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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弱势群体
——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纪实

 
作者/史少兵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经典的台词,道出了崇礼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司法为民,为弱势群体当家作主的心愿。近年来,该院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优先审理、特事特办、快审快结”的原则,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200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00余件,全部审结,平均审限不足30天,累计为弱势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38万元。

  情系老农,十年欠款终有着落

  2006年10月份,崇礼县西湾子镇西村年过七旬的古稀老农路文会来到法院找到了前任院长郭相龙,话还未说,便泪如雨下。郭院长给老人倒了一杯热茶,让老人坐下来慢慢讲。原来,在1996年的时候,原崇礼县商业供销集团总公司下属的白石灰厂欠其1.9万元货款。后在老人催要货款过程中,商业与供销分家,崇礼县商业供销集团总公司被分成崇礼县供销联合合作社和商业局两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十年里,老人数十次催要,但均因原白石灰厂债务承担不明等种种原因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老人几乎绝望了。风烛残年、体弱多病的路文会无奈之下想到了法院,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了院长郭相龙。郭院长详细了解情况后,十分同情老人的境况,表示困难再大也要把老人的问题解决了。送走路文会老人后,郭院长亲自找到了现崇礼县供销联合合作社和商业局的主要领导,弄清了原崇礼县商业供销集团总公司下属的白石灰厂现归属崇礼县供销联合合作社。之后,郭院长先后十几次找联社的主要领导做工作。诚心加真情感动了该社领导,他们在本社职工长达两年未发工资的情况下,通过贷款给付了老人1.9万元欠款。拿到钱后,老人老泪纵横,硬是让人制作了一面写有“人民公仆不辞辛苦,急吾所难百姓称颂”的锦旗送给了郭院长。

  特事特办,为近百民工讨回工钱

  2006年9月份,四台嘴乡一家个体小型铁选厂由于严重亏损濒临倒闭,拖欠曹进宝等共98名农民工工资10多万元无力给付。眼睁睁看着一年多的血汗钱要打水漂,民工们心急如焚,自发地一块儿到该厂追要工钱。因话不投机,厂方无明确承诺,加之听说厂方有转移财产迹象,民工们更是群情激愤,大有一触即发之势。该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打破“审查、交费、立案”常规,实行“先上车后补票”,由一名副院长带领六名经验丰富的法官火速赶往事发地点,及时对铁选厂的全部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疏散了民工,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
  民工们的工资还没有着落,事情还远远没有解决。在以后的几天时间里,法官们兵分两路,一部分人挨门逐户找民工们登记所欠工资的准确数额,另一部分人则找矿主做工作。他们吃住在村里,方便面几乎成了他们惟一的食品。但大家一点怨言也没有,只盼着早点把民工们的工资要回来,也能回去与家人过个团圆节。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法官们的真诚感动了民工,也打动了矿主。最终,在离中秋节还有两天的时候,矿主通过多方筹措,使近百名民工如愿拿到了各自的工钱。拿到工钱的民工们喜极而泣,连连说“谢谢法官!谢谢法官!”

  院长关注 ,两农民及时拿到赔偿款

  2007年8月底,四台嘴乡河阳沟村两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张兵、刘华同时以该县两家铁矿经常采用爆破方式开采,造成房屋损害为由,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近年来,随着矿山企业的不断兴起,涉及企业扰民的案件时有发生,但涉及爆破造成他人财产损害要求赔偿的案件却还没有先例。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刚刚上任三个多月的新任院长李树林决定亲自办理。他认真查阅了案卷,发现被告是财大气粗的老板,却拒不赔偿;原告则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又称不赔偿就要逐级上访。孰是孰非,仅凭双方陈述很难定论,而要证明爆破与房屋损害有无因果关系以及房屋的损害价值必须经过司法技术鉴定,这样势必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增加诉费。
  为此,院长李树林亲自带领主管副院长宋启河以及一名有二十多年办案经验的老法官多次深入河阳沟村进行实地查看,并找乡村干部和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在充分了解事实情况的基础上,召集各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协商。在李院长的亲自办理下,两案当事人终于在庭前达成赔偿协议。张兵和刘华在各自拿到房屋损害赔偿款后,握着李院长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作者单位: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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