时,他们大多只能忍气吞声。
  为拓展维权渠道,王金伍注册了一个维权网站,专门上传拍到的乱罚款录像、照片和票据,每次上传之前,他都要给罚款单位发去传真或特快专递。在网站开通之初,每篇帖子的点击率都高达5000以上。基本上,网站上上传的乱罚款事件都能得到很快解决和回复。

  维权光环下的辛酸  

  王金伍备受同行们的追捧,成为人家的“维权代言人”,但他并没有为此感到多少兴奋,更多则是辛酸和无奈。王金伍说,这么多年来,他经常和公路、交警、超限站等部门打交道,看到了很多“潜规则”,他并没有能力去纠正。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不讲理”,有时候即便是打赢官司,也没办法执行,甚至还给司机带来更多“报复性”罚款。
  王金伍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某市交通委员会不具备上路执法的资格,却上路拦车,以车辆改型为由收取养路费、运管费。而按照养路费征收办法,养路费和运管费是在车籍所在地征收的,一处交费,通行全国,外地不得重征。据此,王金伍提出行政复议,对方依然坚持认为“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得当”。
  接受媒体采访时,王金伍说乱罚款是所有货车司机遇到的共同问题,货车车主和司机的整体生存状况比他个人更值得关注,今后他还要继续跟其他司机一起上路取证。
  目前,百余起维权案件中有八成的成功率,但仍有20%不成功,其中一半是因为个别单位的乱作为,一半是因为不作为。为何这么多行政机关不能依法行政?在处罚车辆时,他们讲的是法,而实际上是滥用法。”说这句话时,王金伍略显激动。王金伍感叹,尽管上面治理公路“三乱”的决心很大,但这么多年来,“三乱”总是屡禁不止。
  2008年初,王金伍的行为被当地媒体报道后,立刻引起强烈关注。人们在关注他个人行为的同时,还对公路“三乱”存在的根本原因及如何解决公路“三乱”进行了反思。
  如今的王金伍很忙,大部分时间都在写行政复议书和投诉材料,然后用特快专递发往全国各地的交管部门。王金伍说,为别人维权是不收费的,有时维权成功了司机会主动给他些回报,一般也就是两三百块钱,尽管这些钱有些时候尚不能弥补花费。加上为维权专门购买的摄像机、电脑、传真、扫描仪等其他开支,维权肯定是个赔钱的“买卖”,但王金伍没有抱怨。
  2008年春节,新年第一天,王金伍收到不少贺年的手机短信,也接到不少货运司机的电话,谈的大多是公路“三乱”的话题。王金伍还总结了过去:从2005年3月起,他这个普通的货运司机,已经为同行代理投诉公路“三乱”事件350件。以后,只要还有人找,只要乱罚款还存在,就会一直坚持下去。王金伍感到这是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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