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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愿望就是人大追求的宗旨
——河北省邢台县人大加力督办重点建议 

 
作者/冯书军 杨建林


  邢台县人大在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的同时,通过督促政府及时召开面复会、寄发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意见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电视台公布等方式,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激励代表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2007年4月换届后,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又出台了《邢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重点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把那些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的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进行监督,办理结果在常委会上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办理情况投票表决。自《办法》实施以来,邢台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出现了新局面。

  精挑细选把握重点

  确定好代表重点建议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前提。为此,邢台县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结束后,立即由选任工委对代表建议进行归类整理,并在征求各委室和主管主任意见的基础上,挑选出重要的建议提请主任会议审定。主任会议根据各委室的建议,筛选出具有广泛代表性和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建议,形成重点代表建议草案提请常委会表决。同时,为了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效果,草案中还进一步明确了代表重点建议的第一督办责任人和第一承办责任人。常委会审议代表重点建议草案时,组成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观点,最后由组成人员投票表决,表决通过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全县,并在县电视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07年度,邢台县人大常委会经过筛选,共确定了5条代表重点建议。一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取缔“土烧砖”生产,推广以建筑垃圾、废钢渣等为主料的新型环保免烧砖的使用;三是加快县干部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四是认真解决企业改制中土地出让、职工身份置换等遗留问题;五是加大改善乡镇机关办公条件的力度。

  一丝不苟跟踪督办

  为督办好代表建议,邢台县人大常委会对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踪。一是代表重点建议确定后,第一督办责任人(一般为常委会副主任)和第一承办责任人(一般为政府副县长)到具体承办单位进行调查督导,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制,明确承办责任,严格承办程序,跟踪承办进度,检查承办结果,组织得力人员,集中精力加以落实。
  二是通过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中期视察,以“督办月”活动等形式,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实地检查办理情况,了解办理进度及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例如在南石门镇视察“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建议的办理情况时,代表了解到,为充分利用土地,增加床位,购置仪器,提高建设标准,该院实际投资超计划近30%,除县政府拨付和卫生院自筹资金外,还有近150万元的缺口,视察组立即与陪同视察的县政府领导、卫生局局长和南石门镇政府领导协商,卫生局表示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县政府表示年内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适当予以补贴,南石门镇政府表示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期列支100万予以支持。现场办公,问题解决在现场,得到了代表的一致认可。
  三是听取县政府中期承办情况的报告。代表重点建议确定两个月后,邢台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县政府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踊跃发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不尽如人意。例如对“免烧砖”问题,没有体现出代表建议提出后是怎样办理的,全县“土烧砖”和“免烧砖”生产使用情况底数不清,对发展前景认识不清,对市场了解不够,办理工作不扎实;“企业改制”总结的多,想的多,真正落到实处的地方少……针对这些意见,县政府当即表示,会后要专题研究,重点部署,争取在规定时限内给全县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不辱使命严格把关

  按照《办法》和《邢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代表重点建议确定6个月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形式,验收代表重点建议的办理结果。表决前,邢台县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第一督办和第一承办责任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对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为审议表决打下基础。表决时,19名组成人员出席第五次常委会会议并参加投票,“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便利条件”、“取缔‘土烧砖’生产,推广以建筑垃圾、废钢渣等为主料的新型环保免烧砖的使用”、“认真解决企业改制中土地出让、职工身份置换等遗留问题”、“加大改善乡镇机关办公条件的力度”等4条建议的办理情况得到大家的认可,获得通过。而“加快我县干部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建议,得满意票1张,基本满意票5张,不满意票13张,按照《邢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实施办法》,该条建议未予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办理并向常委会报告。
  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连续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干部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议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和焦点问题,成立了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同时常务副县长及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明确了分工,制定了工作方案,限时完成省批的征地、补偿以及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确保麦收后开工建设。
  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重新办理情况的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参与投票,投票结果:得满意票15张,基本满意票6张,予以通过。常委会表示,对代表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还要继续予以关注,直到各项工作圆满结束。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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