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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业商业贿赂的成因及治理对策

 
作者/陈文娜 冷志杰

  当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交通市场秩序的不规范等诸多原因,商业贿赂渗透到了交通行业领域,扰乱了交通市场秩序,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败坏了交通系统的形象,社会反映强烈。

  一、交通行业商业贿赂的成因

  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时间比较紧,在监管上存在漏洞;交通建设市场本身行为不规范,存在诸多隐患;部分管理人员不能严格自律,在招投标中暗箱操作,发人情标、关系标、金钱标等。主要表现如下: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投标人向业主单位管理人员行贿,获得利益;企事业之间通过贿赂进行违规分包、非法转包;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收取贿赂进行围标;投标人向评标专家行贿,获取利益;在设备和物资采购中,购销双方通过贿赂得到好处;工程监理人员为施工单位获得不正当的商业利益而收取贿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其他权力为公路交通运输经营单位或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收受贿赂等。

  二、交通行业商业贿赂的特点和危害

  交通行业商业贿赂的特点:一是主体的认识模糊。在交通建设市场中,一些负责招投标、采购设备和物资以及交通行政部门审批、许可权力等管理人员,对商业贿赂存在模糊认识,把收受好处费或回扣看成正常的行为,容易受到行贿者给予的各种利益的诱惑。二是手段隐蔽。商业贿赂一般都是“一对一”的行为,隐蔽性很强。给予利益的方式除现金和实物等手段外,有的还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以及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看似合法的形式出现。也有代为报销各种费用、安排到国外学习等形式。三是窝案、串案增加。在商业贿赂行为中,窝案、串案现象比较突出,经常是查处一案挖出一窝、带出一串,多集中在公路基建、采购、行政执法部门,窝案、串案的金额都比较高,影响和后果都比较严重。
  交通行业商业贿赂的危害: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的市场交易秩序,使诚信遭到践踏;商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负担,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导致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商业贿赂滋生腐败和诱发经济犯罪,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严重破坏了社会安定,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交通行业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对策

  交通行业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是一个社会性问题,涉及多方面原因。我国掀起的反腐败浪潮不可谓不大,机构人员和财力的投入不可谓不多,但腐败依然是“前赴后继”,这不能简单的归因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侧重打击转为标本兼治”等说法在各级领导讲话和众多文件中已成为流行政治话语,关键在制度是否切实可行。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答中外记者时指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还得从制度入手……就是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集中的现象,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因此,根本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社会工程,必须社会共同参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深化制度改革,加大政府部门合理配权和依法用好权;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强化监管力度,让各级人大、政协在监管中真正“硬”起来,将交通行业和管理人员置于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中;建立管理人员对“下”负责机制,改变管理人员“只对上不对下”的人事任免机制,让群众的监督与手中的选举权有效结合起来,迫使部门党政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向选举他们的群众负责;构建更加严密的惩戒机制,商业贿赂的高收益和查处的低概率现象应予纠正,通过让腐败者承担高成本督促其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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