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内容>> 2008年第6期
 

人大依法履职调研为先行

 
作者/贾云霄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制定、修改法律和作出决定、决议都必须以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为基础,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也是人大正确行使国家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有效途径。每项立法都要以调查研究为前提,每次监督都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每件工作都要以调查研究为先行,这是人大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是我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基础。要把调查研究作为理论连接实践的桥梁,作为人大联系群众的渠道,作为人大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方法。否则,就可能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变得毫无意义。

  调查研究,领导干部必须带头

  人大主要通过会议形式,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委员长和副委员长、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在选举、审议、表决过程中权利都是平等的,每人都只有一票,这是人大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但就人大工作本身而言,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仍是无可替代的。能否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必要过程和基本途径,在人大工作中倡导调查研究的良好风气,关键还在领导。因此,人大的领导干部都应当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每年安排适当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自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想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都应当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交一些知心朋友,经常促膝交谈,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工作指导上真正做到切合实际;都应当亲自动手撰写调查报告,反映自己了解的真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真实想法和主张,为决策工作提供充分的第一手材料。

  调查研究,还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为保障

  人大工作的程序性很强,无论是法律的制定、修改,还是法律监督、决定重大事项、进行人事任免,时间、形式、顺序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都有一套系统的工作制度作保障,这是人大工作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开展调查研究也是如此,只有对调研的主体、性质、内容、方法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制度,才能推动调查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才能保证调研程序和调研成果的合法、有效。根据不同的调研主体,要针对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各自的调研任务和形式、特点,分别提出要求,加以规范。对于不同性质的调研,要根据立法、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进行人事任免各项工作的自身特点和要求,分别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在调研的内容上,要坚持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同时,要注意研究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在调查研究的方法步骤上,要坚持围绕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认真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精心组织安排,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督促、有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常委会的调研工作机构要注意发挥作用,当好参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调研工作的激励机制,把调研与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素质结合起来,把调研成果与干部实绩考核联系起来,激发大家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调查研究,必须敢于求真务实

  人大的工作往往不直接针对某件事或某个人,容易给人以离实际生活较远、务虚不务实的感觉。但实际上,人大的工作更具基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人大的每一项工作都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深可浅的,必须实事求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稍有差错,就可能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人大的调查研究必须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思想观念,敢于讲实情,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必须深入到生产和工作的第一线,去农村要到村到户,去工厂要到车间到班组,周密细致地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充分的、确凿的第一手材料。对调查了解来的事实和材料,要做到科学分析研究,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找出事物本质,得出正确结论。切忌站在个人的立场上主观臆断,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切忌粗技大叶、随声附和、人云亦云,避免把现象当本质、将支流当主流,真正做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调查研究,必须着眼大局、突出重点。人大不同于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抓大事、议大事,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管,更不能越俎代庖。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必须站在全局的、政治的高度,站在实现党的主张和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统一的高度,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研究人大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唯如此,人大的调查研究才更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才更具有指导意义,人大工作才能有更大的作为。

  调查研究,注意调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这是解决工作与调研相脱节、调查与研究两张皮的关键环节。不注意调研成果的应用、转化,调研先行等于调研不行,调查研究等于只调查不研究,使调研工作失去意义。实现调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首先要写好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是调查研究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和载体,是实现调研成果应用、转化的前提和基础。调研报告要力求观点鲜明,语言简练,既有事实、又有分析,既有情况、又有建议;要多提问题,少讲成绩,提问题要准确,讲成绩要精炼,避免简单重复“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要注意抓典型、抓重点,做到小中见大,窥一斑而知全豹;要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少作空泛的议论,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形成后,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经过法定程序形成的调查报告,一般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加以应用和转化:一是作为参阅文件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二是在经过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形成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转“一府两院”研究办理;三是报送党委参阅,使调研成果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发挥作用。其他工作性的调研报告,可以通过一定形式在适当的范围内印发,供大家学习参考,促进工作开展。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