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大大小小的项目纷纷落户内邱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内邱经济的快速发展。但由于一些私营企业主只顾追求利润违规生产,工业废水、废料随意滥倾乱放,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生活、生产和身体健康。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对此反映强烈,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的监督。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7年8月20日,内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到有关的化工企业、冶炼厂、发电厂、建材厂进行了实地视察调研。调查中了解到,多数企业治污设备齐全,能正常运转,但有极个别私营企业治污设施不全,排放物监测不达标,存在严重的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危害着群众的生活环境,群众意见很大。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如何推动县政府解决私营企业污染的问题,并形成了一致意见: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的经济快速发展。如果环境被污染了,就是再多的税收也弥补不回来,要尽快召开常委会会议,督促县政府彻底解决私营企业排污问题。
2007年9月20日,内邱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经办公室整理后形成了书面审议意见,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县政府办理,要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法纪观念;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依法加强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的环评和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对辖区的非法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随即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协调环保、国土、水务、电力等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领导。同时,还建立了整改工作责任制,制订了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一是开展了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摆放宣传版面、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编印工作简报、深入企业、工厂免费赠送宣传挂图、画册等,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治理企业排污、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同时与县电视台协作,开办了《绿色焦点》栏目,主要播出环境保护知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这些举措既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又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定期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人士参加的环保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环保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坚持集约、生态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原则,搞好企业污染源头控制,严把审批关、验收关,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不放行,不允许开工建设。从2007年到目前为止,共拒批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标准的高污染项目6个,从源头上遏制了工业污染源。三是开展以“整治非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的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车辆260辆(次)、人员530余人(次),检查企业、厂矿、摊点507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0余起,依法关停取缔污染严重、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摊点32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6家。通过专项行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7起,对不履行环评和不执行有关制度的项目严格进行了查处,增强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加大环保治理投入力度。仅2007年一年间,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达6725万元,其中用于治理企业污染减排的资金就有3120多万元,督促污染型企业安装了静电除尘和烟气脱硫设备,配套修建了污泥污水处理站,使工业废气、废水治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全县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为确保企业排污整治工作切实取得成效,2008年4月18日,内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再次对全县企业排污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这次视察,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安排了新闻媒体跟进报道,引入了社会舆论,提高了监督实效。视察结束后,代表们提出“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抓好节能减排和污水处理,加快企业升级整改,加强重点排污企业日常监控”等建议。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对整改不到位的4家加工企业实施了关停,1家化工企业进行了关停搬迁,2家污染严重企业的落后生产设备进行了强制拆除。据统计,这些企业关停和设备拆除,可使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减少4300多吨,化学需氧量(或化学耗氧量)减少9吨。在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将于年底前再建成日处理污水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站3座。相信经过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监督和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懈努力,内邱的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天空会越来越蓝,水会越来越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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